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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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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保—。障市区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根据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绍兴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条!件,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
第三条 】绍兴市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建《设标准、计划—安排、供应范—围与:对象、销售价格【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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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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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 :第七条 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报省发改《、建设、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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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用地计划》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以成片!开发为主
!。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的依法】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择优选》定开发企业》;建设用地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应的由政》府,定价回购房屋并【进行限?价销售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由市政府确!定的机构《负,责立项申报》
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财政、国土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报经省!。发改:、建设、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 第十》二条 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本【金并有良好的—。开,发业绩和信誉 【
》第十三条 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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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企业应当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按—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或6《0平方米《。两,种套:型符合条件的住户】限购一套其中3人以!。上(:含3人)《户可购买建筑面积】80平?方米套型的》住房2人《户及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单身!者可购买建筑—面积60平方米套型!的住房高层、小高】层建筑?每套可相应增加不】超过: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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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建设【。、同期交付使用 】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物业管理】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一)家庭收入在!中低收入《。。以,下;
(!二)具有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 】
》(三)?无房:家庭或?国有土地上已被拆迁!的,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原】选择货币《补偿、现无私—。房且不承租公—房的家庭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12平》方米以下或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非单人家—庭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无房单身者符】合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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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或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因赠与—、继承、自建、【租赁廉租房》及其:他公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者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销售方》案,。在受理申请前15】日在市区《的主要传播》媒,介上公示销售方【。案,包括:住房地址、》数量、建筑》面积、套型、销售】价格:、销售方《式等内容 》。
《第十九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向户!籍所在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证明材—。料
》 (一?)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 (:二,。)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
【
?(三)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进行初审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通过:查阅房?。产登记?资料等方式》对,。申请:者的住房及历次住房!变更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期限为2】0日
—。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当在申请《者,现户籍地及居住地社!。区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者《姓,名、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公示期限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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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后【有投诉举报的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者】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无投诉举报或】对投诉举报经查证不!属实的?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
!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在面积控】制标准内的按—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购:买;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参照同地《段商品房的》平,均价格水平予—以核定
】经济适用住房超过面!。积控制标准部分的】差价款收入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财政专用—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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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与市【区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并向社会公【布
—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经公】布的费用
】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供不应求时【可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轮候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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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一【轮摇号未中的申请】家庭经审查仍符合】。购房条件《的按可供房源在下一!轮,中优先确定为—。购,买对:象
《 第?二,。十四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求申请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可《根据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依《法,申请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登记:证书上注明房屋种类!。属经济适用》住房和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土,地性质等内》容,
》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 《
: ?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时应按规定!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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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未满限制年限上市!。出售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 , 经济适用住房在!。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内因法—院裁:判、调解或继—承等必?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及有:。。关税费后允许提前】转移
第】二十:七条: 政府有条件时安】排部分?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但无经【济能力购《买的家庭《承租租金以成—本价计算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经济!适用住房的承租对】象、:租金及面《积标:准等另行规定
! :第二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符合【。本办法规《定限制年限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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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违:反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管理规定》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第三《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中】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绍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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