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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保障市区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根据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绍兴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条件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  第三条 绍【兴市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建设标准、!计划安排《、供应范围与对象】、销售价格》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工作 ! ,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 ,  第七条 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报省发【改,、建:设、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用地计划 】  《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以【成片开发为》主 :  《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的依法《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择优:。选,定开发企业;建设用!地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应的由政府定价回!购房屋并进行限价】销售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由市政府【确定的机构负—责,立项申报   !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财政?、国土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报经《省发:改、:建设、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 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本金并有良好的【开,发业绩和《信誉 》 ,  第十三条 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  : ,开发企业应》当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按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或:60平方米两—种套型符合条件的住!户限购一套》其,中3人?以上:(,含3人)户可购买】建筑:面积80《平,方米套?型的住房2人户及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单身者可购买】建筑面积6》0平方米套型的住】房高层、小高层建】筑每套可相应—增,加不超过《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建设、》同期交付使》用,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物业管《理 ?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一)—家庭收入在中低【收入以下; 【   (二)具】有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  ! (三)无房—家庭:或,国有土地上已—被拆迁?。的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原选择货币补!偿、现无私房且不承!租公:房的:家庭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1:2平方米以下或【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非单人!家庭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无,房单身者符合—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或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因赠与、继承、】自,建、租?赁廉租?房及:其他公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者:。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销:售方案在《受理申?请前15日在—市区的?主要传播媒介上【公示销售方案包【括,住房地址、数—量、建筑面积、套型!、销:。售价格、销售—方式等内容》  《 第十九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向户籍所在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证》明材料 《  ? (一?)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 》  ? (三)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进行】初审:。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通过查阅房产—。登记资料等方式对申!请者:的住房及历次住【房变更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期限为】。20日 《  《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当在申请者!现,户籍地及居住地社】区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者姓名、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公示期!。限为10日 【 ,   ?公示后?有投诉举报的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者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无投诉【举,报或对投诉》举报经查《证不属实的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 》 ,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在面积控制标—准内的?按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购买;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参照同地【段商品房的平均价格!水,。平予以核定》 ,。。   经济适用】。住,房,超,过面积控制标准【部分的差《价款:收入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财政专用帐户【  《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与市!区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并向【社会公布   !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经公布—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供不应求时可!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轮候对象 !   对上一轮】摇号未中的申请家】庭经审查仍符—合购房条件》的按可供房源在下一!轮,中优先?。确定为购《买对象   第!二十:四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求申请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可《根据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 ?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依法申》请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登记证书上—注,明房屋种类属—经济适用住房—和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土地】性质:等内容 《 :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 —   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时应按规—定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收:益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未满限制年》限,上市出?售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  经济适用—住,房在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内《因,法院裁判、调解或】继,承等必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及有关!税费后?。允许:。提前:转移   第】二十七条 》政府有条件时安排部!分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但无经济能力购!买的家?庭承租租金》以成:本价计算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   经》济适用?住房的承租对象、租!金及面积标准—等另行规《定  》。。 第二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符合!本办法规定限制【年限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违【反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管理》规定: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第三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中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绍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停止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