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 电气性能试验
6.15.1 使用交流电源灶具的电气性能试验见表23。
6.15.2 交流电源异常试验
6.15.2.1 试验条件:使用0-2气。
6.15.2.2 试验状态:在灶具点燃15min后。
6.15.2.3 试验方法:
灶具的电源电压按表25规定的幅度和时间减少,观察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间隔时间至少为10ms。
在随机状态下,对以下每一种操作条件的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做3次试验:
——待机状态;
——点火安全时间和熄火安全时间(如果采用);
——运行状态;
——关闭状态。
两次试验之间的最小时间间隔为10s。试验后通电检查试验燃具有无异常。
6.15.2.4 判定:
a)对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时间小于或等于20ms时,灶具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b)对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时间大于20ms时,灶具应处于安全保护状态或正常使用状态。
6.15.3 直流电源异常试验
6.15.3.1 试验条件:使用0-2气。
6.15.3.2 试验状态:在灶具点燃15min后。
6.15.3.3 试验方法:
——把直流电源从额定电压慢慢下降到额定值的70%,试验灶具能否维持正常工作、灶具熄火保护功能是否正常;
——把直流电源从额定电压慢慢下降到0V,然后恢复到额定电压,试验灶具是否处于规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