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 建标库

6.13  电点火装置试验

6.13.1  试验条件:使用0-1气、0-3气。

6.13.2  试验状态:

    ——使用干电池的点火器应调节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的70%;

    ——使用交流电源的点火器应调节电压为额定电压的90%。

6.13.3  试验方法:

    ——预先进行数次预备性点火。

    ——每次点火应在燃烧器接近室温时进行。

    ——点火操作方式及点火速度,按点火器不同,规定如下:

        ·单发式压电点火器一回操作为一次,每次速度控制在0.5s~1s时间内;

        ·回转式点火器以转动一回为一次,每次速度控制在0.5s~1s时间内;

        ·使用交流电或直流电源的连续放电式或加热丝式点火器,以在点火位置上停留2s为一次。

    ——反复点火10次,检测着火次数及有无爆燃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