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 电点火装置试验
6.13.1 试验条件:使用0-1气、0-3气。
6.13.2 试验状态:
——使用干电池的点火器应调节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的70%;
——使用交流电源的点火器应调节电压为额定电压的90%。
6.13.3 试验方法:
——预先进行数次预备性点火。
——每次点火应在燃烧器接近室温时进行。
——点火操作方式及点火速度,按点火器不同,规定如下:
·单发式压电点火器一回操作为一次,每次速度控制在0.5s~1s时间内;
·回转式点火器以转动一回为一次,每次速度控制在0.5s~1s时间内;
·使用交流电或直流电源的连续放电式或加热丝式点火器,以在点火位置上停留2s为一次。
——反复点火10次,检测着火次数及有无爆燃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