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 穗建质[2【0,10]108—4号 《各有关单位 —    —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进场材】料的检验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管理规》定现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进场材料的检!验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管理:。活动 —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含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使用的各类【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   市、》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区(县级市—)分工负责》所管辖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所,管,。。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 : , 第:四条 建设》工程进场材料应当】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检:。验标准?、,规范未涉及的重要】、特殊或新型—。材料应当征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意见后进行检】。验所:有需要检验的材【料必须进行》常规见证《检,验,涉及工程结构安【全、节?能、环保及》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还应当进行监【督见:证检验   !  本?规定:所称常规《见证检验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人员【对,。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现场?取样、送检进行见证!下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通过检验出具检测报!。告的活动 】    监督见证检!验与常规见证—检验相比有以下【。特别要?。求 》    (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指挥《、,监督取?。样; ?     (二!)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中的单《位实施检验》 — 第五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承担—监督见证检验—任务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入库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实力强、信誉好【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制定《。。。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管】理细则及时将不符】合,前款:条件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从库中清除每两!年对入库单位进行清!理、公示 【 , : 第六条 —建设:工程: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必须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以及一年内由省】、省会市或有—cal认《证的地级市以上的法!。定检验单位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个别产品【按其行?业要求检验》周期在一《年以上的从其—行业:要求) —   ?  使用单位应【当取得前款规定材料!的原件;取得—。相应复?印件的必须》。加,盖生产企业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企业的印章!。;对于实行生—产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材料还应取得!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印章)其信息可!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查询 ! 第《七条: 没有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材工程材《料需依?据企业标准进—行检验的《企业标准应当—在企业所在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 , 第》。八条 施工》现,场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使用:单位应取得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的原材料检验【报告 【 , 第九《条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的取样《方法、取样数量、】。取样频次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 !    对同一类】材料按同样》方,法取样、检》。验的可以《将常规见证》检验和监督见—证,。检验的检验》频次合并《计算 ? ? , 第十条—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见证人员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中】取得见证员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由,。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派单位工程见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 : ,。。。。。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见证人员的!培训及发证工作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实】。施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组织施工》、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编,制,建,设,工程进场材料检验】方,案,在征:。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意见后实】施,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规,定以:及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对建设《工程进场材料检验方!案提出意《见,明,确常规见证检验【和监督见证》检验的材料范—围     !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进?。场材料?检验方案应当包括需!。要检验材料名称【、材料类《别、:相,应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相应?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对标准、!规范未?涉及的的重》。要、特殊或新型材】料的:取样方法、取样【频次、取样数量【。还应作出特别说明】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应当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  (一《)建设单位应—。在材料?送检前将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见证人员亲笔】签名字样及试样封装!方法等资料送—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留《存以便其《在收取试样时予以】比照核对属于—监督见证检验的【还应当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亲笔签名字】样送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留存  】   (二)—见,证,人员应当对取样【及送检全过》程进行见证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保证取—样送:检的真实性(包【括在试样上作出见】证标识、见证封志等!),如实:填写见证记录(见附!件2)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   》  (三《)属于监督见证检】验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应当在】。试样上作《。出,监督标识、》监督封志《并填写?监督见证检验通【。。知书:(见附件3) !     (四【)建设单位应制作送!检,委,托,单委托?单应当设置见—证人员?、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签名栏及见证情况!。判定栏并由》见证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签名 》  ? ,  (?五):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在接《收试:样时检查《送检委托《单、见证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见证:员证书、试样—封装方法(含—见证标识、见证【封志)?。的有效?性;属于《。监,督见证检《验的还应当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见证检验通》知书、监督标识、监!督封志;确认—有效后方可收样否则!应拒绝收样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六)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在【报告中反映见证人】员单位、《姓名属于常规见证检!验的还应注明—“常规见证检—验”不得有“仅【对来样负《责”的说明属于监督!见证检验的还应【注明:“监督见证检验【”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监督员姓名未注明】见证人员《姓,名的:检验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    (七—)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建立不合格检验报】告台帐发生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应?当24小时内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八)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将送!检,委托单、监督见【证检验通知书等【委托检?验的原始资料一【并存档 》 : 第十—三条 应当进行监】督见证检验》的建设工程材料【包,括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水泥、砖和砌块、预!拌砂浆、防水材【料、混凝土、—给排水塑料管—材(管件)、电线(!。电缆)、断路器【、漏:电,保护器等 【。 第十四】条 对于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范围以外的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监督见》。证检验 》 ,     (一)】未按规定进》行,常规见证检验—。的;   】  (二)没有按工!程,质量监督计》划要求?进行常?。规见证检验》的;  【 ,  (三)常规见证!检验频次不符合【规,定的;  】   (四》)有其他严重或比较!严重:违反有关常规见证】检验规定行为的 ! 《 第十五条 【监督见证《检验次数不少于单位!工程同类材料进【。场检验频次的1【0%且不少于一次 !  《   监督》见证检验结果反映】建,设工程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加大?监,督见证检验的—频次 》 》第十:六条 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建设工—程材料?。的常:规见证检《验,只能委托一家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变更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在告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后《进行 》。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得提》供进入施《工现:场收取试样的服【务就施?工现场收样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资料 】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监理【单位发?现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 》 :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对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的!封存和处理情况进】行,监理:并作出记录 【 ?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材料检验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验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委托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复检并》由建设单《位将复检方案及复】检结果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第【二十:条 见证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对—试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见证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弄?。虚作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查,证属:实两次的不得—再承担见证或取样】、送检?。工作;承担见证或取!样、送检工》作的有?关,。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资—料 》 第二—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定期】对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建设责任主体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属于不!良行为的予》以记录?并公:示,;属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将依法进行》进,。行处:罚 ? 《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0!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1999]3!87号)、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抽检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1999]3【88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建材产品》进场质量管理的通知!(穗建材《[2001]200!号):、关于开展建材【产,品进场质《量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穗建材《[2001]27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材[20【02]286—号):同时废止《本规定有效期届满后!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