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绍!兴市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心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对城市?规划管?理的“一《支笔”审批》更好地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龙头作用使—。。中心城市各组团之】间的规划协调—衔接开发建设更趋】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中?。心城市范围包—括越:城分区、柯》桥分区?、袍江分区、镜【湖新:区和杭州湾工业新城!区 ?。    】。第三条 绍兴市【。。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协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管委)》是绍兴市中心城【市规划?协调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研究和审—。查需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的重:大城市规划协—。调和审核中》心城市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查【处重大违纪违法【建设:。项目市?规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局 —   市规划!局是绍兴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规划【管理工作承担规【划管理?任务和市规》管委:的日:常工作   !。 , 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局属市?规划局授权》机构行政上受各【管委会领导业务【。上受市?规划局指导负—责各辖区《日常规?划管理?  》  绍—兴县建设局是绍【兴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绍兴市中心城市范】围内涉及绍兴县【区域日?常规划?管理由绍兴县建设】局承担?。 ,    !上虞市?。建设局是《上虞: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绍兴市?中心城市范围内涉及!上,。虞市区?域日常?规划管理由上虞市】建设:局承担   ! :。 第?。四,条 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确—立,的中:心城市各分区的【总体规划(包括分】区的总体规》划调整)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越城分区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袍江!分区:、镜湖分《区规划由所在管委】会组织?编制柯桥分区规划由!绍兴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分《别经市规管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杭】州湾绍兴工业新城区!总体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绍兴县【、上虞市《。。人民政府编》制经市规《管,委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批   ! , 第五条 【中心城市内涉及跨分!区,域的名城《保护、道路交—通、绿地系统、市政!公用设施《。、,。防,灾等专项规划由各】。职能部门组织编制】。经市规管《委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六条 【中心城市内影响城】市重大功能布局的商!业贸易、文》化体育、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及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或投资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项目!占,地超过20公顷的】重大建设项》目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向所在地—规划管?理机:。构申报并需报经【市规管委《审核同意 【。    》 第七条 越【城区、袍江分区【、镜湖新区内的历史!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和中心商【贸区的详细规划及】。路幅大于30米道路!两侧:、宽度大于30米】。河道两侧的重要路段!街景设?计由所?属规:划部门编制前提出规!划意见经市规划【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    — 第八条 绍兴【生态产业园详细【规划及重要路段【街景设计经》市规划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   《 《第九条 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按各自审批!权限履行审》批职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按各级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机构?)批准的规划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 ?   ? ? ,第十:条 对变更使用功】能、性质确需—调整规划指标的【建设:。项目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申报经规划】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   《 第十一》条 市规划局—应根:据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技术标—准和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绍兴—市中心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报送市?政,府,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 —    — ,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建,设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应会同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查处及时纠正 】 ,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市政府!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 二O?O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