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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主要公路两!侧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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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政发[2【006]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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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本:市主要公路两—。侧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公路交》通畅通安《全,进一步?美,化公路沿线景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公路管》理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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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主要公路—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及!部,分县道(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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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条 本》市主要公路两侧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
】 第四条 》。加强:主要:公路沿线的建—筑后退红线管理 】
》 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高速》公路从?隔离栅外缘起没有】。隔离栅的《建筑后?退红线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原则上按高—速公路不少于1【00米(匝道—不少于50米)、国!道不少于50米【、省:道不少?于30米、县道【不少于20》米的区域作为公【路两侧建《筑后退红线范围【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禁止:新建、扩《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 :
第五条 !主要公路沿线—的建筑后退红线范】围内的用地由—各,辖市、区组织—绿,色,通道建?设和管?。养
第六!。条 主要《公路两侧的杆线必须!严格按?照,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线位进行布设涉【。及,公路管理范》。围,的需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有条件的地!。区要同?步实施?杆线入地《工程;条件不具【备的地区也要对现】有杆线进行整理【并实施必要的并线】、共线工程》减少横穿《公,路的杆线《。数量:
—第七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向主【要,。公路开?。。口,、开门和接路按照 !。 ,"严格控制、规范】。设置、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主要公路上平交】道口的审批管理采取!归并、隔离、修建辅!道等:。措施切?实保护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
!。第八条 《进一步规范主要公路!两侧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坚持依法审】批对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经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依【法予:以拆除? :
第九条【 各辖市、区要积】极组织力量》按照拆除违法建筑、!归并平交道》口、整理沿》路杆线、补建—相,应设施、《增加:绿化数量、装饰【建筑立?面、规范广告—设置、亮化景观空间!、美化周边环—境、提升整体水【平的要求《大力实施主要公路两!侧,景观整治工程确保主!要公路两侧空间【。大起来、绿》化多起来、景观【美起来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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