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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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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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满足…—…的要?求”或“《应,符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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