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意见】
《江政发[2004]!8,1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城市规!划中的技《。术标准?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管理行为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市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
一、关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红—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一)建筑物退让【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 【 1、建》筑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
?
— 【为保:证建筑地下基—础或地下室的施工】不致影响城市—。道路各类管》线的安全运营保持】。建筑物人流和车辆】的出入、集散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通畅!并形成开敞的城【市空间环境沿城市道!路建筑应按道—路功能、路》幅宽度?以及建筑物》类别、高度》、体量确定其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后》退距离按《下表控制《
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米)
】
:。
,
】道路宽度(W—)
后】退距离(S》)
建】筑高度(H)
【
H<【24米
】 24米≤》。H<50米
! H≥50米
!
【
W≥5】0米
》 ?15
2!0
:
,。 《25
《 :
:
】40:米≤W<5》0米
?
》1,。0
1】5
2】0
—。。。。
【 30米》≤W<40米
【
8
【
《 12?
》 18
《
【
》 20米≤W<3】0,米
《 5
—。 10
! 15
【
《
《 W<—20米
【 3
》 : 8
《
: ?15
!
,。。注1、高低层组合】的建筑后《退距离?按建筑不同高度分别!控制在确定》建筑的具体》退让应?综合考虑城市—。景观的整体协调
】
2—、老城?区及旧城改》。造地段可以》适当减?少退让的最小距【离同时?要求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规划—道路的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 ? 2、建筑退让公】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公路运?输安全、通》畅形成良好的交通景!观环境防《。止,沿公路无序开发新】建建筑物(交通管理!设施及附属》服务设施除》外)应按《规,定,要求:退让公路规划线【。(两侧边沟外—缘)具体《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不少!于100《米县:道不少于50米乡】道不少于30米其中!328?国,道城区段(》现红:线4:0米:)不少?于20米淮江线、】江平:。线城区?段(即新都路、【。北环:路一线现《红线40《米)不少《于20米退让空【间内需布置公路绿化!隔离:带的隔离《绿带宽度《详见相关绿》线管理规定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非封闭—式公:路建筑退让》按城市道路红线要】求执行
《
,
【 — ,3、建筑退让铁路】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铁《路安全?运行并?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两侧:新建建筑物(铁路站!台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除外)退让铁路】干线的?。距离不小于》100米退让铁【路支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在退让空间》内设绿化《隔离带具体隔离带】宽度同时符合—相关绿线管理规【定
《
—。 (二)关【。于城市道路及城【市道路交叉口的管】理技术规定
—
,
! ? 1、城市道路】。设,计应严格《遵循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及相关《规定市区新实施(】整,治道路有条件的)的!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应按规范设!置港湾式公》交站台;《。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根据相关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公共交通站台的设置!、交叉口周边—用,。地的:性,质确定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范—围城市道《路(次干道以—上及重要的支路【)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应,设展宽段《增,设右:转弯车?道并相应增加车道】条数
》
《 : 【2、为保证城市【道路交叉口处的行人!安全、顺利通行市】区新实?施道:路,(整:治道路有《条件的)凡宽度【≥4:0米:的需在交叉口处【、快慢车道设—置安全?岛以渠化交通确保交!叉口:的通行秩序及行人安!。全
:
! 二、关于—电力:线(黑?线)及其它》管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一)关于《电力线的管》理技:术,规定
》 《 ? 1?、建:筑退让?电力线路《距离的规定
】 》 , : 为保证电力线!运营安全《和,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新建【建筑物应根据电【力规:。范要求距离退让电】力线路形成》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允《许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具体要求如下
】建筑物距架》。空电力线边导—线最大?风偏的?。安全距离(单位【米)
!
》电压:
一【般地区
【 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
,
,
《
?
1—千伏
?
, :
】 1.0
—。
《
》 : 1~1《0千伏
《
《 5.?0
《 1.5
!
《
【35千伏
》
, ? 1:0.0?
》 3.0
【 ,
【 110千伏】
4.0!。
,
》
?
, 《220?千伏:。
,
, 15.0】。
—5.0
》
?。
】 500《。。千伏
【 20.《0
— 8.?。5
?。
— 》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为:地下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 ? 2、》高压电力《线路:走廊:规划根据城市—道路和用地布局【逐,步调整、理顺高【压线:路线:路原则上沿城市【道路、河流、对外交!通防:护绿地平行布置【形成相对集中、对城!市用地和景观干扰较!。。小的:高压走廊不得—斜穿、横穿》地块电力《线路:宜同沟埋设或—同杆架设具体—。由市供电部》门会同建设》局编制高压走廊规划!审定后作为今—后高压电力》线建设审批的依据】
: ? 】 : ,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景观【河道:和城市中《心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范围等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在改《造和:新建:时宜采用地下电缆敷!。设,
】(二)关于其它管】线,的管理技术规定
】
, , 》 —1、城市各》类市:政管线的建设—必须由规划部门【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管线设计【应采用江都市统一】的坐标 系统、【高程系统和现状地形!图进行设计
! — 2、管线】间及管?线与建?(构)筑物间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埋—设深度及架设高度】等必须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以:及各工程管》线相关专业规范
】
《 —。 , 3、《各类管线应沿道【。路(含铁路》。)、:河道防护绿地布设走!向应与规划道路、】。河岸线平行避免干】扰交叉并不得斜穿】、横穿地块》
【 ? ? 4:、,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景》观河道和城市中心】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范围等区《域建设管《线宜采取地》下埋设的方式;【。。各类管线穿越道路、!河道:。一律要求采取隐蔽】敷设的方式》
《 , — ?5、:。。同类管?线原则上应合—并建设信息管线宜同!槽、同井施工
】 — ? 6《、新建、改建道路】的各类?管线工程应结—合道路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进行管《线综合同步》。实施新建及》改造后城《市道路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挖掘
【 ,
三、—关于河道(蓝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为保证城市—防洪排涝安全及【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的顺《利实施并营造良好】的滨水景观环—境建筑物后》退河:道驳岸(外边—坡线)的最小距【离为:5米:驳岸:延后建筑物实施【的退:让规划河口上—坎线的最小距离为8!米并同时满足河【道两侧绿《带,的控制要求在设【。防洪:堤的河道两侧建【筑物后退蓝》。线距离还应》符合防洪《有关:规定流域性的河道按!省相关规定执行新通!扬,运河、高水河—、金湾河、芒—稻河等按有关—要求退让30米
】
四、!关于绿化用地—(绿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1、!绿地系?统规划?为形:成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滨江园林!。生态型城市景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建!设局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 2、—防护绿地绿》线管理规划城市周边!防护绿化体系北以西!北绕城公路和宁【。。。启铁路绿带西以【芒稻河、金湾河、】。高水河绿带东—以京沪高速》。绿带南?以宁通一级高—速、沿?江公路、《夹江绿带及水源保】护区构?成城市外围》绿,环作为城市外围防护!绿化屏?障绿带?宽度为?交通线路及》河流两侧各》10:。0米
! ?3、滨河绿化绿线】管理:。发挥河?。道及滨河绿化—的生态调节》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 :充分利用和保—护,市区内的水系建设滨!河绿化带绿带—内以绿?地为主可按》规划建设少》量景点和服务建筑城!市道路与《河道相邻的原则上】城市道路与》河流之间规》划为滨河绿》地重点建设》新、老通《扬运河两岸》滨河绿带形》成贯穿城市东西【绿色走廊因地—制宜沿高水河、金】湾河、芒稻河—、玉带河等城市【主要河?。流建设滨河绿地分为!1030、3—050、50—100米三个等级】控制具?体要求见下表—
河?道两侧绿带控制宽度!一般性要求》
,
—
, 名》称
绿带!宽长(M)
】 备注》
?
《
《 ?新通扬运《河
3】0100
》
, , 沿水利枢纽周!边,建设水?利枢纽风景》区近期 拟》在26公顷》三角岛屿上建设城】市
】
老!通扬运河
— 203【0
局部!留有码头用地
【
》
】芒稻河
《
3—。050
《
城区段控!制为:。30米
—
! , 金湾河
》
: ?。3050
》
, , 局部》留有码头用地
【
《
《。
? 高水河
! 305》0
【为南水?北调主通道》沿河:堤,岸应尽可能》丰富 多样
—
! 玉带—河
1】015
】 含沿河道路
】 , ,
! 灰粪港
】 103》0
《 含《。河滨道?路
》
】 张?纲河、团结》河
— 15?20
以!。绿化林?带为主
《
?。
】 , 小涵河
】 10《20
?
】
》
反】坎河:
1【0,20
【 :。
?
】 4、居住》小区公园规划要求】除老城区、》工业园区之外其他新!建居住小区在居民】步,行距:离内设置一》般面:积为40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公园(最—小不少于20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一般》不大于500米【
:
!。 5、建《设基:地内绿地率的—规定
】 :。 【 ⑴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5:%;
—。
,
》 》 ⑵工业、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20:%;
—
? ? , ? ⑶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
!。 —。 ⑷对环《境大气、噪声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并】根,据有关国《家标准?中环境保护的— 规定设《置,宽度不小于》3050《。米的防护林带—如果:防护林带宽》度达不?到要求单位》。绿地率应达到4【0%:;
】 ? ⑸属于旧城【改造范畴的建设项】目(单位)绿—化用地指《标可降?低5个百分点
!。
?
》 五、关于文—保建筑控《制范围(紫》线)的管理》规定:
《 , 各级文保【。单位应由市建设局】会同市文《化,。旅游:局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以》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范?围为:。基础结?合其历史变迁—。、视野保护》。及其他保护需要具体!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价值和!保护需要结合所处】地形、地貌》以,及周围环境和自【然条:件确定有远眺功能的!重要文?物景点?应划定视野保—护走廊?
《
: —文物保护范》围内:应根据?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保护严】禁破坏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要控制!用,地性质不得新建影】响文物保护环—境、:景观的?建(构)筑物—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其》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方》面应:与文保单位相协【调新建建《筑的高度一般不宜超!过其与相邻文保建筑!。。距离同时应》征求:市文化旅游局—的意见
》
—
六》、关于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 ? 根据城《市交通发展的趋势本!着“适当超前—留,有余地”《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应同步配【套建设停车》场面积指标》按下表要求控—制
居《住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
】 类?别
小汽!车
》 ,。 自:行车
摩!托车
!
》 :一类居住区
—
, , 1辆》/户
【。 2辆/《户,
: ? 0.?5辆/户
【
? ,
二类!居,住区
《 0》.3辆/户
! 2辆/户
】 1辆/【户
》。
公共—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
— 使用性—质,
小汽车!
,
自行【车
】
—。 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
: 《行政(金融、—商务等)办公—
《 , 40
】 300
【
《。
— 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市场等
!40:
50】0
》
— : 医院
【 , 30《
,
》300
《
—
:注⑴以小户型为主】。的居住建筑以及【老城区的公共建筑】小,汽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可适当下浮!;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小汽:车,、自行?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可—适当上浮;
—
, ⑵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辆小汽车按—25平方米、—摩托车按2.5平】方,米、自行车》按1:.5平方米计算;】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辆小汽?车按30平方米【、摩托车按3.【0平方米、自行【车按2.0》平方米?计算;?
: 》。 ⑶:居住:区内的?停车场(库)—的布局应《。考虑使用《方便、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50】米居住区《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地—面临时停车位以满】足居民小汽》车、:通,勤车、出租汽—车及:个体运输机动车等的!临时停放位置一般】安排在居住》小区或组团出入【。口附:近以维持小》区或组团《内部的安《全及安宁;》。
? ? ⑷公共建筑地】面停:车面积不小于总【停车面积《的25?%;
》 《 ,⑸临:街公共?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的,空间除建筑》出入口通道、景观】绿化用地外可—作为配套的停车场计!算,停车面积指》标但一?般情况下停车—。面积不?应超过建筑退—让道路空间》的1/2;》
: , , ⑹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按功能按!比例划分单》位内部及外》来,车辆停放区域—并保证?。外,来车辆停放区域的】开放性停车位—的,。配建确有困难—的差额部分》可通过缴纳易—地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费用的?方法在公共停车场】内解决费《用应包?。括该地块差额—停车面积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停车场—的建:设费用等
!
, 七?、关于?居,住建筑日照间—距及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边界距离《的规:定
? (一)!关于居住建筑日照间!距的规定
— 【 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底层设车!库的居住建筑其【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
L》=,i(H-h北)+0!.25(h南+h北!)
式中L=建筑!间距
】 , i=日—照间距系数其数【值,采用1.25 【
: 【 H=(南侧)建筑!。高,度
《 h北!。=,(北侧)建》筑底层车库》高度
?
? h南】。=(:南侧)建筑底层车】库高度
》 《。 ? H及》。h以同一室外—地坪高程为》基准测算《
? 【多层居住建》筑,地面层为非居—住,用房时视同居住建】筑控制间距
】 (《二)关于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边—界距离的规定
! 《。 沿建【筑用地边界(—规划用地红线)【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下表规定控制【同时与界外》。其它建筑距离符合】规定要求
—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米)
—
【 建:筑朝向
《
离界【距,离
:
》。建筑类别
】
?
》居住建筑《
? : ,非,居住建筑
—。。
》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 最小距【离(米)
】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最小】距离(米)
【
》
【主要朝向
【 低《层
0】。.5H
】 ,3,
: -
【 : 3
—
! 多层
》
: , 0.5H—
—5
》 , -
《 ? ,5
】
【高层
《 0》.25H
【 13
! 0.15H
】
? 9
—
:
:
— 次要朝向
】。 低层》
,
: 0.25H
!
《 3
【 -:
? ?按消防?。间距
《
【
多—层,
? 0.2—。5H
《 3
—
》。-
— 按:消防间?距
:
《
?
》 高层?
—0.125H
! 6《。。.5
《 ? ,。-
— 6.5
】
《八、关于《。市区原有居》住建筑?平改:坡的:规,定
? —1、:在旧:城区:、建筑密集》地带(达不》到日照间距》1:1.1)暂停平!改坡审批只》可对:原平:顶进行维修
】 2、对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住宅应!当征求所在地—社,。区意见由社区—统一组织实》施有主管单位—。的职工住《。 宅由单位申报【统一组织实施
【。
3—、不接受个》人提出的单个申【。。请,严禁:个体:实施局部改造
【
九《、其它
【 , 1、》本意见所称》城市规划区包含江都!镇域、?双沟镇域和》沿江开发区
】 ?。 2、邵伯—集镇、邵《伯风景?旅游区的《建设:按本意见执》行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其它》集镇:的,建,设参照执《行
《 《 3、本意见涉及】的技术术语详见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除满足本意见外需】同,时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
4】、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新审批【项目按此《意见:执,行
? 5、本意】见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