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意见
—。
,
江政发[—200?4,]81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为进一步明确城市规!划中的技术标—准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管《理,行为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市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红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一)建筑物—退让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 — 1、建筑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
《 》 : 为保证建筑】地下基础或地下室的!施工不致《影响城市《道路各类管》。线的安全运营保【持建筑物人流和【车辆的出入、集散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通畅并形成开敞的城!市空间环境》沿城市道路建—筑应按道路功能【、路幅宽度以及建筑!。物类别、高度、体量!确定其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后退】距离按下表》控制
《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米)
《
?
《 ?道路:。宽度(W)》。
: 后》退距离(S)
! 建筑高—度(H)
】 H<2》4,米
24!米≤H<5》0米
【 H≥50米
【
《
《
, 《W,≥50米《
1【5
? ? 20
《
? 25
】
:
?
》40:米≤W<50—米,
10
!
15【
20】
!
》30米≤《W<4?0,米
? 8
! 1?2
? 1》8
》
】 20米≤—W<:30米
】 5
?
10
】
? 15
】
《
W【<2:0米
》 3
! 8
— 15
【
:
?注1:、高低层《组合的建筑后退【距离按建筑不—同高度分别控制在确!定建筑的具体退让应!综合考虑城》市景观的整体协调】
—2,、老城区及旧城改造!地,段可以适当减少【。退让的最小距离同时!要求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规划道路的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 《。 2、—。建筑退让公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公路运输安全】、通畅形成良好的交!通景观环境防止【沿公路无序开—。发新建建筑物(【交通管理设施及【附属服?务设施除外)应【按规定要求退让【公路规划线(两【侧边:沟外缘)具体—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不少于1—00米?县道不少于5—0米乡道不少于3】0米其中32—8国道城区段—(现红线40米)】不少于20米淮江】线、江平线城区段】(,即新都路《、北环路一》。线,现红线40米)不少!。于,20米退让空间内需!。布置公路绿化隔离】带的隔?离绿带宽度详—见,。相关绿线《管理:规定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非封《闭式公?路建筑退让按城市道!路红:线要求执行
】。
【 : 3、建筑】退,让铁路?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铁路安全运行并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两侧:新建建筑物(铁路】站台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除外)【退,让铁路干《线的:距离不小于》100?米退让铁路支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在,退让空间内设—绿化隔离《带具体?。隔离带宽《度同时符《合相关?绿线管理规定
【
《
: ,。 : (二)关于城】市道:路及城市道路交【叉口的管理技术【规定
】 》 《 1、城市》道路设计应严格【遵循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及相》关规定?市区新实施(整治道!。路有条件《的)的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应按》规范设置港》湾式公交《站台;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根据相《关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公共交通站台的设】置、交叉口周边【用地的性质确—定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范围》城市:道路:(次干道以》上及重要的支路【)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应》设展宽段增》设右转弯车道并相】应增加车道条数
】
【 2!、为保证城市道路】交,叉口处的《行人安全、顺—。利通行?。。市区新实施道—路(整?治道路有条件的【)凡宽度≥40米的!需在交叉《口处、快《慢,车道设置安全—岛以渠化交通确【。。保,交叉口的通》。。行秩序及行人安【全
》
— 二、《关于电力线(黑线】)及其它管》。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一)!关于电?力线的管理技—术规:定
? , — : 1、建《筑退让电《力线路距离的规定】
! 《 为保证电》力线运?。。营安全和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新建建筑【物应根据电力规范】要求距离退让电【力线路形成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允许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具体要求】如下:
建筑《物距架空电力—线边导线最大—风,偏的安全距离(单位!米,)
】
电压
】
: 一般地—区
? 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
【
— 1:千伏
】
1】.0:
】
1~】10:千伏
—。 :5.0
《
,。 : :1.5?
— :
: : 35千伏—
,
》。10.0
! 3.?0
》
! 110《千,伏,
《 4.《0
【
《 220千】伏
:
1—5.:0
5.!0
—
— 500—千,伏
:
》。20.0
! 8.5
】
! ?。 :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为地下!。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 【 :2、高压电力线【路走廊规《。划根据城市道路和用!地布局逐步调整、理!顺高:压线路线路》。原则上沿城》市道路、《河流、对外交通【防护绿地《平行:布置形成相对—集,中、对城《市用地和景观干【。扰,较小的高压走廊不得!斜穿、横穿地块电】力线路?宜同沟埋设》或同杆?架设具?体由市供电部门【会同建设局编制【高压走廊《规划审定《后作为今后高压【。电力:线建设审批的依据】
】 : ? 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景观河道和城市!中心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范围等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在改造和新建】。时宜采用地下电缆】敷设:
—。 (二)关—于,其它管线的管理技术!规定
】 】1、城市《各类市政《管线的建设必须由规!划部门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管线:设计应采《用,江都市统一的—坐标 系统、高程】系统和?现状地形《图进行设计
—
《 《 2、管】线间及管线与—建(:构)筑物间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埋设深度及架!设高度等必须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以—及各工?程管线相关》专业规范《
,
? 【 3、》。各类管线《。应沿道路《(含铁路)、河【道防护绿《地,布设走向应与规划】道路、河岸线平行】避免干扰《交叉并不得斜穿、】横穿地?块
【 》 4、》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景观河道和城市中】。心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范】围等区域建》设管线宜采取—地下:埋设的?。方式;各类管线【穿越道?路、河道一律要求】采取隐蔽敷设的方】式
:
?。 —。 5、—同类管线《原则上应《合并建设《。信息管线宜同槽【、,同井施工
》。
, 【 ? 6、新建、【改建道路的各类管线!工,程应结合道路—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进行管线综【合,同步实施新建及改】造,后,城市道路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挖掘【
,
,
三、关!于河道(《蓝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为保【证城市防洪》排涝安全及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的—顺利实施《并营造良好的滨水景!观环境建筑物后退河!道驳岸(外边坡【。线)的最小》距,离为5米驳岸—延后建筑物实施【。的退让规《划河口上坎线—的,最小距离为8—米并同?时满:足河道两《侧,绿带的控制》要求:在设防洪堤的—河道两侧建筑物【后退蓝线距离还应符!合防洪有关》规,。定流域性的河—道按省相关规定执行!新通:扬运河、高水河【、金湾河、芒稻河等!按有关?要求退?。让3:。0米
】 四?、关于绿化用地(】绿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1、绿?地系统?规划为形成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滨:。江园林生态型—。城市景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建设局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2!、,防护绿地《。绿,。线管理?规,划城市周《边防护?绿化体?系,北以:西北绕城公路和宁启!铁路:绿带西以芒》稻河、金湾河、高】水河绿带东以京沪】高速绿带南以宁通】一级高速、沿江公】路、夹江绿带及【水源保护区构成城】市,外围绿环作为城市外!围防护绿化屏—障绿:带宽:度为交通线路及【。河流两侧各》100米
! 》3、滨河绿化绿【线管理发挥河道及滨!河绿化的生》态调节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 充!分利用和保护市区内!的水系建设滨—河绿化带绿带内以绿!地,为主可?按规划建设》少量景点和服务建】筑城市道路与河道相!邻的原则《上,城市道?路与河流《之间规划为滨河【绿地:重点建设新》、老通扬运河两【岸滨:河,。绿带形成《贯穿城?市东西绿色走廊因】地制宜沿高水河【、金湾河、》芒,稻河、玉带河等城】市主要?河流建设滨河绿地】分为1?03:0、3?05:0、50100米】三个等级控制具体】要求见下表
河】道,两侧绿带控制宽度】一般性要求》
》
》 , 名称
【 绿带宽长(M】),
《 备注
》
【
新【。通扬运河
! 30100
【
《 沿水利枢纽周边】建设:水利枢纽风景—区,近期 拟在26公顷!三角岛屿《。上建设城《市,。
—
,
【。 老通扬运河—
203!0
? ? 局部留有码头用】地
—
》 《芒稻:河
》 3050
! 城区》段,控制为30》。米
—
【 金?湾河
》 3050
】
《 局部留有码—头用:地
【 ,
《 高水》。河
? , , 3050
【
《 为南水《北调主通道沿河堤】岸应尽可能丰富 】多样
?
— ,。
玉带河!
? 1015
!。 , ?含沿河?道路
《
《
》 : 灰:粪港
》 1030
】
含—河滨道路
!
— 张纲》河、:团结河
《
, 《1,5,20
《 : , 以绿化林带为【主
—
, :
,
: 小《涵河
1!。020
【 :
》
】 ,。 反坎河
— 1020】
!
】 , 4、居住》小区公园规划要【求除老城区、工业园!区之:外其他新建居住【小区在居《民步行距离内—设置一般面积为40!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公园(【最小不少于》20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一般不—大于500米
【
:
:。
5、!。建设基地内绿地率】的规定
—
:
《 ⑴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5%;
】
: ,
》 , —⑵工业、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20%;【
》
》 》 ⑶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
《
— ⑷】对环境大气、噪声】。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并【根据有关国家标准】。中环境保《护的 规定设置宽】度不小于3》。050米的》防护林带如果防护林!带宽度达不到要【求单位绿《地率应达到4—0%;
! : ⑸属于【旧城改?造范畴的《建设项目(》单位)?绿化用地指标可降】低5个?百分点
【
:
—五、关于文保—建筑控制范围(紫】线)的?管理规定
— : 各级文【。。保单位应由市建【设,局会:同市文化旅游—局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以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范围为?基础结合其历—史变迁、视野保护及!其他:保护需要具体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价值和《保护需?要结:合所处?地形、地貌以及周围!环境和自然》条件确定《有远眺功能的重【。要,文物景?点应:划定:视野保护走廊
【
《
文】物保护范围内应根】。。据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保护严禁破坏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要控制用地性质不】得新:建,影,响文物?保护环境、》景观的建(构)【筑物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其【。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方面应与文保单】位,相协调新建》。建,筑的高?度一般不宜超过其】与,。。相邻文保建》筑距离同时应征求市!文化旅游局的—意见
》。 ,
】六、关?。于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 根》。据城市?交通发展的》趋势本着“适当超】前留有余地”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应同步【配,套,建设停车场面积指标!按下表要求控制
】。
居住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
?
《 《。。类别:。
小汽】车
— 自行车
》
?。 摩托车
!
— ? 一:类居住区
! 1辆?/,户
:
》2辆:/户
》 , 0.5辆/户
!
《
:
? 二类居住】区
【0.3辆/户
【
2辆/户!
,
,。 1》辆/户
《
公】共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
—
, ? 使用?性,质
【小,汽车
【 自行车
】
! 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
行政(!金融、商务等—)办公
!40
3!00
】
《 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市场等
— 40
】 500
】。
! 医《院
30!
30】0,
:
注】⑴以小户型为主的】居住建筑以及—老,城区的公共建—。筑小汽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可适当下浮;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小】汽车、自行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可适当上》浮;
【 , ⑵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辆:小汽车按25平方米!、摩托车按》2.5平方米、自行!车按1.5平方米计!算;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辆小》汽车按30平方【米、摩?托车按3.0平方米!、自行车按2—.0平方《米,计算;
! ⑶居住区内的】。停车场(库)的布】局应:考虑使用方》便、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50米居【住区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地面临【时,停,车位以满足居民【小汽车?。、通勤车、出租汽车!及个体运输机动【车等的临时停放位置!一般安排在居—住小区或组团出【入口附近以维—持小区或组团内【部,的安全及安宁;【
【 ⑷公共建》筑地面停车面—积不小于总停车【面积的25%;
!。 ⑸【临街公共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的空【间除建筑出入口通】道、景观绿》化用地外可作为配套!的停车场计算停车面!积指标但一般情况下!停车面积《不应超过建筑退【让道:路空间的1/2;】
【 ⑹: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按功能按】比例划?分单:位内部及外来车辆停!放区域并保证外来车!辆停放区《域的开放性》停车:位的:配建确?有困难的差额部【分可通过《缴纳易地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费用的方法!在公共停车场内【解决费用应包括该地!块差额停车面积【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停车场《的建设费《用等
】 七、关于居住】建,。筑日照间距及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边界距离的规】定
《 (一)】关于居住建筑日照间!距的规定
!。 ? 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底,层设车库的》居住建筑其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
》。L=i?。(H-h北)—+0:.25?(h南+h北)
!式中L=建筑间距
!
》 , i=日照间】。距系数其数值采用】1.25
【 【 H=(《南侧)建《筑高度
【 《 h北《=(:北侧)建《筑底层车《库高度
【 h南=!(南侧)建筑—底层:车库高度
】 , — H及h以同一室外!地坪高程为基—准测算
【。 多层】居,住建筑地面层为【非居:住用房时视同居【住建筑控制间距【
《 (二)关于【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边?。。界距离的《规定
《 【 : 沿建筑用地边界】(规划?。用地红线)》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下表规定控】制同时?与界外其它建筑【距离符合规》。。定要求
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米,)
:
:
】 建筑朝向
】 离界距—离
— ,。建筑类别
【。
》 居住建【筑,
—非居住建筑
!
: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 最小距【离(米)
》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 ? 最小?距离(米)》
,
—
? 主要朝向
!
低层
】
, 0.5【H
【3
》 -
》 , 3
》
—
? ? 多层
》 0.5【H
【5
【-
— 5
】
?
: 高层
! 0.25H
】
, 13—
0【。。.15H
》
: : 9
—
!。 次要朝向
—
低—层
0.!25H
!3
-】
,
按—消防:。间距
?
, :
:
—。 多层
》
0—.25H
【 3
— -
】 按《消防间距《。
—
》。 高层
【 0》.125H
! 6.5
】 : -
6!.5
?
:
八、关】于,市区原有居住建筑】平改坡的规定
【
1】、在旧城区、—建筑密集地带—(达不到日照间距1!:1.1)暂停平】改坡审批《只可对原平顶进行维!修
? 2》、对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住宅应当征》求所在地社区意见由!。社区统一组》织,实施有主管》单位:的职工?住 宅由单位申报】统一组织《实,施
? : , 3:、不接受个人提出】的单个申请严禁个体!实施局部改造
【
九、其它
! —1、本意见所称城】市规划区包含江都镇!。域,、双沟镇域》和沿江开发》区
》 2、—邵伯:集镇、邵伯》风景:旅游区的建》设按本意见执行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其它集镇的建设参照!执行:
【 3、本意见—涉及的技术》术语详见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除满足本意—见外需?同时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 ,
《 4、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新—审批项目按此意见执!行
5、!。本意见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