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意见:
,
江政发[【2004]》81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城市规—划中的技术标准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管理行为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市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
一、关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红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一)建筑物】。退让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 — 1、建筑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
《 《 为保证!建筑地?下基础或地下—室的:施工不致影响城市道!路,各类管线的安—全运营保持建筑物】人流和车辆的出入】、集散?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通《畅,并形:成开敞的城》市空间环《。境,沿城市?道,路建筑?应按道路功能、路幅!。宽度以及建筑物类】别、高度《、体量?。确定其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后退】距离:按,下表控制
—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米)
《
》
—道路宽度(W—。),
—后退距离(S)
】
, ? 建筑高《度(H)
— ? H<24米
】 24米≤H!。。<50?米
》 H?≥50米
—
?
《
W≥5】0米
》。 15
—
《 20?
25
!
【
: , 40米—。≤W<5《0米
》 10
【。 , ?1,5
【。20
】
?
? 3?0米≤W<40米】
: , ?8
? 12
【
:。 , 18
【。。
》
,
》2,0米≤W<》3,0米
》 5
【 10
【 1》5
》
?
:
?。 W<《20米
— 3《。
,
8—
? 15》
,
注】1、高低《层组合的建筑后退距!离按建?筑不同?。高度分?别控制在确定建【筑的具体退让应【。综合考虑城市—景,观的整体协》调
》 2、《老城区及旧城—改造地段可以适当】减少退让的最—小距离同时要—求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规划道路的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 》 ?2、建?。筑,退让:公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公路运输【安全、通畅》形成:良好的交通景—观环境防止沿公路】无序开发新建建筑物!。(交通管理设施及附!属服务?设施除?。外)应按规定—要求:退让公路《。规划线(《。两侧边沟外缘—)具体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不少于—。100米县道不少】于50米乡道不【少于30《米其中328—国道:城区:段(现?红线40《米)不少于》2,0米淮江线、江平线!城,区段(即新都路、北!环路:一线现红线40【米)不?少于20米退让空】间内需布置公路绿】化隔离?带的隔离绿带宽【度详见相《关绿线管《理规:定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非封闭!式公路?建筑退让按城—市,道路红线要求—执行
】 ! 3、建筑》退让铁路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铁【路安全运行》并,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两侧新建建筑物】(铁路站台》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除外)】退让铁路干线的距】离不小于100【。米退让铁《路支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在退—让空间内设绿—化隔离带具体隔【离带宽度同时—符合相?关绿线管理规定
!
— ? (二)《关于城市道路及城市!道路交?叉口:的管理技术规定
】
【 : 1、】城市道?路设计应严格遵循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及《相关:规,定市区新实》施,(整治道《路,有条件的)》的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应按规范设置【港湾:式公交站《台;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根据相关!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公】共,交通站台的设—置、交叉口》周,边用地的《。性质:确定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范围城市道路(次干!道以上及重要的支】路)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应设展宽!段增设右转》弯车道并相应增【加车道?条数:
?
? 》 : 2、》为保证城市道路交叉!口处的行人安全【、,顺利通行市区新【。实施:。道路(整治道路有】条件的?)凡宽度≥40【米的需在交叉口【。处、:快慢车?。道,。设置:安全岛以渠化交通】确保交叉口的通【行秩序及行人安【全
《
?
二、】关于电力线(—黑线)及其它管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一,),关于电力线的—管理技术规定
! — 1、建—筑退让电力线—路距离的规定
【。
— 为保!。证电力线运营安全】和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新建—。建筑物应根据电力】规范要求距离退让电!力线路?形成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允,许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具体要《求如下
《
建:。筑物:距架:空,电力线边导线—最,大,风偏的安全距离(】单位米?)
》
— 电?压,
? ?一般地区
】 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
【
》 1千》伏
—。
】1.0
》 :
,
】 1:~10?千伏
【 5.0
— 1.—5
【
— 35千伏
! 10》.0
3!.0
!
— 110千伏
【
4.【0
!。
220!千伏
【 15.0
【 5.—0
》
— : , 50?0千伏
— 20.—0
《 8.》5
?
— — :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为地下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 2、高【压电力线路走廊【。规划根据城市道路】和用地布局逐步【调整、理《顺高压线路》线路原?则上沿城市》道,路、河流、》对外:。。交通:防护绿地《平,行布:置形成?相对集中《。、对城?市用地和景观干扰较!小的高压走廊不【得斜:穿,、横穿地块电—力线路宜《同沟埋?设或同?杆架设具体由市供电!部,门会:同建设局编制高压】走廊规划审定后作为!今后高压电力—线建设审批》的依据
《
! , 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景观河道和城市中】心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范围等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在改!造和新建时宜采【用,。地下电缆敷设—
— (二)关于其】它管线的《管理技术规定
【
: — 》1、城市各类市【政,管线的建设必须由规!划部:门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管线设》计应采用江都市统】一的坐标 系统【、高程?系,统和现状地形图【进行设计
— 《。 2!、管线间及管线【与建(构)》筑物间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埋设深》度及:架设高度等必须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以《及各工程管线相关】专业:规范
】 《 《3、各类管》线应沿?道路(含铁路—)、河道防护—绿地布?设走向应《与规划道《路、河岸线平行避】免干扰?交叉并不得斜穿、横!穿地块?
【 《 4、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景观!河道和城市中心【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范围等区域建设!。管线宜采取地—下埋设?。的方式?;各类管线穿越道路!、河道一《律,要求采取隐蔽敷【设的方式
【 》 5、同!类管线原则上应合并!建设信息管线宜【同,槽、:同井施工
】 ? — 6、?新,建、改建道路的各】类,管线工程应结—合道路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进行管线—综合同步实施新建】及改造后《城,市道路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挖掘
!
三《、关于?河道(蓝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为保证?城市防?。洪排涝?。安全及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的顺《利实施并营造良好】的滨水景观环境【建筑物后退河道【驳岸(外边坡线)的!最,小距离?为5米驳岸延—后建筑物《实施的退让规划河】口上:坎线的最小》距离为8米并同【时,满足:河道两侧绿带的控】制要求在设防洪【堤的:河道:两侧建筑物》后退蓝线距离—还应符合防洪有关规!定流域性《的河道?按省:相关:规定:。执行:新通扬?运河、高水河、【金湾河、芒稻河【等按有关要》求退:让30米《
?
? 四、关于绿化】用地(绿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1、绿》地系统规划为—形,成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滨江《园林:。生态型城市景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建设局》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2、防护】绿地:绿线管?理,。规划城市《周边防护绿化体系北!以西北绕《城公路和宁启铁【路绿带西以芒稻河】、金湾河、》高水河绿带东以京】沪高速?绿带南以宁通一级高!速、沿江公路、【夹江:绿带及水《源保护区构成城市】外,围绿环作为城市外】。围防护绿化屏障绿】带宽度为交通线路及!河流两侧各100】米,
【 3、滨河绿化!绿线管理《发挥河道及》滨河绿化的生态调节!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 充分《利用:和保护市《区内的水系》。建设滨?河绿化带绿》带内以绿地为主【可按规?划建设少量景点和】服务建筑城市道【路与:河道相邻的原则上城!市道路?与河流之间规—划为滨河绿地重点】建设:新、老通《扬,运河两岸滨》河,绿带形成贯》穿城市东西绿—。色走廊?因地制宜沿》。高水河?、金湾河《、芒稻河、》玉带河等城市主要】河流建设滨河绿地】分为1030、3】050、50—100米《。三个等级《控,制具:。体要:求见下表《
河道两》侧,绿,带控制宽度一—般性要求
】
【。。 ,。名称
】绿带宽长《(M)
【 备注
】
— 《新通:扬运河
》 ? 3:01:00
】沿水利枢纽周边建设!水利枢纽风景区近期! 拟在?26:公顷三角岛屿上建设!城市
—
《 ,
:。 ? 老通扬运河—。
《 2030
! 局部留—有码头用地
—
:
:
?
? 芒稻河
】。 《3050
】 城区段》控制为3《0米
!
金湾!河
【3050
— 局部留有码!头用:地
—
: ,
? 高水河—
30】50
《 为南—。水北调主通道沿【河堤岸应尽可能【丰,富, 多样
】
:
》 玉带河
—
101】5,。
含沿】河道路
》。
! 灰粪港
! 1《030?
: 《含河:滨道路
》
《
?
《 张纲河《、,团结河
【 :。1520《
以绿】化林带为主
【 :。
?
? 小涵河【
1【0,20
?
:
】
》
反坎河
!
?。 :10:20
《 , 《
: :
】4、:居住:小区公园规划要【求除老城区、—工业园?。区之外其他新建居】住小区?在居民步行距离内】设置一般面积—为4:0,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公园(》最小不少于20【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一般不大于!500米
【
!5、建设《。基地内?绿地率的规定
!
《 】 ⑴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5%;
!
— 《 《⑵工业、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20%;
!
】 ⑶—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
】
》 : ? ⑷对环境》大气、噪声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并根据有关国—家标准中环境—保护的 规定设置】宽度:不小于30》。50米的防护—林带:如果防护林带宽度】达不到要求单—。位绿地率应达到【4,0%;
【 】⑸属于旧城》改造范畴的建设【项目(单位)绿【。化用地?指,标可降低《5个百?分点
—
?
五、【关,于文保建筑》控制范?。。围(紫线《)的管理规定
! ,。 各》级文保单位应由市建!设局会同市文化旅游!局,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以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范围为基础结合其】历史变迁、视野【保,护及其他保护—需要具体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价—值和保护需》要,结合:所,处地形、地貌以及】周围环境和自然【条件确定有远眺功】能,的重要文物景点应】划定视野保护走廊】
》
— 文物保护范围内】应根据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保护—严禁破?坏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要控制】用地性质不得新建影!响文物保护环境【、景观的《建(构)筑物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其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方【。面应与?文保单位相协调新】建建筑的高度一【般不宜超过其与相】邻文保建《筑距离同时应征求市!文化:旅游局的意见
! ,
六!、关于?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根据!城,。市,。交通发展《的趋势本《着“适?当,超前留?有余:地”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应同步配《套建设停车场面【。积指标按下表要【求控制
居住【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
— 类别
【 小汽车
】 自》行车
— 摩托《车
—
《
, : 一类《居住区
【 :1辆/?户
2】辆/户
】 0.?5辆/户
【 ,
》
《。 二类?居住区
】 0.3辆》/户
?
2辆【/户:
?。 1辆/户【
—
公共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
》
使用性】质
— 小汽车
【 自行车
【
【
—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
《。 , 行政(金融】、商务等《)办公
— 4《。0
30!0
?
—
? , , 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市】。场等
4!0
5】00
》
?
》 , 医院《
30】
—300?
《
:
注⑴以小【。户型为主的居—住建筑?以,及老城区的公—共建筑小汽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可适当下浮!;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小汽车、自行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可适当上】浮;
?。
? ⑵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辆小汽车按25】平方米、摩托车按】2.5?平,方米:、自行车按1.5】平方米计算;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辆小【。汽车按30平方【米、:摩托车按3.0平方!米、自行车按2【.,0平:方米计算;
!。 ⑶居住区内!的停车场(》库)的布局应考【虑使用?方,便、: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50米居住区—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地面临时—停车位以满足居【民小汽?车、通勤车》、出租汽车及个体运!输机动车等的临【。时停放?位置一般安排在居住!小区或组团出—入口附近《以,维持小?区或组团内部的【安全及安宁;
】 ⑷【公共建筑地面停车】。面积不小于总—停车面积的25%;!
【 ⑸临街公共—。。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的【。空间除建筑出—入口通道、》景观绿化用地—外,可作:为配套的停车—。场计:算,停车面积《指标但一《般情况下停车面积】不应超过《建筑退让道路空间的!1/2;《
: —⑹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按功能按比—例划分单位内部【及外来车辆停放区域!并保证外来》车辆:停,放区:域的开放性停车【。位的配建确有困难的!差额部分可通过【缴纳:易地: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费【用的方?法在公共停车场内】解决:费用应包括》该地:块差额停《车面:积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停车?场的建?设,费,用等
! 七、?关于居住《建筑日照《间距及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边界距离—的规定
! (一《)关于居住建筑日照!间距的规定
! 】。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底层设车库》的居住建筑》其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
L《=i(H《-h北?)+:0.:25(h南+h北】。),
式中L=建筑】间距
【 《 i=?日照间距系数—其数值采用1.2】5,
《 【H=(南侧)建筑】高度
【 》h北:=(北侧)建—筑,底,层车库?高,度,
》 《 h南?=(南侧)建筑【底层车库高》度
? ? H及!h以同一室外—地坪高程为基准测算!
《 多【层居住建筑地—面层为非居住用房时!视同居住建筑控制】。间距
?
(二)】关于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边界《距离的规《定
《 : 沿】建筑用地边界(【规,划用地红《线)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下表规定【控制:同,时与界外其它建筑】。距离符合规定—要求
《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米)
!
建筑!。朝向
?
离界距】离
《 建筑》类别:。
,
—
《 居住建筑》
非居】住建筑?
?
【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 ? 最小距离(米)】
? ,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
最—小距离(米)—
!
》主,要朝向
》 ? 低层
】 0.5H
! , 3
》。 -
— 3
—
—。
多】层
》 :0.5H《
5
】
《 -
?
5
!
?
《 高层
! 0.25H
!
1—3,。
—0.15H
! 9
【
》
《 ,次,要朝:向
低层!
《 0.《25H
《
3—
,。
》-
按】消防间?距
?。
【
多层
!。 0.25H!
: ? 3
-!
,
按消【防间距
》
《 :
高【。层
0】。.125H
!。 :6.5
】 -
— :6.:5
!八、关?于市区原有居住建筑!平改坡的规定
【
1】、在:旧城区、建筑密集】地,带(达不到》日照:间,距1::1.1)暂停【平改坡审批只可对原!平顶进行维修
【
?。 :2、对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住宅《应当征?求所在地社区意见由!社,区统一组织实—施有主管单》位的:。职工住 宅由—单位申报统一组【织,实施
》 ?3、不接《受个人提出的单【。个申请严禁》个体:实施局部改》造,
九、其它
!
1、!本意见所《称城市规划区包含】江都镇域、双沟镇域!和沿江开发区—
】2,。、,邵伯集镇、邵伯【风,景旅游区的建—设按本意见执—行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其它集镇的建设】参照执行
! , 3?、本:意见涉及的》技,术术:语详见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除满足本意见外!需同时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
!。 4:。、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新审批项目按此!意见执行
》
5、本意!见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