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意见
江政!发[200》4]81号
—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为:进一步明《。确城市规划中的技】。术标准?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管》理行为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市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 一:、关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红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一)建】筑物退让《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
? 《 : 1、《建筑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
!
, ! 为保证建筑地!。下,基础或地下》。室的施工不致影【响城市道路》。各类:。管线的安全运—。营保持建筑物人流】和车辆的《出入、集散》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通畅并【。形成开敞的城市空】间环境?沿城市道路》。建筑应按道》。路功能、《路幅:宽,度以及建筑物类别】、高度、体量—确定其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后退距离按》下表:控制
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米)
【
【 道》路宽度(《W)
【 后:退,距离(S)
! 建筑高度(H)!
》 H<24米
! 24米≤H】<50米
— H≥—50米
】
,
】W≥5?0米
】15
》 , , 20
】 25
》
【
? 40《米≤W?<50米
》
》10
》 15
】 20
】
!。 :30:米≤W<40米
】
8
【
12
】
?。 18
》
—
:
20米≤!。W,<30米
】 5
!10
— 15
!
【 , W<2《0米
》 3
! 8
1!5
【
注?1、高低层组合【的建筑后退距离【按建筑不《同高度分《别控制在确定建筑的!具,。体退让应综合—考虑城市景》观的整体协》调
2】。、老城区及》。旧,城,改造地段可以—适,当减少?退让的最小距离【同时要?求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规划道路的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 , 2、建筑!退让公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公—路运输?安全、通畅形成【良好的交通景观环境!防止沿?公路无序开发新建建!筑物(交通管理设】施及附属服务—。。设施除?外,)应按规定要求退】让公路规划》线(两?。侧边沟?外缘:。)具:体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不少!于,100米县道不少于!50米乡《道不少于《30米其中》328国《道,城区段(现红线【40米)不少于2】0米淮江线、江平】线城区?段(即新《都路:、北环?路一:线现红线40米【。)不少于2》0米退让《空间内需布置—。公路绿?化隔离带的隔离【绿带宽度详》见相关绿线管理规】定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非,封闭式公《路建筑退让按城市道!路红线要求》执行
—
,
】 3、》建筑退让铁路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铁路安全运》行并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两侧新建建【筑物(?铁路:。站台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除外《)退让铁路干线的】距离不小于100米!退让铁路支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在】退,让空间内设绿化隔离!带具体隔离带—宽度同时符合相关绿!线,。。管理规定
【
? 《 (二)关于城市!道路及城市道—路,交叉口的《管,理,技,。术,规定
【
, , 【 1、《城市道?路设:计应:。。。严,格遵循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及相关规定市—区新实施(》整治:道路有条《件的:)的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应:按规范?设置港湾《式公交站台;—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根据相?关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公共交?通站台的设置、【交叉口周边用地的】性,质确定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范围—城市道路(次干道】以上及重要的支路】)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应设展宽段—增设右?转弯车?道并相?应增加车道条数
】
】 【2、为保证城—市道路交叉口处的行!人安全、顺利通【行市区新实施道路】(整治道路有条【件的)凡宽》度≥40米的—需在交叉口处、快慢!车道设置《。安全岛以渠化—交通确?保交叉口的通行秩序!及行人安全
—。
—
? 二、关于电【力线(黑线)—及其它管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一)!关于电力线的管【理技术?规定
— : 1、】建筑退让电力线路】。。距离的规定
【。 — 为【保证电力线运营安全!和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新建建筑物!。应根据电力规—。。范要求距离退让【电力:线路形成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允《许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具体要—求如下
建筑物距!架空电力线》边导:线最:大,风,。偏的安全距离(单位!米)
《
,
:
电】。压
《 一般地区
! 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
!。 ,
《
【1千伏
!
》 1.0》
—
【 1~10千伏【
5.0!
1【.5
! ,
:。 《35千伏
》
10【.0
《 3》.0
!
》 11《0千伏
!4.0?
,。
?
:。。
》 ?220千伏》
》 15.0》
5.】0
:
【
》 500千》伏
:
: 20》.0
?
: 8.5—
】 ? 《 《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为地下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 ? 《 2、?高压电力《线路走廊规划根【据城市道路和用地】布,局逐步调整》、理顺高压线—路线路原则上沿【城市道路、》河流、对外交—通防:。护绿地平行布置形】。成相对集中、—对城市?用地和景观干扰较小!的高压走廊》。不得斜穿、》横穿:地块电力线路宜同沟!埋设或同杆架设【具体由市供电—部门会同《建设局编制高压【。走廊规?划审定后作为今后高!压电力线建》设,审批的依据
—
?。 , 【 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景观河道—和城市中心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范围等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在改造和—新建时宜采用地下电!缆敷:设
》 :。 , (二)关》于其它管线的管理】技术:规定
《 【。 ? 1、《城市各类市》政管线?的建设必须由规【划部门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管线》设计应采用》江都市统一的—坐标 系统、高【程系统和现状地形图!进行设计
】 【 : 2、?管线间?及管线与建》(,。构)筑物间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埋设深度及架设】高度等必须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以及各工】程管线相关专—业规范
》 ! , 3、《各类管线应沿道路】(含铁路)、河【。道防护绿《地布设?走向应与规划道路】、,河岸线平行避—免干:扰交叉并不得斜穿、!横穿地?块
— !4,、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景观河道和城市】中心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范围等区域建设【管线宜采取地—下埋设的方》式;各类管线—穿越道路、河道【一律要求《采,取隐蔽?敷设的方式》
《 : 5!、同:类管线原则上应【合并建?设信息管线宜同槽】、同井施工》
: 】 6、新建】、,改建道路的各—类管线工程应结合】道路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进行管线》综合同步实》施,新建:及改造后城市道【路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挖掘【
《
? 三、关于河道(】蓝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 》为保证城市防洪【排,涝安全及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的顺利实施并!营,。造良:好的滨水景观环境】建筑物?后退:河,道,驳岸(外边坡线【)的最小距离—为,5,米驳岸?延后建筑物实施的退!让规划河口上—坎线的?最小距离《为8米并同时满足河!道两:侧绿带的控制要【求在设防《洪堤的河《道两侧建筑物后退蓝!线距离还《应符合防洪有关规】定流域性的河道【按省相关规定—执行新通扬运—河、高水河、金湾】河、芒稻河等—按有:关要求?退让30《米
:。
【四、关于绿化用地(!绿,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 :。 : 1、绿地系统规】划为:形成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滨江园林生态【型城市景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建!设局: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2、防—护绿地绿线》管理规划《城市:周,边防护绿《化体系北以西北【绕城公路和宁启【。铁路绿带西以芒稻】河、金湾河、高水河!绿带东?以京:沪,高速绿带南以宁【通一级高《速、:沿江公路《、夹江绿带及水【源保护区《构成城市外围—绿环作为城市外围】防护绿化《屏障绿带宽度为【交通线路《及河流两侧各10】0米
《 ? , 3、滨【河绿化?绿线管理发挥—河,道,及,滨河绿化的生态调】节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 充分利用和!保护市区内的水系】建设:滨河绿化带》绿带内以绿地为主】可按规划《建设少量景点和服务!建,筑城市道《路与河道相》邻的:原则上城市道路【与河:流之:间规划?为滨河?绿地重点《建设新、老通扬运】河,两岸滨河绿带—形成贯穿城市东西】绿色:走廊因地制宜沿高水!河、金湾《河、芒稻河》、玉:带河等城《市主:要,河,。流建设滨河绿地分为!1030、3—05:0、501》00米三个等级控】制具:。。体要求见下表
河!道两侧绿带控制宽】度一:般性要求《
! , 名称《
》 ,绿带宽?长(M)
】 备注
—
?
【 , ,新通扬运河
—
3010!0
【沿水利枢纽周边建设!水利枢纽风》景区近期 拟在26!公顷三角岛屿—上建设城市
!
?
》 ?。。老通扬运河
【 《2,030?
局【部,留有码头用地
】
》
芒】稻河
3!050?
,
城区【段控制?为30米
!
?
《 金湾河
—
, 3》。050
】 局部留有码头用地!
《。
》。
: ?。高水河
《
305】0
? 《为南水?北调主通道沿河堤】岸应尽可能丰—富 多?样
》
— ? 玉带河
— 1015】
含沿河!道路
?
】
灰粪【港
— 1030
【 含》河滨道路
】
】 , 张纲河、》。团结河
!1520
》
以—绿化:林带:为,主
》
,
【 小涵河》
》 1020
【 :
!。
【 ,反,坎河
》 : 10?。20
!。
,
【 ? 4、居住》小区公园规划要【求,除老城区、》工业园区之外—其他新建居住小区】在居民步《行距离内《设置一?般面积为40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公园(最小不少【于20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一般不】大,于500《米
—
【5、建设基地内绿】地率的规定
【
【 》 :⑴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5%;】
》
》。 》 ⑵工业、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20%;
!
】 ⑶《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
!
》 :。 : ⑷对【环境大气、噪声【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并】。根据有关国》家标准中环境保【护的 规定》设置宽度不小于【3050《。米的防护林带如【果防护林带宽度【达不到要求单—。位绿地率《应达到4《。0,%;
— ,。 , ⑸【属于旧城改造范畴的!建设项目(》单位)绿化用—地指标可降低5个】百分点
】。
?
五、关于文!保建筑?控制范围(紫线)的!管理:规定
》 ,。 各级文【保单位应《由,市建设局会同市文化!旅游局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以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范围为基础结【合其历史变》。迁、:视野保护及其他保护!需要具体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价值—和保护需要结合所处!地形、地貌》以及周围环境和自】然条件确定有远眺功!能的重要文物景【点应划定视野保【。。护走廊
《
【 《文物保护范》围内:应根据?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保护严《禁破:坏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要《控制用地性》质不得新建影响文】物保护环《境,、景:观的建(构》)筑:物,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其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方:面应:与文保单位相—协调新建建筑的高度!一般:不,宜超:过其与相《邻文保建筑距离同】时应征求市文化旅游!局,的意:。见
】
? 六、关于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 ?根据城市交通发展】的趋势本着“—适当超前留有余【地”:。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应同步配套建设【停车场?面积指标按下表【。要求控?制,
居住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
!类别
小!汽车
《 ? 自行车
【 ?摩托车?
】
一类居!住,区
》 1辆/户—
》 2辆?/户
0!。.5辆/户
】
:
?
,。
二类居】住区
》 0.3—辆,/户
?
《 2辆/户
【 ?。 1:辆/户
【
公》共,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
: 使用性质【
:。 : 小汽车》
自【行,车
》
! 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 ,行政(?金融、商务等)办】公,
《 40
! 300
》
《
】 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市场等
】 , ?。40
】500
《
! 医院
! 30
—
300】
!注⑴以小户》型为主的居住建筑以!及老城区的公共建】。筑小汽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可适当下浮》;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小汽车、自行—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可适当上浮;】
【 ⑵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辆小汽【车按25平方米【、摩托车按》2.5平《方米、自行车—按1.5平方米计算!;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辆小】汽车按3《0平:方米、摩托车按【。。3.0平方米、自行!车按2.0》平方米计算》;
《 ⑶居住区!内,的停车场(库—)的布?。局应考虑使用方【便、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50米居住区【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地面【临时停车位以满足居!民,小汽车、通》勤车:。、出租汽车及个体】运,输机动?车,等的临?时停放位置一般安排!。在居住小区或—组团出入口附—近,以维持小《区或组团内部—的安:。全及安宁;
—。
— ⑷公?共建筑地面停车面积!不小于总停》车面:积的2?5%;
— ⑸临街】公共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的空间除建筑出入!口,通道、景观》绿化用地《外可作为配套的停车!场计:算停车面积指—标但一般《情况下停车面积不应!超,过建筑退让道路空】间的:1/2?;,。
,
⑹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按功能!按比:例划分单位内部【及外来车《辆停放区域并保【证外来车辆停放区】域的开放性停车【位的:配建确有困难的【差额部分可通—过缴纳易地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费】用的方法在》公共停车场》内解决费用》应,包括该?地块差额停车面【积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停车【场的建设费用等
】
七】、,关于:居住建筑日照间距及!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边界距离的规【定
? : (一)关于!居住建筑《日照间?距的规定
— 【 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底层设车库【的居住建筑其—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
】L,=i(H-》h北)?+0.25(—h,南+h北)
【式中:L=建筑间距—
【 i=日照间距!系,数其数值《采用1.2》5,
【。 H=(南侧!)建筑高度
! 》 h北=(北侧【)建:筑底层车《库高度
】 h南【=(南侧)建筑底层!。车库高度
】 : H及】h以同一室》。外地坪?高程为基准测算【
?。 ? 《多,层,居住建筑《地面层为非居—住用房时视同居住】建筑控制间距—
(【二)关于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边界距?离的规定
【 — 沿建筑用【地边界(规划用【地红线)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下表规定—控制同时与界—外其它建筑距离【符合规定要》求
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米!)
! 建筑朝向】
,
离界距】离
建】筑类别
【 :
,
? 居住建》筑
【非居住建筑
【 ,。
?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
? 最小《距离(米)》
,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 最小距离(【米)
?
》
主!要朝向
《。
《 低层
—。 0《.5H
!3
-】
? 3《
:
?
,
多!层
0.!5H
【 5:
: -
【 5
【
《
】高层
【 0.2《5H
《 13
【
《 0.1《5H
《 ? 9
《
【
次要朝】向
》 低?层
【0.25H
—
《 3
?
《 ,-
:
《 按消防间距
!
:
:
多层!
0【.25?H
》 , 3
》 -
— 按消防间】距
《
—
:。 : 高层?。
《 0.《。125H
! 6.5《
》 -
》 6.5—
: ,
八、关】于市区原有居住建】筑平改?坡的规定
》
, ? 1、在旧【城区:、建:筑密集地带(达【不到日照间距—。1:1.1)暂停】平,改坡审批只可对原平!顶,进行维修
!。 2、对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住宅应当征—求,。所在地社《区意见由社区—统一组织实施有主】管单位的《。职工住 宅由单【位申报统一组—织实施?
,
, 《3、不?接受个人提出—的单:个申:请严禁?个体实?施局部改《造
九、【。其它
》 《 1、?本意见所称》城市规划区包含江都!。镇域、?双沟镇域和》沿江开发《区
!2、邵伯集镇—、邵伯风景》旅游区的建设—按本意见执行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其它】集镇的建设参照执行!
: 3、】本意见涉及的技【术术语详《见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除满足本】意见:外需同时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
4】、,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新审批项目》按此意见执行
! 5《、,本意见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