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意见
!
江政发[20【04]?81号
》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城市规划《中,的技术标准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管理行【为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市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 一?、关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红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 ?。 (一)建筑物退!让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 ,。 — 1、建》筑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
— ? 《 为保证建筑【地下基?础或地下室的施工】不致影响城》市道路?各类管线《的安全运营保持建筑!。物人流和车辆的出入!、集散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通畅并形》成开敞的城市空间】环境:沿城市道路建筑应】按道路功能》、路幅宽度以及建筑!物,类别、高度、体量确!定其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后退距离按下表!控制
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米)?
,
《
? 道路—宽度:(W)
》 ? ,。后退距离(》S)
】建筑高度(H)
】
, H<24】米
2】4米≤H《<50米
!。 ,H≥50米》
【
:。
: W≥50【米
:
《 15
】 ,20
】25
】
《 40—米≤W<50—米
10!
》 ,15
— :20
》 ,
【 , :30米≤W<—。40米
!8,
,
12【。
—18
【
:
》 20米≤W<】30米
《
, 5
!。。 10《。
: 15—
《
,
《
W<20!米
? : 3?
8
】
1—5
?。。
注1】、高低层组》合的建筑后退—距离:按建筑?不同高度分别控【制在确?定建筑的具体退【让应:综合考虑城市景【观的整体《。。协,。调
— ,2、老城《区及旧城改造地【段可以适当减—少退让的最小距离同!时要求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规划《道路的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 》 :2、建筑退让公【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公【路运输安全、通【畅形成良《好的交通《景观环境防止沿【公路无序开发新【建建筑?物(交通管理设施及!附,属服:务设施除外)—应按规定要求—退让:公路规划线(—两侧边?沟,外缘:)具体?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不少于—1,00米县道不少于】50米乡道不少于】。30米?其中328国—道城区段(》现红线40米—)不:少于20米》淮江线、江》平线城?区段(即《新都路、北环—路一线现红线40米!)不少于20米退让!空间内需《。布置公路《绿,化,隔离:带的隔离绿带—宽度:。详见:相关绿线管理规【定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非封《闭,式公路建筑退—让按城市道路红线】要求执行
】
《 ,。 , 3【、建筑退让铁路【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铁路安全【运行并?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两侧新建建筑【物(铁路《站台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除外!)退让铁路干线【的距离不小》于100米退让铁路!支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在退让空间】内设绿?化隔离带具》体隔离带宽》度,同时符?合相关绿线管理规定!
:
!。。。 (二)关于城市道!路及城?市道路交叉口的管理!技术规?定
《
! 1》、城市道路设—。计,应严格遵循》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及相关!规,定市:区新实施(整—治道路有条》件的)的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应:按规范?设置港湾式公交站台!;,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根:据,相关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公共交通站台的设!置、交叉口周—边用地的性质—确定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范围城市》道路(次干道以【上,及重要的《支路)?。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应设【展宽段增设右转弯】车道并相应增加车】道条数
—。 ,
: 【 : 2、为《保证城市道路交叉】口处的行人安—。全,、顺:利,通行市?区新实施《道路:(整:治,道路有条《件的)凡宽度≥4】0米的?需在交?叉口处、快慢车道】设置安全岛以—渠化交通确保交叉口!的通行?秩序:及行人?安全:。
】
《二、关于电力线(黑!线)及其《它管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 (一)》关于电力线的管理技!术规:定
? 》。。 1、建筑!退让电力线路距【。离的规定
! : 为保!证电力线运》营安全?和,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新建?。。建筑物应根》据电力规范要—求,距离退让电力线【路形:成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允许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具体要!求,如下
建》筑物距架空电力线】边导线?最大风偏的安—全距离?(单位?米)
?
,
《
《 电压
! 一般地区
】 : 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
:
—
1千伏!
】
? , 1.0
!
?
,
1—~1:0千伏?
: 5.0
! 1.5【。。
,
?
【 35千伏
! 1》0.:0
3.!。0
】
—。 110千伏—
: 《4.0?
【
— 220千伏—
《 , ,15.0
【 5《.0
】
5!00千伏
》
2—。0.0
!8.5
】
《 【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为地下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
《 《 2、高压电】力线路走廊规—划根据城市道路和】用地:布局逐步调整、理顺!高压线路线》路原则上沿城—市道:路、河?流、对外交通防护绿!地平行布置形成相对!集中、?对城市用地和景观干!扰较小的高压走廊】。。不得斜穿、》横穿地块电力线路】。宜同沟埋设或同杆架!设具:体由市?供电部门会同建【设局编制《高压:走廊规划审定后作】为今后高压电—力线建设《审批的依据
! ! , 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景观河道和城市中心!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范《围,等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在《改造和新建时宜采用!地下电缆敷设
】 (【二)关于其》它管:线的:管理技术规定—
! , 1、城【市各类市政》管线:的建设必须》由规划部门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管线设计应采!。用江都市统一的坐标! 系:统、:高程系?统和现状地形图进】行设计
— ,。 ! 2、管线间—及管线?。与建(构)筑—物间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埋设【。深度及架设高度等必!须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以《及各:工程管?线相:关专:。业规范
! 》 3、各类【管线应沿道路—(含铁路《)、河道《防护绿?地布设走向》。应与规划《。道路、河岸线平行】避,免,干扰:交叉并不得斜—穿、横穿地》块
? 》 ? 4、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景观】河道:和城市中心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范《围等区域建设管【线宜采取地下—。埋设的方式;各类管!线穿:越道路、河道一律】。要求采取《隐蔽敷?设的方式《
:。 》 — 5:、同类管线原—则,上应合并建设信息】管线宜同槽》、同:井施工
】 【 6、新建、改建!道路的各类管—线工程应结合道路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进行管线》综合同步实施新建及!改造后城《市道路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挖掘
《。 :
三、关【。于河道(蓝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 , 为保证城市防洪】排涝安?全及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的顺利】实施并营造良好【的,。滨水景观环境建筑】物后退河道》驳岸(外边》坡线)的最小—。距离为5米驳—岸延后?。。建筑物实《施的退让规》划河口上坎》线的最小距离为8】米并同时满足—河道两侧绿带的控】制要求在设》防洪堤的河》道两侧?建筑物后《退蓝线距离还—应符:合防洪有关规定流域!性的:。河道按省相》关规定执行》。新通扬?运河、高水》。河、金湾河》、芒稻河等按有【关要求退让30【米
《
四、关于!绿化用地(绿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 1、绿地【系统规划为形成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滨江园林生】态型城市景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建设:局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 2、防》护绿地?绿线管理规》划城市周边防护绿】化体系北以西北绕】城公:路和宁启《。铁路绿带《西以芒稻河、—金湾河、高水河绿带!东以京沪《。高速绿带南以宁通】一级高速、沿江公】路、夹江绿带及【水源保护《区构成城市外—围绿环作为城市外围!防护绿化屏》。。障绿带?宽度为交通线路及河!流两侧各《1,00米
《
《 3、滨】河绿:化绿线管理发挥河】道及滨河绿化的生】态调节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 ,充分利用和保—护市区内《的水系建《设滨河绿化带绿【带内以绿《地为主可按规划【建设少?量景点和服务建【筑城市道路与河道相!邻的原则上城市【道路与河流之间规划!为滨河绿地重点建】设新、老通》扬运河两岸》滨河:绿带形成贯穿—城市东西《绿色走廊因地制宜沿!高水河、金湾—河、芒?稻河、玉带河—等城市主要河流【建设滨河绿地分为1!0,3,0、3050、5】0,100米三个等【级控制具体要—求见下表
河道】两侧绿?带控制宽《度一般性要求
】
》
? , 名称
》 ? 绿带宽长(M)】
,。
? 备注《
—
】新通扬运《河
:
? 301》00
— 沿水利》枢纽周边《建设水利枢纽—风景:区近期 《拟在26公顷三角】岛屿上建设》城市 ?
》
— 老通》扬运河
— , , 20?30
《。。 ,。 , ,。 局部留《有码头?用地:
?
:
:
【芒稻河
》 3050】
,。
? 城区段控制为3!0米
】
—。 金湾《河
— 3:050
【 , 局部留有》码头用?地
:
?
:
?
? :高,水河
《 3》050
《
? :为南水北调主通道沿!河堤:岸应尽可能》丰富:。 多样
【
,
【 玉带河》。
1【015
《
含—沿河道路《
!
灰粪【港
《 1030
】
? 含河滨道路
!
】 张纲河、团!。。结河
1!520
】 以绿?化林:带为主
—
—
》小涵河
!1020
》
—
【
反】坎河
1!020?
:
!。
【 4、居住小区公】园规:划要求除老》城区、工业园区之】外其他新建居住【小区在居民步行距离!内设:置一般面《积为40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公—。园(最小《不少于?20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一般不《大于:5,00米
《
】 , 5、建设基地】内绿地率《的规定
】
!。 ⑴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5%【;,
— 《 ⑵工业!。。、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20%;
】
】。 ? ⑶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
】 【 :。 ⑷对环境大气【、噪声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并根据有关国家标!准中环境《保护的 规定设置宽!。度不小于3050米!。的防护林带如果防】护林带宽度达不到】要,求单位绿地率—应达到40%;
! 】 ⑸属于旧城【改造范畴的建设项目!(单位)绿》化用:地指标可降低5个百!分点
》
】 五、关于文保【建筑控?。。制范围(紫线)的】管理:规定
《 , 各级文保!单位应由市》建设局会同市文化】旅游局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以,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范围为》基础:结合其历史变迁、】视野保护及其他保】。护需要具体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价值和保护需要】结合所处地》形、地貌以及周【围环境和自然条【件确定有远眺功能的!重要文物景点应划】定视野保《。护走廊
【
》 文物保护范】围内应根据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保护严禁破坏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要控制用《地性质不得新建影】响文物?。保护环境、景观的建!(,构)筑物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其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方面《应与文?保单位相协调—新建建筑的高—度一般?不宜超过《其与相邻文》保建:筑距离同时应征求市!文化旅游局》的意见?
,
,
】。 , 六、关《于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 根据城市交】通发展的《。。趋势本着“》适当超?前留有?余地”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应同步配套建【设,停车场面积》指标按下表要求【控制
居住—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
:
【 ,类别
— :小,汽车
自!行车
摩!。托车
《
【
, , 一类》居住区
】 1辆/户》
》 2辆/户
【 , : 0.5《辆/户
【
! 二类居住区
】 0.3辆/!户
《 2辆/—户
《 1《辆/户
【
,
:
,公共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
使用性质!
《 :小,汽车
《 自行车【
,
:
【。 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 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
《
行【政(:金融、商务等—)办公
】 40
《
《 300
》
:
:
》 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市场等
! , 40
》 , 50》0
!
医院】
3【0
— 300
【。
注⑴以!小户型为主的居住建!。筑以及老城区的【公,共建筑小汽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可适?当下浮;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小汽!车、自行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可适当《上浮;
— ⑵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辆小】汽车按25平方米、!摩托:。车,按2.5平方米【、自行车按》1.5平方米—计算;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辆小汽车》按30平《方米、摩托车按3】。.0:平方米、自行车【按2.0平方米计算!;
《 ⑶—居住区?内的停车场》(库)的布》局应:考,虑使用方便、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50:米居住区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地面:临时停车位以满足】居民小汽车》、通勤车、出租汽】车及个体运输机【动车等的临时停放】位置一般安排在居】住小区或组团出入】口附近?以维:持小区或组》团内部的安全及【安宁;
! :⑷公共?。建筑地?面停车面积不小于】总停车面《。积的25《%;:
: ⑸【临街:公共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的空间!除建:筑出入口通道、景观!绿化:用地外可作为—配套的停车》场计算停车面积【指标但一般情况【下停车面积不—应超过建筑退让道】路空间的1/2;
!
? ? ⑹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按功能按【比例划分单位内【部及外来车》辆停放区域并保证外!来车辆停放区域【的开放性停车位【的配建确《有困难?的差额部《分可通?过缴纳易地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费用的方法【在公共停车场—内解决?费用应包括该地块】差额停车面积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停车场的建设费用等!
】七,、关:于居住建筑》日照间距及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边界距》。离,的规:。定
】。 (一)《关于居住建筑日照】。间距:的规定
》 《 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底层设车库!的居住建筑》其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
L—=i(H-h北【)+0.《25(h南+h北)!
式中L》=建筑?间距
?
!i=日照间》距,系数其数值采用1】.25 《
: 《 H=(南侧!)建筑高度
【 【 ,h北=(北》侧)建筑底层车【库高度
—。 h】。南=(南侧)—建筑底层车库高度
!
, 【 H及h—以,同一室外地坪高程为!基准测算
》
《 , 多层—居住建?筑地面层《。为非居住用房时视】同居住建《筑控制间距
【 : (二)关于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边界距【。离的规定
— 【 ?沿建:筑用:地边界(《规划用地红线)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下表规定控制同】时与界?外其:它建筑距离符—合,规定要求
—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米)
!。
建【筑朝向
》 : 离界距离
【
:。。 建《。筑类别
》。
】 居住建筑
】 非》居住建筑
!
?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
, 最小—距离(米)
】。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 : :最,小距离(米)
】
》 ,
主【要朝向
】 低层
!0.5H
】 :3,
》 -
3!
?
】 多层
】 0.》5H
?
: ?5
【-
— 5
—。
》
《 ,高层
?
: 0.25【。。H
1】。3
0】.15H
! 9
》
《
? ?。 次要朝向
! 低层
— 0.2【5,H
:
3
【
-
】 按消防【。间距
《 ,
】 多《层
《 0.2—5H
《 3
】 -
! 按消防间距
【
》
》 高层
【 , ,。 0.125【H
6】.5
》 -
! 6:.,5
!八、关于市区原有居!住建筑?平改坡的规定
】 1、在!旧城区、建筑密集】地带(达不到日照】间距1?:1.1)暂停【平改坡?审批只可对》原,平顶:进行维修
! 2:、对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住,宅应当征《求所在地社区意【见由社区《统一组织实施—有主管单位的职【工住 宅《由,单位申报统》一组织实施
—
, 3》、不接受个人提出的!单个:申请严禁个体实施】局部改造
【
九、?其它:
1!。、本意见所称—城市规划区包—含江都镇域、—。双沟镇域和沿—。江开:。发区
》 2、邵】伯,集镇、邵伯风景旅】游区的?建设:按本意?见执行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其它集镇的—建设参?照,执行
! 3、本意见—涉及的技《术,术语详见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除满足本意见外需!同时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
— 4、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新—审批项目按》此意见执《行
》 5、本意—见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