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意见
江】政发[2004【]81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城市【规划中的《技术标准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管理行为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市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红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一)建?筑物退让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 1【、建筑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
】。 《 ?。 为保证建!筑地下基础或地下】室的施工《不致影?。响城市道路各类管线!的安全?运营保?。持建筑物人流和车】辆的出入、》集散: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通畅!并形成?。开敞的城市空—间环境沿城市道路】建筑应按道路—。功能、路《幅宽度以《及建筑?物类别?、高度、体量确定】其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后退!。距离按下表控制
】
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米)
—。
?
【道路宽度(》。W)
后!。退距离(S)
! 建筑高度(H!)
【。H<24《米
2】4米:≤H<50米—
,
, H≥50】米
:
》
《 《。W≥50《米
》 15
! 2:0
? 25
!。
【 ? ,40:米≤W?<50米
— 10
】 ? 15
》 , 2《0
》
《
》 30米≤W<【。40:米
8
!
: 12
! 18
—
! 20米—≤W<3《0,米
》 :5
?。。 10
【
1—。5
!。
W【<2:0米
》 3
】 8
!15:
】注1:、,高,低层组合的建筑后退!距离按建筑不同高度!分别控制在》确定建筑的具—体退让应《综合考虑城市景【观的:。整体协调
! 2、?老城区及旧城改【造地段可以适—当减少退让的—。最小距离同时要【求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规划《道路的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 【 2、建《筑退让?公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公路运输安全—、通畅形成》良好的?交通景观《环境防止沿》。公路无序开》发新建?。建筑物(交》通管理设《。施及附属服》务设施除外)—应按规定要》求退让公路规划【线(两侧边沟外缘】)具体?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不少于—100米县道—。不,少于50米乡道【不少:于30米其中—328国道城区段(!现,红线4?0米)不少于2【0米:淮江线、江平线【城区段(即新都路、!北环路一线现红【线,40米)不少于2】0米:退让空间《内需布置公路绿化隔!离,。带的隔?离绿:。带宽度详见相关【。绿,线管理规定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非封闭式公路!建筑退让按城市道】。路红线要求执—。行
! : : 3、建筑】退让铁路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铁路】安全运?行并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两侧新建建—筑物(铁路站台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除外)【退让铁路干线的距】离不小于10—0米退让铁路支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在退!让空间内设》绿化隔离带具体隔离!带宽度同时》符合:相关绿线管理规定】
,。
:
《。 《 (二?)关于城市道路及城!市,。道路交叉口的管理】技术规定
【
】 1—、城市道《路设计应严格遵【。循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及》相关:规定市区新实施(整!治道路?有条件?的)的?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应按规范设置】港湾式公交站台;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根据相关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公共交?通,站台的设置、交【叉口周边《用地的?性质确?定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范】围城市道路(次【干道以上及重要【的支路)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应设】。展宽段增设右转【弯车:道并相应增加—车道:条数
《 :
《 , ? 2、为保】证,城市道路交叉口处的!行,人安全、顺利通【行市区新实施—道路(整《治道路有条件的)凡!宽度≥40》米的需?在交叉口《处,、快慢车《道设置安《全岛以渠化交—通确:保交叉口的通—行秩序?及行人安全
—
?
】二、关于电》力,线(黑线《)及:其它管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一)关于电力线的管!理技术规定》。
? — 1、》建筑:退让电力线路—距离的规定
【 ? 【 , 为保证《电力线?运营安全和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新建建筑物应】。根据电力规范要求距!离退让电力线路形】成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允许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具:体要求如下
建筑!物距架空《电力线边导线最大风!偏,的,安全:距,离(单位《米)
【
《 电压》
? , 一般地区
! 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
!。。
?
—。1千:伏
:
—
,
1.【0
:
— ,
1~】10千伏
》。
5—。.0:
《 1.5》。
》
— 35千—伏
1】0.0
《
3.0】
—。 :
? , 110千伏
! 4.0【
》
!220?千伏
《 15—.0
5!.0
》 ,
《
: , ?500千伏
—
20.】0,
: 8.—5,
:
?
! 《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为地下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 :。。 , ? 2、高压电—力线路走廊规—划根据城市》。道路和用地布局逐步!调,整、理顺《高压线路线》路原则上沿》城市道路、河流【。、对外交通》防护绿地平行布【置形成相对集—中、:对城市用地和景观】干扰较小的》高压走廊不得斜【。穿、:横穿地块《电力:线路宜同沟埋设或】同杆架设具》体由市供《。电部门会同建设局编!制高压?走廊规划审》定,后作为今后》高压电力线建设【。审批的依据
! ! 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景观:河道:和城市?中心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范围等?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在改造和新建—时宜采用地下—电缆敷设
— ? (二)关于其!它管线的管理技术】规定
! 《 1、城市各】类市政管线的建设必!须由规划部》门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管线设计应采用江都!市统一?的,坐标 ?系统、高《程系统和现状地【形图进行设计—
— , : 2—、管线间及管线与】建(构)筑物间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埋设深度及【架设:高度等必须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以及各【工程管线相关专业规!范
《 : 【 ,。 3、各类》管线应沿道路(【含铁路)、河道防】护绿地布设走向【应与:规划道路、河岸线平!行避:免干扰?交叉:并不得斜穿、横穿地!。。块
》 ,。 》 《4、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景观!河道和城市中心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范围等区【域建设管线》宜采:取地:下埋设?。的方式;各类管线穿!越道路、河道一律要!求采取隐蔽》敷设的?方式
【 , 】5、同?类管线原《则上应合《并建设信息管线宜同!槽、同井施工
【
— ? 6、新建】、改:建道路的各类管线工!。程应结合道路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进行管线《综合同步实施新建及!改造后城市》道路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挖掘
—
三—、,关,于河道(蓝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保证?城市防?洪排涝安全及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的顺利实施并【营造良好的滨水景】。观,环,。境建:筑,物,后,退河道驳岸》(外:边坡线)《的最小距离为—5,米驳岸?延后建筑物实—施的退让规》划河口上坎线的最小!距离为?8米并同时满足河】道,两侧绿带的》控制要求《在设:防洪:堤的:河道两侧《建筑:物后退蓝线距离还】应符合?防洪有关规定流域性!的河道按省相关规】定执行新通扬运【河,、高:水河、金湾河、芒】稻河等按有》关要:求退让30米
!
? 四、《。。关,于绿化用《地(绿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 1、绿地系统【规划为形《成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滨江园林—生态型?城市景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建设局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2【、防护绿地绿线管理!规划城?市周边防护绿化体】系北以西北》绕城公?路和宁启铁路绿【带西以芒稻》河、金湾河、高水】河绿带东以》京,沪高速?绿带南以宁通一级高!。速、沿江《。公路、夹江》绿带及?水源保护区构成【城市外围绿》环作为城市外围【防护绿化屏》障绿带宽度为交通】线路及河流两侧【各100米
—
》 : , 3、滨河》绿化绿线管理发挥河!道及:滨河绿化的生—态调:节,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 充分利》。用和保护市区内的水!系建设滨河绿化带绿!。带内以绿地为主可】。按规划建《设少量景《点和服务建》筑,城市道路与》河道相邻的原则【上城:市,道路与?河,流,之,间规划为滨河—绿地:。。重点建设新》。、老通扬运河两岸滨!河绿:带形成贯《。穿城市东西绿色走】廊因地制宜》沿高水河、金湾河、!芒稻河?、玉带?河等城市主要河流】建设滨河绿地—分为1030—、3050、5【0100米》。三个等级控制—具体:要,求见下表
河【道两侧绿带控制宽度!一般性要求
! ,
名称!
》 绿带宽长(M)】
备注
!
?
? ,
新通扬!运河
《 30100!
《 沿水利枢纽周边!。建设水利枢》纽风景区近期— 拟在?26公顷三》角岛屿上建设城市 !
: ,
《
《 老《通扬运河
【 ?2030
》。
局部留有!。码头用地
!
:
》。 芒稻河
【 : 3050
! , 城区段控制为3!0,米
》
:
?
? 金湾河
—
: 3050【
《 局部留》有码头用地
!
】 高水河
—
305】0
— 为南水北调主【通道沿河堤岸—应尽可能丰》。富, 多样
—
【 : , 玉带河
! 1015》
含【沿河道路
】
! 灰粪?港
:
1—0,30
— 含河滨道路
】
【
张纲河!、,。团结河
【 152》0
》。 以绿化》林带为主
!
, :
《 小涵河
】 :。 1020
【
】。
:
?
: , ?反坎河
【 1020
! 《
】 , : 4、?居住小区公园—。规划要求除老城区、!工业园区之外其他新!建居住小区在居民】步行距离内》设置一般面》积为4?0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公园【(最小不少于—2,0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一:般不大于500米
!
— ? 5、建》设基地内绿地率的】规,定
?
《 《 ⑴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5:%;
【
, — ⑵工业、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2!0%;
《
》 : 》 ⑶《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
:
】 ⑷【对环境大气》、噪声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并根据有关【国家:标准中环境》保护的 规》定设置?宽度不小于30【50米?的防护林《带如果防《。护林带宽度达不【到要求单位绿地率应!达,到40%;
【 : : ⑸【属,于旧城改造范畴的】建设项目(单位)】绿化用地指标可降】低5个?百分点
【。
— 五、《关,于文保建筑》控,制范围(紫线)的】管理规定
》
各级!文保单位应》由市建设《局会同市文化旅【游局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以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范围为基】础结合其历史变迁】、视:野保护及其》。他保护需《要具体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价】值和保护需》要结合所处地—形、地貌以》及周:围环境?和自然条《件确定有远》眺功能的重要文物景!点应划定视野保护走!廊
—
【文物:保护范围内》应根据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保护《严禁破坏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要控制用地性质不得!新建:影响文物《保护环境、》景观的建《(构)筑物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其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方面应与文保单!位相:。协调新?。建,。建筑的高度一般不宜!超过:其与相邻文保建【筑距离同时应征求】市文化旅游局的意见!
,。
》
六【、关于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
? 根据《城市交通《发展的趋《势本着“《适当超前留》有余地”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应同步配套】建设停车《场面积指标按下【表,要求控制
居住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 类别
! 小汽车
!。 自行车
【
》。摩托:车
:
《
!一,类居:住区
— 1辆/户
【
2辆/户!。
》 0.5辆/户【
—
【 二类居《住区
《 , , 0.3辆/【。户
【2辆/户
! 1辆/《户
【
公共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
》 使用性质【
《 小?汽车
— 自行车
】
? :
? : 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 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
: 行政》(金融、商》务等)办公
【 40
!。 30》0
? :
】 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市场等
— ,。 40
》
5—00
】
】医院:
》 ,3,0
:
《 300《
!注⑴:以小户型为主的居住!建筑以及老城区的】公共建筑小汽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可适?当下浮?;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小汽车《、自行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可适当上浮!;
《 《 ⑵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辆小—汽车按25平方米】、摩托车《按2.5平》方米、自行车按1.!5平方米计算;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辆《小汽车?按30平《方米、摩托》车按3.0》平方米、自》。行车按?。2.0平方米计算】;
》 , ?⑶居:住区内的停车场【(库)的布局应考】虑使:用方:便、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5》0米居住区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地面临时》停车:位以满足居民小汽】车,、通勤车、出租汽】车及个体《运输机动车等的临】。时停放位《置,一般安排在》居住小区《或组团出入口附近以!维持:小区或组团内部的】。安全及安宁;
【
⑷公!共建筑地面停—车面积不《小于总停车面—积,的,25%?;
— ⑸临街—公共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的空间—除建筑出入口通【道、景观绿化—用地外可作为配套的!停车:场计算停车面积指】标但一般情》况下停车面积不应超!过建筑?退让道路空间的【1/2;《
: ⑹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按功能按比例!划分单位内部及【外来车辆停放区【域并保证外来车辆】停放区域的》开放性?停,车位的配建确有【困难的?差额部分可通过缴】纳,。易地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费用的《方法:在公共停车场内【解,决费用?应包括该地块差【额,停车面?积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停车场的建》设费用?等
?
—七、关于居住建【筑日:照间距及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边界距离!的,规定
》 (一)关!于居住建筑日照间】距,的规:定
》 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底层设车《库的:居住:。。建,筑其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
》
L=?i(H-h北)【+0.2《5,(h南+《h北:)
式中L=建】筑间距
【 ? i=日—照,间距系数其数值采用!1.:25
《
!H=(南侧)建筑高!度
》 ? h北=—(北侧)建筑底层】车库高度
【 【h南=(南》侧)建筑底层车库高!。度
】 H及h】以同一?。室外地?坪高程为基准—测算
— : ? 多层居住建—筑地面?。层为非居住用房时】视同居住《建筑控制间距
】 《(二)关于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边界距离的规定!
: — :。 :沿建筑?用地边界(》规划用地红线—)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下【表规定控制》同时:与界外其它》。建筑距离符》合规定要《求
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米)
—
】建筑朝向
】 离界距离—
建筑】类别
—
居!住建筑
】 非居住《建筑
!
: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 最小》距离(米)
】 ,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 最小距离(米)
!
, ,
》。
,
》主要朝向
【 低层
】 ?。。0.5H《
3
! -
【。 《3,
》
《
多层
】
0.【5H
— 5
— -
】 5?
》
】 高层
【。 0.25—H
? 13
! :。 0.?15H
《
? 9
】
》 : 次要朝向
!。 低《层
? 0.25H!
3【
—-
按消!防间:距,
—
— 多?层
0.!25:H
《 3《
-【
—按消防间距》
【
高层!
0.】125H
【 6.5
【
, : -
】 6.?5
》。
?
八、关于市区原有!居,住建筑平改坡的规】定
【 :1、在?旧城区、建筑密集地!带(达不到》日照间距1:1.】1)暂停平改坡审】批只可对《原平顶进行维修
】
2、对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住宅应当》征求:所在地社区意见由】社区统一组织实施有!主管单位的职工住 !宅由单位申》报,。统一组织《。实,施
— 3、不接受—个人提出的单个【申请严禁个》体实施局部改造【
九》、其它
—。 ? 1、本意—见,所,称城市规《划,区,包含江都镇域、双】沟,镇域和沿江开—发区
! 2、邵《。伯集镇、邵伯风景】。旅游区的建》设按本意见执行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其它集镇—的建设参照》执行:
3!、本意见涉及—的技术术语详见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除满】足本意见外需同【时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 】
4【、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新审批项目》按此意见执》行,
5、】本意见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