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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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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管线综?合,规,划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建设专项计划!和管线建设计划
!各管:线,权属:单位应?当根据管线综合规】划、城市道路建【。设专项计划》和管线建设计—划编制管线建设年】度计:。划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将?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在每》年年底?前报: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 各项》管,。线建设工《程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管线综合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八—条 :各类: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或架空》。应当综合规划并按】照下列原则实—施
(一)沿道】路建设管线走向【应平行于规》划道路中《心线避?免干:扰,交叉:;
?(二)同类管线【原则上?。应当合并建》设架空线路应当逐】步进入地下;
(!三)新建《管线让?已,建,成的管线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非主:。要管线让主要—管线小管道让大管道!压力:管道让重力管—道可弯曲的管道【让不宜弯《曲的管道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含道路挖掘)】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持申请?。表、管线工程施工图!等材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管线工程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十条 !。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和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的应当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下》列管:线,。建设: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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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宽度≥!。6米的市政道路上的!各种规格和》。类别的管线》及,沿路建筑管线—接入;
》(二)居住小区【的管线综合及接入】;
(三》)雨水管、污水管】管径≥?30:0毫米?;
(四》)给:水管、燃气管、热力!管等压力管管径≥】100毫《米的;
(五【)电压≥10千伏的!电力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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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类工【业地下?管线;
(七【。)有线?电视电缆≥2孔的;!
(?八)通?信电缆≥2孔的;】
(九)其他各类!需要依法审批的地下!管线:建,设
第十二条【 管:。线工程竣工前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申请内!容对管线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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