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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扬府规〔2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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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 扬?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9月4《日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2】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管【理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扬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表以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 涉及国防、人!民防空、防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地下空间利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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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战备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兼顾?。城,市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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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规划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
【 市国土【部门负?责地下建设》的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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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防部【门负:责用:于人民防空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照人民防】空要求设防的监督】管理
》 市建设】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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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房管、交通!、文:。物等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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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专项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与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地下—交通规划《、,地下管线规划等专】项规划相协调—并体现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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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市规划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城市重》要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详细规划》明确:地下空间的开发范围!、使用?性质、平《面及竖向布局、出】入口位置和》连通方式等内容具】体引导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第七:条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应当充分】考虑相邻空间的发展!需要避免《相互妨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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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当,。遵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和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
!第九条?。 用于国《防、人民《防空专用设施、【防灾:、城:市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地,下空间?项目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可以依法!采用划拨方式—
《 , 独立》开发: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未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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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交,通建设项目》以及附着地》下,交通建设项目的经营!。性空间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协议方式一并出让给!已经取得地下交【通,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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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以划拨方式提供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当经政【。府批准参照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的有关》规定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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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国土部门应当根!据规划设计》。条件拟订《每宗招标、拍卖【、挂牌?地下空?间的出让方案报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规划设计条件由规】划部门出具应当包括!拟出让或划》拨地:下空间?的详细位《置、水平投影坐标和!竖向高程、》起,止,。深,度、水平投影—最大面积、用途、建!筑面积等规》划指标并《对地下空间》的功:能组合、《公共:通道:、出入口位置—、人民防空要—求及建设《单位之?间的连通义》务等作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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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签订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单】位,应,当持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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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以及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地下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依法向】人防、消防》等部门?申请:办理人民防》空、:消,防报建审核或备案】开工前应当向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设施》等市:政工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明确地—。下建(构)筑物水】平投影坐标和—竖向高程、》水平投影最大面【积,、建筑面积》、功能组《合、公共通道、【出,入口:位置以?及建设?单位之间的连通【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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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地下—空间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科学合理地协!调地表空间和地【下空:。间的承载、震动【、污染、噪声及相邻!建筑物安全》不得破坏地下市政】管线功能《尽量减少对》地面交?通运:输的影响不得妨碍】地表的规划功能【不得:对他人建(构)【筑物、附着物—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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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地下【空间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勘察设】计、:环境评估、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工程档案管》理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 建设、民防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地【下空:间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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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地下空】间工程建设》涉及地下连通—工程的建设单位、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者地上、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履行》地下连通《。义务确保连通工程的!。实施符合人民防【空等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 , 先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预?留,地下连通工程—的接口后建》单位应当负责履【行后续地下工程连通!义务
! 第十七条 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
】 第十八条 附【着地表建筑或—。者地下交通》建设:项目进行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关行政许!可、监管措施、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应当《随地表建筑》或者地下交》通建:设项:目一并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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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注,明“地下空》间”
》。 与地表】建,(构)筑物、—附着:物连为一体的地下】建(构)筑物、附着!物初始登记时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共同登记
! 不能与地【表建筑物连》为一体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建(构)》筑物、附《着物应当在初—始登记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独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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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位并通—过水:。平投影坐标》、竖向高程和水【平投:影最大面积确定【其权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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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人防?地下室内的专有人】防部:位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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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对已—批准划?拨,。。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建筑》物,在转:。让或改变用途时凡】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按规》定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以协议或者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等应当遵照现行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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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有关法《律及确定的》土地用途《类别分?别确定其中附着【地表项目一并开发】的地下空《间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超过》地表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对应的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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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政府】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地】下,空间及地《。下建:(构)筑物》
】因国防、人民防空】、防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需要《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为建设《单位:提供便利并不—得损坏相关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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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和使用人应》。当保证各项防—护,设施:的良好状态并确保战!时能迅速投入使用战!备需要时无条件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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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地下空》间物:业及设施的》产权人?和使用人应当履行地!下,。空间:物业及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义:。。务并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规定的内—容保障公共通—道及出入口的开放性!
? 地下空】。间物业管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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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中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一》。),对未:依法取得项目批【准,文件的建设项目【核发:选址意见书》的;
《 : (二)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前未依法》在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的【。;
《。 (三【)对:未依法取《得规划认可文件的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
— : (四》)对未依法取得【规划认可文件的房屋!颁发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的
!第二十六《条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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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地下空间!的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的由?建设部门依照建设】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妨碍或者】侵犯他人物权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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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者地《上、: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履行【地,下连通义《务的由人防部—门责令其限期—。履行;拒不履—行的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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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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