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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 ,。 杭规发[200!6]423号 关!于公布?施行: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我—局,制定的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稿)自20!05年6《月1日试行》以来:对规范日照分析行为!。取得了成效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经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已经批【准  《 根据市《政府第B20061!680号简复单要】求现予以公》布自发?文之日起正式试行 !   附件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杭州市规划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 ?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    第一条 】。 目的和依据 !  :  : : 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规范化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  《。  第二【条, 定?义   》 ,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指定日 —期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对北侧—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某一规划或现状建筑!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    — 新建低》层、:多层建筑、危—旧,房改造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  :。 ,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萧山《区,、余:。杭,区 和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    第】四条: 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和,复核要求《需,做日照分析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 日照分析报【告须经指定的具【有甲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复核】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对日照《分析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    《 : 第五条《 :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居《 , ,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 低、—多层农居单》套住宅?内,含两个以上层—次时应满足其中【一层居室《的日照要《求,   — , 2、》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    — ,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    5、】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危旧房—原址改建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或!地块内当含上—述建筑?功能:时其日照标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   》 非住宅用地上的】建筑(酒店式公寓等!)不:作日照?要,求    【满足以上日照—要求时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第!六条、?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 、教《育,、医疗类建筑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 —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在高层建筑!上,午9时至下午15】时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 筑; 【    2】、在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   第七条!、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1、以已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在其南侧结合拟建高!层建筑调查》了解:周围 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 】 , :   —2,、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建】设项目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该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明确—的规划建设用地也】应按照第十条—要求按规《划高度纳入模拟【。主体建筑范围 【 ?   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   》 4、主体】建筑: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    第!。八条、日《照分析次《序、方?法 》 ,  ?1、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沿建筑】。外墙采用沿线分析】法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高层建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以便!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当发现客体】建筑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五条日照标准时!。再对其居室》窗台线进行分—析以确定《日照是否有影—响、影响的》位置和?影响程度  !  《。 主体建筑》范围:内,。有,多幢:高层建筑时》其对客体建筑范围产!。生的:日照影响应综合叠】加后计?算结果 【   —2、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    —。 :新建住宅至少—有一个方向获得日】照此方向即为主要】朝向  》  现状住宅【一般:以南向(或偏南向】)为主要朝》向;当?无南向居室时以【主,要,卧室朝向或卧室较】多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 第九条、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1、地?理位置杭州市—区东经12》0°10′北纬30!。°19′《。  》  2、有效时间!段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    3】、时间统计方式【按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若日照要!求为2小时》可由:两个连续时段累加;!日照:要,求为3?小时可由3》个连续时段累—加   【 4、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 :。    5、采】样点间距采》样点间距不超过0.!6米 —   《第十条、住》宅建筑?窗户:有效:日照计算 —    当【发现客体建筑范【围内有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五条日照标!准的住宅《时再对?其居:室窗:。。台,或,按以下要《。求确定的具体位【置进行?日照计?算    】 1、计算基准!线按以下要求确定】(见附图一)  !  ?1,。.1一般窗户—以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异形窗户、凸—窗、:飘窗等也应以—居,室外墙与《窗洞开口《相交线?位,置为:计算基准《线;  【  1—.,2、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建筑工程《建造时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为计算基—准线:。。;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外】墙与原窗台相交【线    】 1《.3两侧或一侧有】外墙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与外墙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 !    — 1.4形式【复杂的?窗或:阳台当按上述—。要,求较难确定计算基准!线时取?窗户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准线为计算基准【线 《    2】、计算高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3、计算《宽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取?2.4米计算 【   》 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    《 第十一条、】规划地?块日照分析 【   为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权,。益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但已编制详 【 细规划的规划地块!时亦应按下述要求】进行模拟日照分析】  》。  : : 1、拟建建筑【北侧为?规划居住、教育【、医疗卫生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地界以?北14米应满足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的日照要求】。(见附图二);拟】建地块与《北侧:。的,。建设用地之间为城市!规划道路、绿化、】河道等城市公共【用地:时北侧建设用—地退界8米应满足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的?日照要求(见附图二!), : ,  :。 ,。。 , 2、拟建【建筑为居住、教育】。卫生建筑其》南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作为模拟主【体建筑?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模拟方案如—下布置建《。筑沿地块《东西向均匀》布置退北侧》地界不小于14【米不大于建筑高【度的:0.5倍高度以详规!为准所?有,模,拟建筑东西向面【宽累计?之和不小于地块【东西向面宽的2/】3(见附图三)拟】建建筑?。与南侧?的建设?。用地之?间为城?市规划?道路、绿化、河道时!南侧:的建设?用地退界8米如上做!模拟方案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见附图三》)    】 3、拟建建筑!东、西两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见附图四)!作为模拟主》体,建筑: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 !    】 第十二条》、主要日照分析资料!    —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电子地【。形,图 》   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 》    【3,、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含明?确的底层标高必【要时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  《 4、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5、本条第3、!4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或请—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 》   》 6、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    第十三条!、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1》.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 :1.: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等); — ?   1【.3根据《本基地客《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 《 ,  》1.:4参与叠加分析的拟!建建筑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等);?    【 1《.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1【.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1.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2、日照!分析结论 —    【2.1对受》。日照影响的现状【住宅:。建筑计算出客体【建筑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幢】号和位?置 》  : ,。 : 2.2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建筑的位置  !。  3《、附图  】  : ,3.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1000《~12?000); 】    3—.2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    《 3.3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成果图《中应在客体建筑外】墙位置标《明日照时数对日【照受影响部分—建议采用不》同颜色的条》形色带标注》    【 : 第十四条》、责任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或复》核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或复【核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    】 ,第十五条、日照不】足的救济    ! 拟:建建筑影响现状住】宅建筑少量》。住户达不到日—。照标准时建设单【位经征得该》。部分受影响住户【同意的可予以规【划许可 —    》 , 第十六条、解释】权   》。 :本规则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附图一 【 ! 附图二! — : , 附图》三 : 《 ?附图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