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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
杭规发![20?06]423—号
关于公布施行!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 : 我局《制定的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稿)?自2005年6【月1日?试行:以来对规范日照分析!行,为,。取得了成效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经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已经?批准
?
根据市政府】第B:20061680】号简复单要求现予】。以公布自发文—之日起?正式试?行
:
: 附:件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杭州市规!划局
《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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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规?。范化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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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定义
!
:。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指:定,日 ?期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对北《侧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某一规划或现状建!筑,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 ?
新建低层、!多层建筑《、危旧房改造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
《
第三条】 :适用范围
【
本规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萧山区、余—杭区 和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 《
第四条【。 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和,复核要求《需做日照分析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
》
: , 日照分析》报告须经指定—的具:有甲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复核?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对日照分析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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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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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居 ? 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
低、多】层农居单套住宅内】含两个以上》。。层次时应满》足,其中一层《居室:的日照要求》
! ,2、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
【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
5、】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危旧房原址】改建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或—地块:内,当含上述建筑功【能时:。其日:照标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 ?
非住宅用地!上,的建筑(酒店—式公寓等《)不作日《照要求
!满足以上日照要求】时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
—
第六条、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 、教育、医疗类!建筑: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
】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在高层建筑上午【9时至下午15【时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 【 筑;?
: :
2【、在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
第七》。条、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
《。
,
1、以已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在其南侧结合—拟建高层建》筑调查了《解周围 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
】
2!。。、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建?设项目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该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明确的规划【建设用?地,也应按照《第十条要求按规划】高度纳入《模,拟主体建筑》。范围
】。
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
4【、主体?建筑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
第】八条、日照分析【次序、方法》。
《 ,
?1,、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沿建筑?外墙采用沿》线分析法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高层建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以便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当发现—客体建筑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五条日照【标准时再《对,其,。居室窗?。台线进行分析以确】定日照?是,否有影响、影响的位!置和:影响程度
》
?
主体】建筑:范围内?有多幢?高层建筑时其对【客体建筑范围产生】的日照影响应综合叠!加后计算结果
【
—
: 2、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
?新建住宅《至,少有一个方》向获得日照》。此方向即为主要【朝向:
现状住!宅一:般以南?。向(或偏南向)为主!要朝向;当无南向居!室时:。以主要卧室朝向【或卧室较多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 第九条、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
1、【地理位置杭》。州,市区:东经:120°1》0,。′北纬?30°19′
!
《
2、有《效时间段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
》3、:时间统计方式按【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若》日照要求为2小时可!由,。。两个连续时》段累:加;日照要》求,为3小时可由3个连!续时段累加
! :
《。4、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
!
《
5、采样点间距采!样点间距《不,超过0?.6米
【
第十条、住!宅建筑窗《户有效日照计算 】
《
当发现客【体建:筑范:围内有?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五条日照—标准的住宅时再对其!居室窗台《或按以下要求确定的!具,体位置进行日照计算!
,
:
1、!计算基准线按以下】要求确定《(见:。附图一)《
: ,。
:
1.1一》。般窗:户以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异形窗户】、凸窗、飘窗等也应!以居室外墙与窗【洞开:口相交线位》置为计算基准线;】
! 1:.2、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建筑《工程:建造时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为计算】。基准线;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外墙与!原窗台相交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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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两侧或【一侧有外《。墙,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与外墙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
【
, 1.4形式复杂!的窗:或阳台当按上述要求!较难确定计算基准】线时取窗户》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准线为—计算基准线
!
2、】计,算高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 3、《计算宽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取2.4米!计算
?
—。
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 ?
第十—一条、规划地块日】照分析
—
为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权益—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但已:。编制详 细规【。划的规?划地块?时亦应按下述要求】进行:模拟日照分析
】 :
1【、拟建建筑北—侧为:规划居住《、,教育:、医:疗卫生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地界以北14米应】满,足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的日:照要求?(见附图二);拟建!地块与北《侧的建设用》地之间?。为城市规划道路【、绿化、《河道等城市公共【用地时北《。侧建设用地退界【8,。米应满足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的日》照要求?(见附图二)
【
《
《 2、拟建》建筑为居《。。住、教?育卫生建筑其南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作为模】拟主体建筑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模拟《方案如下布置—建筑沿地《块东:西向均匀布置退北侧!地,界不小于《14米不大于建筑高!度,的0.5《。倍高度以详》规为准所有模拟【建筑东西《向面:宽,累计之和不小于【地块东西向》面宽的2《/3(见附图三)拟!建建筑与南》侧的建设用地之间】。为城市?规划道路、绿化、河!道时南?侧的建设《。用地退?界8:米如上做模拟方案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见附图三)—
: ?
》3、拟建建筑东、西!两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见附图四)—作为模拟《主体建?筑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
!
第十二】条、主要日》照分析资料》。
:
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电子地—形图
】
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
】 3、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含明确的》底层标高必要时【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 :4、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5、本条第》3、4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或请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
》 ,
《 6、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第【十三条、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1、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1.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1!.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等—);
《
— 1.3根据本】基地客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
【 ,
1.4】参与叠加分》析的拟建建筑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等);
!
— ,1.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1,。.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
1.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
2、日照分析结!论 :
【
2.1对受日【照影响的现状—住宅建筑计算出【。。客体建筑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幢号和位置!
》。
2.【2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建》筑的位置
!
3、附图》
】3.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100?。0~12000【);
》
3—.2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
3.!3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成果》图中:应,在客体建筑》外墙位置标明—日照时数对》日照受影响部分【建议采用不同颜【色的:条形色带标》注
? : :
第十四条】、责任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或复核?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或复核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
》
,
第《。十五条、日》照不足?的,救济
?
》拟建建筑影响现状】住,宅建筑少量住—户,达不到日照》标准时?建设单位经》。征得该部分》受影响住户同意【的可予以规划许可
!
?
》 ,第十六?条、解释权
】
?本规则?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附图一
【
!
附图二【
:
【
?附图三
》 ,
附图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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