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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
《 杭?规发:[20?。06:]423号》
关?于公布施行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制定的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稿)自200】5年6月1日试行以!来,对规范日照分析【。行为取得了》。成效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经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已:经批准
【根据市政府》第B200616】80号简复单要求现!予以公布自发—文,之日起正式》试,行
附—件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杭州市规划局—
,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
?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 第一《条 : 目:的和依据《
—。
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规范—化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 :
: , 第二?条 定义》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指定日》 期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对北侧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某一规划或现!状建筑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
》
新建—低层:、多:层建筑、危旧—房改造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 ,
第三条 】 适用范围
—。
,
本规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萧山区、【余杭:区 和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
?第四条 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和复核要】求需做日照》分析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
日照分析报!告须经指定的具有】甲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复核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对?日照分析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
】第五条 《 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
【 :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居 : 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
】 低、多层农居单】套,住宅:内含两个以》上层次时应满足其】中一层居室的日照要!求,
《
2、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
:。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
5、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危旧房原—址改建?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或地块内当含【上述建筑功能—时其日照标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 ?。
非—住宅用地上的建筑(!酒店:式公:寓等:)不作日照要—求
满】足以上?。日照要求时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
第【六条、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 、教!育,、医疗类建筑—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高层建筑—上午9?时至下午15时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 筑;》
【
2《。、在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 :
,
第七条、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
,
1、以《已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在其南侧结合—。拟建高层建筑—调查了解周围 】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
! 2、?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建设项目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该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明确的规【划建:设用地也应》按照:。第十条要求》按规划高度纳入模】拟主体建筑范围【
【
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
》 :4、主体建筑—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
【
第八条、日—照分析次《序,、方法
】
:
,1、: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沿建筑外墙】采用沿线分析法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高层建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以】便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当发现客体建筑】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五条—日照标准时再对其】。居室:窗台线进行分析【以,确定:日照是否有》影响、影响的位置】和影响程度
】 ?
,
主体建—筑范围内有多—幢高层建筑时—其对客体建筑—范围:产,生的日照《。影,响应综合叠加后计算!结果
】
? 2、?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 新建住宅至少有】一个方向《获得:日照此方向》即为主要朝向
!
现状住宅一般!以南向(《或偏:南向)为主要朝【。向;当?无南:向居室时《以主要卧室朝向或卧!室较多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
第九【。条、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1、地理《位置:杭州市区东经—120?°10′北纬3【0°19′ 【
》
2、有效时—间段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
,
3、时间统!计方式?按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若日照要求为—。2小时可由两个连】续时段累加;日照】。要求为3小》时可由3个连续时】段累:加
! 4、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
》。
5、?采样点间距采样点间!。距不超?过0:.6米 》
,
:
:
第十条、住宅建筑!窗户有效日照—计算
!
当:发,现客:体,建筑范围内有—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五条日照标准—的住宅时再对其【居室:窗台或按以下要求】确定的具体位置进】行日照计算
】 ?
《1、计?。算基准线按以—下要求?。确定:(见附图一)
【
1.【。1一般?窗户以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异形窗户《、凸窗、飘窗等【也应以居室》外墙与窗洞开口相交!线位置为《计算基准线;—
—。
1.—2、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建筑工程建】造,时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为计算》基准线;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外墙:与原窗台相交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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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两侧】或一侧有外墙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与外墙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
:
【 1.《4形式复杂的—窗或阳台《当,按上述要求较难确定!计算基准线》时取窗?户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准线为计算基准线
!
, ?
2、计算!。高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3、计【算宽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取2.》4米计算
!
《 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
?
第十一—条、规划《地块日照分》析
?
《为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权益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但已【。编,制详 细规划【的规划地块》。时亦应按下述要【求进行?模拟日照分》析
】
1《、拟建建筑北侧为】规划居住、教育、医!疗卫生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地界以北1》4米应满足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的日照要求(【见,附图二);拟建地块!与北侧的建设—用地之间为城市规划!道路、绿化、河道】。等城:。市公共用地时北侧建!设用地退界8米【应满足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的日》照要求(《见,附图:二,)
》。
《 :2、拟建建筑—为居住、教育—卫生建筑其南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作为模拟主》体建筑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模拟方案如—下布置建筑沿地块东!西向均?。匀布置?退,。北侧地?界不小于14—米不大于建筑高度】的0:.5倍高度以详【规为准所有模拟建筑!东西向面宽累计【之和:不小于地《块东西向面宽的2】。/3:(见附?。。图三)拟建》建筑与南侧》。的建设用《地之间为城市规划道!路、绿化《、河道?时南侧的建设用地退!界8米如《上做模?拟,方案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见附图?三)
—。
3、】拟建建筑东、西【两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见附图四)作—为模拟?主体建筑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
—。
【 第?十二条、主要日照】分析资料
—
?
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电?子,地形:图
】
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
【
3!、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含明?确的底层标高必【要时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4!、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5、本条!第3、4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或】请,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
!
6!、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第【十三条、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
:1、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1.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
?
,1.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等);
!
1.3!根据本基地客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
—
1.4】参与叠加分析的【拟,。建,建筑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等);》
《
》 1.?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
1.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1.【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
:
2、?日照分?析结论 —
?
:
2.1对》受日:照,影响的?现,。。状住宅建筑计—算出客体建筑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幢—号和位置
】。
2.2!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建筑的【位置
【
,3、附图
【
《
3:.,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1【000~120【。00)?;
!3.:2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
》。3.:3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成—果图:中应在客体建筑【外墙位置《标明日照《时数:对日照受影》响部分建议》采用不同《颜色的条形色带标注!
: :
第【。十四条、责任—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
【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或》复核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或复核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 ?
第十五【。条,。、日照不足的救济】
: :
拟建建筑影响现!状住宅建筑少量住】户达:不到日照标准时建设!单位经征得该部分】受影响住户同—意的:可予以规划许—可,
! 第十六条、解释权!
—本规则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
附图一
—
!
》 ,附图:二
?
! ,附图:三,
:
附【图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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