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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 杭—。规发[20》06:]423号》 关于《公,布施行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制,定的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稿)自《2005年6月1】日试行?以来对规范》日,照分析?行为:取得了成效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经!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已经批准 —  根?据市政府第》B2006》16:80号简复单—要求现予以公—布自发文《之日起正《式试行   附件!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杭【州市规划《局 : ,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    《第,一条 ? 目的和《依据 ?    !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规范化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  《 , 第》二条 定义 】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指定日 期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对北侧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某一规划【或现:状建筑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    【 :新建低层、多层【建筑、危旧房改造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  第三【条 适用》范围    【 本规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萧:山区、余杭区 】和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 ,  《 第四条 —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和复》核要求?需做日照分析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 ,    》 日照分析—报告须经指定—。。的具有甲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复核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对日:照分析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 第五条 】 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居 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    》 低、多》。层农:居单套住宅内含【两个以上层次—时应满足其》。中一层居《室的日照《要求 《   《 2、—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  《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  : , ?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    5【、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危旧房—原址改?。建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或地》块内当含上述建【筑功能时其日照【标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 :   非住】宅用:地上的建筑(酒店式!公寓等)不作日照要!求    满】足以:上,日,照要求时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 :   第六条、】。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 ?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 、教育、医】疗类建筑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 【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1、在高层》建筑上午《9时至下午15【时,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 ? ,筑;  【  2—、在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 ?   第七条!、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以《。已,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在其南侧结合【拟建高层建》。筑调:查了解周围 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 《    2、!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建设项目!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该《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明确的规划建设用】地也应按照第十条】要求按规划高度【纳入模拟主体建筑】范围    ! , 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    — 4、主体建】筑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 —    》 第八条、日照分】析,次序、方法 】   ? 1、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沿建【筑外墙采用沿线分析!法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高层?建,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以便: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当发现客体建筑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五条日!照标准时再对其【居室窗?台线进行《分析以确定日照是否!有影响、影》响的位?置和影响程度 !    主体!建筑范围内有多幢高!层建筑时其对—客体建筑范围产【生的日照影响应综】合叠加后计》算结果 》  ?  2—、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    》 新建住宅【至少有一个方向【。获得日照此》方向即为主》要朝向   【 现状住》。宅一般以《南向(或偏南向)为!主要朝向《;当无南《向居:室时以主《要卧室朝向或—卧,室较多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    】。第,九条、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  ?1、:地理位置杭》州市区东《经120°10′】北纬30°19′ !    — 2、有《效时间段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   3、时间】统计方式按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若,日照要求为2小时】可由两个连续时段】。累加;?日照要求为3—小时可由3个连续时!段累加 》    — :4、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  !  5、采样点】间距采样点间距【不超:过0.6米 !   第十条【、住宅建筑窗户有效!日照计算 —。   《 当?发现客体建》筑范围内有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五条日照标准的【住宅时再对其居室】窗台或按以》下要求确定的—具体位?置进行日照》计算 《    》 1《、计算?基准线按以下要求确!定(见附图一) !   1.1【一般:窗户以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异形:窗户、凸窗、飘窗】等也应以居室外墙与!窗,洞开口相交线位置为!计,。算,基准线; 】  : 1.2、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建,。筑工程建造时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为计算》基准线?;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外墙与!原窗台相交线 【 ,   《 1》.3两侧或一—侧有外墙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与外墙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 《  :  《 1.?4形式复杂的—。。窗或阳台当按上述要!求较难确定计算基】准线时取《窗户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准线为计算基—准线 ?    【 2?、计算高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3、计算宽》。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取2.4米计算 !。    】。 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 第十一条、规划】地块日照分》析    为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权《益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但已编制】详 细规划的规】划,地块时亦应按下【。述要求?进,行模拟日照》分析 《    】1、拟建《建筑北侧为规划【。居住:、教育?、,医疗卫生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地界】以北14米应满足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的日【照要求(《见附:图二:。);拟建地块与北侧!的建设用地之—间为城市规划道【路、绿化、河道等城!市公共用地》时,北侧建设用》地退界8米应满足】。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的日—照要求(见附图二)! , , :   》 2:、拟建建筑》为居住、教》育,卫生建筑其》南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作为模!拟主体建《筑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模《拟方案如下布置建】筑沿地块《。东西向?均匀布置退》北侧地界不小于【14米不大》于建筑?高度:的,0,.,5倍高度以详规【为准所有《模拟建筑东西向面宽!累计之和不小于【地块东西向面宽的】2/3(见附图【三)拟建建筑与南】侧的建设《用地之间为城市规】划道路、绿化、【河,道时南侧《的建:设用地退界8—米如上做模拟方案】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见附图三)【 《。   3【、拟建建筑东、【西两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见附图四!)作为模《拟主体建筑》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 】 ,    《 第十二条、主!要日照分析》资料  》 , 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电子地形图 !。   《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 !。    【3、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含明确【的底层标《高必要?时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4、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5、本!条第3、4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或—请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 !  :。  《 6、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 ,第十三条《、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 ,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1、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1.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1.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等); —    【。1.3根据本基地】。客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 】   》 , 1.》4参与?叠加分析的拟建建】筑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等); —。 ,    》 ?1.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1.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   1》.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2、日照分析【结论   ! 2.《1对受日照》影响:的现状住宅建—筑计算?出客体建筑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幢号:和位置 《    【 2?.2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建筑的位】置,    3、附!图    !3,.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1000《~12?000)《;   【 3.2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    《 3.3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成果图中应在客体】建筑外墙位置标【明日照时数》对日照受影响部分】。建议采?用不同?颜,色的条形色带—标,注   【 ? 第十四条》。、责:。任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 :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或复!核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或复核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  ?  ? 第十五条、日】照,不足的救济 —    拟—建建筑影响》现状住?宅,建筑少量住户达【。不到:日照标准时建—设,单位:经征得该部分受影响!。住户同意的可—予以规划许可 】   《 第十六条】、,解释:权    — ,本规则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图一! — 【 附图二 】。 ,。 ? 《 附图三》 , 附】图,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