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率的通知
【
琼建定[20】1,1]131》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公告和】海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省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为此我】省建筑安装工程【税率做如下调整
! : :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地】级市:。以上)的税率为【3.3?。6%:;
】。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含县—。级市)、镇的税率为!3.:3,%;:
,
? :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3.1】8%
》 : 以上税率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税率—调整属于国家政【。策性调整《不,应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范围以内2】011年1月1日以!后发布招标文件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其税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