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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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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建定[【2,0,11:]131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公告和海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省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为此我省建筑安装工!程税率做如下调整】
《。 :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地级【市以上)的税率为3!.36%;
】。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含县级市)—、镇的税率》为3.3%;—。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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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税率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税—率调整属于国—家政策性调》整不应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范围以内2!0,11年1月1日以】后发布招标文—件,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其税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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