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的通知 —。。 ,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   】应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现场全—过程实施信》息化管理是》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的有:效措施现将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促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郑》州市数字化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是指借助专—用无线通讯网—络应用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集中实时》监管包?括安全措施备案网上!申报、审批管理【、档案管理以及【远程视频采》。集、传输、编解【码和终端监控、录】像等 ? ?  :第,三条 郑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的—管理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的?应用监督 】 ,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指】挥监控中心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可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进行集中—管理、监《督并可对施》工现场摄像》机进行远《程,操作以实《现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   第【五条 属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凡单体建筑】面积:达到3?。000m2》及其以上或》群体建?筑面积达《。到1:0000m2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在工程《。开工前或目前工程】形象进度《在50%以下的建】设工程均须应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时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设计、安装委托书!。(,。。合同:)作为建《设工程?相关各?方履行安全责任的书!面承诺的《附件:一并提供给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并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注册设【。计、安装和传输服】务的费用不》得转嫁给《监理和施工》。单位  【 第七条 受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监:督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设置监控】室并配备终端计算】。机施工现场设置【的,监控室应符合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硬件】运行的防尘、—使,用温度?和防:静电要求并提供【监控设备《的,室外安?装条:件(包括供电等【)监理单位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实?行,24:小时专?业操作员值班 !   第《八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将包括工《程概况、安全管理机!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以及!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等情况上—传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借助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数据【库建设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相关人员【可以适时《浏览、调取有—关资料和数据—对施工?现场:进,行适:时的管理和》监,督 : :   第九条— 工程建设单位应】督,导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完—。。善、补充有》关资料?和数据并保证及时有!效的传输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也可》使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对自《己,所负责?的施工现《场实施管理(包【括施:工安全文档管—理及视频《监控)施工现场【各有关单位应当保护!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的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挪动—、撤除?、遮盖违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设备出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  ! 第十条 提供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服《务的:单位必须《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网》络安全?。和功能质量以及远程!视,频实:时图像的清晰度【;摄像?机适时图像采集的】设置必须保证市指】挥监控中心》能随时对《施,工现场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和画面的!切换、局部放—大及:定,位视频监控 !。  第十一条 市指!挥监控中心发现【受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监督的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告《知施工现场》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反馈市】指挥监控中心 !   第《十二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安装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设备?的属于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予》通过安全措施审查未!按本规定安装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设备擅自》开工的?取消:“郑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资格【和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评》先,资格并计入不良行】为纪:。录 ?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提供【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的【服务单?位拆:除相关设备并—到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   第十四条】。 各县(市)、【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和管理需要!在系统技术满足【的前提?下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适时?利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相关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