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7》]484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在蓉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市场主—体的质量意》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执行
附件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七《。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建筑市》场,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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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 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四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住《宅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强化住宅工程】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省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六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保温【节,能性:能等: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一)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 , (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 (三】),门窗:安装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 ?(五)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
! , (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 (》八)其他可》能产生质量缺陷【或需要分户检查【的内容
其!中每一?间,的室内净高、—室内净开间、外窗台!高度、外窗》及窗扇?安,装质量、栏杆(板)!高度:、厨卫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
第!七条 分户验收的!具,体内容建设单位参照!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定期公】布的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本规《。定结:合一定?时期内本市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和质量投诉热【点问题制定指—南并在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网站、成【都建设信息》。网和成都市建—设工程监《督动态上定》期公布
《 , , ? 指南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分户【验收的验收项目、】验,收内容?和验:收要求等;
—。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以】下简称?分户验收《记录:表):示范用表;
【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以:下简称分户》验,收结果表)示范用表!
第?八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一)建设单位按照!指南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分户】验收方?案方案包《括下列内容》确定具体验收—项目、验收数量并制!定相应的《。分户验收记录—表;确定实测实量】项,目的检查部位和【数量安排检查工【具;:安排:验收日?程等
【 (?二,。)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参加》并组成分户验收小】组
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 : (三)分户验】收小组按照》已制定的方案对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的测量与操作—应当按照《国家、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
】(四)分户验—收小组分户填写分户!。验收记录表》分户验收小组成员】应在验?收记录表中签字【对结果进行确认
】 : , (五)分【户验收小组发—现验收?结果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与复查《情况应记《入分户?验收记?录表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时应当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分》户验收?记,。。录,表上载明
】 (六?) 分?户,。验收小组发》现设计质量问—题的应要求设—计单位整改及提出处!理方案整《改与处理情况应【记入分户验收—记录表?
:第九条 《 完成上述分户验】收程序后建设单位】。应分户确定验收结】论并填写《分户验?收结:果,表所有验收项目【。均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受检《的分户验收结—论为合格《
第十条 【。商品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随机抽取部】分分户验收》记录:表、分户验》。收结果表等分—户验收资料》进行核查并在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时对部分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核查内容包括分!户验收小组成—员是否?按规定组成》。;分户验收小组成】。员是否按《规,定填写分户验收【。记,录;分户验收的内容!是否存在明显缺【漏,、是否?按规定整改》;实物质《。。量抽查的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等
未【经核查或核》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第—十三条 住宅【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建筑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质量:保修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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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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