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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05《〕9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 :二○○五年四月六】。日 :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保护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切实贯彻】实施: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市!政府令第215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 一》、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设立!专门帐?户用:于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捐赠款【。项在:。2万元(含》),以上的,《需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受捐赠》单位承担   】 二、经社会【推荐: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名:单,由相关部门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汇总: 《   因不—可抗力导《。致历史建《筑灭失?、损毁的,由各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专家委员会》审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整或】。撤销   】 三、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经市【政府批准公》布后,所《在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应当在《。2,。个月内将《保护要?求书面告知所有【。人,、使用人《和相关物业管理单位!,并与所有人、【使用人签订保护责】任书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经保护性修!。。缮,建筑所有人、使!用人恢?复,使用:后1个月内,所在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应当与建!筑所:有人、使用人重【新签订保《护责任书 【    保护【。责任书?示范文本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订 !   》 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性修缮】。。前,:所在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保护规【划要求,制》订具体?的保护方案,明确实!施单位、《修缮:范围、修缮内容、】技,术方案、《资金:预算等?,并报送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    —保,。护方案经《批准后,《。各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应?将修缮时间、范围、!要求等在保》护区进行公布 !    》五、历史《建筑属私《人所:有且所有人有能【力的,可《以自行修缮》或委托?专业机构修》缮,:但其:。修缮:方案应当符合—保护方案的要求,并!报所在?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备案  【  : 历史建筑所有人】也可以委《托所在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修缮《,修:缮方案应当符合保护!方案的?要求历史建筑所【有,人,按照预算预付全部修!缮费用?,竣工审计后,【按实际发生额多退】少补历史建筑—。所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修缮或未按】修缮方案《执行:,由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勒令—限,期执行;超过限期】1个月后仍未执【行的,由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修缮或重修!,并由?。所有人支付全部修】。缮,、重修费用 !   六、历史建!筑的修缮应当符【合,保护:方案的?。要求,其外部、内】部风貌及附》属物应当得到妥【善保护 》。    外部】风貌指建筑物的三】维尺寸(纵长、进】深,、檐高)和外部立面!外部立面包括: 】    【。1,、外抹灰(》贴面)及色彩; ! ,    》2、窗套(法圈)、!窗台、窗扇及色【彩; —   3、阳台、!扶手、?栏杆、牛腿(斗拱)!、,挂落等花饰; 【 :   ? 4、主》要入口门(墙—门、堂门、厅门、厢!房等)?及台阶?。踏步;   ! ,。 5、外围》墙体的墙顶》盖,、女儿墙、透起【封火、?出山、腰线、勒【脚、头?角、:。屋顶建筑物、线条及!。墙上雕?塑、镂花; !   6、—屋顶屋盖的高—度、坡?度、坡型、》屋脊、檐《口、檐沟、盖瓦 ! ,    内部【风貌包括《: :   》 1、厅》、堂:、厢及开间》。、进深尺《寸、柱列《。、,平面布?局;   】 2、装》隔位置、材料、形状!样式;护墙板(【扇)、内门框扇; ! ? ,。  3、楼梯【。位置、构造式样、】尺寸:及栏杆扶手; !    》4、天井廊沿、室内!地坪:。、天花吊顶、装【饰线脚、梁上—雕刻;   !。 :。5、壁?炉、烟道、卫—生、:。排水:、避:雷(电)、电梯【等内部设施 —    附属!物包括绿化树木、】独立雕塑、地坪道路!。。、亭台楼阁、—水池水井、假—山照壁等 》 ,    七、】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修缮时,》有条件的应以户【为单位,配》备卫生、厨房设【施设备,《并应根据房屋—面积,?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器柜,》。在供参观游览—的开:放场所,应当设置人!流疏散通道 【    八、在!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建筑】设置户外《广告、招牌、霓虹灯!、泛光照明》、空调、遮阳蓬等外!部设施及附属—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向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应根据保护方—案严格控制》 ?    九、根据!保护方案确》定可以保留》,且不需要》腾空搬迁《的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和历史建筑,其修缮!费用由所有人承担】属于代管产、包租】产的,?。。其修缮费用》由政府先予垫付;】今后解除代》管、:包租的,其修—缮,。费用按实《与产权人结算 】 ,    》各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修缮所涉及的消防、!道路:、排:污、供电、供—水等基?本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可由?。政府承?担 》   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方案中,》明,确费用需政府—补贴的,《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原则上》市级财政承担3【0%,区《。级,财政承担70%【涉及市级《承担资金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领,导小:组同意 —  :  :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修缮处置后,!所,得,收益: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并专户存储,统!筹用: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  】  十一》、资金?预算中?涉及市财政补贴的专!项资金,由各—。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拨付?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实地踏勘》并审核后,先予拨付!申请拨付金额的1】0%;工程实施后】5日内,拨付4【。0%:;工程完工》后,拨付30—%,;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凭审计结算—书拨:付剩余的20% 】。    十二!、修缮?工程:。施工中,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负责对分步、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组织验收后》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保《。。护方案实施》情况组织验收 !。   ?。 十?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和历史建筑所有人!或使用人实施腾空】搬,迁::    】1、所?。有人、使用人—自愿:要求外迁《安置的; 】。   2》、所:有人:或使用人无力对【该历史?建,筑进行维护》、修缮,对》保护造成重》大影响的; — , : ,  3、所有人或!使用人拒不履行保护!、维:护、修缮责任—,,对保护造成重—大影响的  !  十四、—对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和历史建筑—所,有人或使用人—实施腾空《搬迁的,应在搬【迁范围内发》布搬迁公告,内【容包括:搬迁建【筑的座落、》门牌号码和搬迁【期限等  】  历《史,文化街区搬迁公【告由各区人》民政:府发布,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历史建筑《搬迁公?告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发布搬!。迁公告须具备下列资!料: ?    1】、建设或整修项目批!准,文件   】 2、批准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建筑的文件 —    — 3、属于历—史文化街区范—围的,提供保护规】划和经批准的保护方!案;属于历史建【筑的,提供保护图】则和经批准》的保护方案》 ?    《 4、搬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    】十五、搬迁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和历史建筑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进行搬迁,!搬迁:实施机构应当—与所有人或》使用人?签订搬迁协议—,并在搬迁公告之】日起2年内》将其安置完毕 【    十】六、根据保》护,方案确定可以—保,留使用的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和历—史,建筑:,其所有人、使【用人能够履行保【护义务的《,,修缮完?毕后可以继续使【用或回迁《安置 》   ? 属于公有历史】建筑(?。。含代管?产、包?租,产)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修缮!后,的房屋状况》重新评?租    】 回:迁安置房屋面积增】加部分,由原—房屋所有人按照【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格:购买房屋产权—登记时,原》房屋:所,有人需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查【档证明书、建设或】整修项目批准文件、!。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联系单、扩!面协:议书、扩面收款【凭据、房屋测绘成】果,等资料原房屋所有】人放弃购《买扩面部《分,原房屋》承租人出资购—买扩面部分的,由原!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办?理房屋共有产权登】记, ?    十七【、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和历史?建筑所有人、使用人!选择异地安置且【。安置用?房所在地《。段,等级:低于原房屋所在地】段等级的,》。或,所有人、使用人【选择货币安置的,可!适当给予奖励,奖励!。额,最高不得超过原房】屋评估价值》的15%《    【 十八、经腾空搬】迁修缮的历史—建筑,已对》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补偿安置的,】由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需转让或出】租的,应《当采用拍《卖或:招,投标方?式,受让《人,可以依法办理—产权:或租赁登记》    十!九、单位所》有或个人私有的历】。史建筑,《产权人在转让、出租!后,,应:当报所在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   二》十,、需要调整历史建】筑使用性《质的,由《各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机构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征得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作出是?否批准调整的—。决定   】 批准调整使用】性质后,《历史建?筑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分别到规划》、,土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按照调—整后的使用性质使】用历史建筑,搬迁时!按照调整后的使【用性质认定 【 ,    《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