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等部门—关于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06〕9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市—规划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二○○《六年四月《五日
关》于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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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 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第七:十四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5〕3号)和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机构调整的批复!(杭编〔2005】〕307号)精神,!为规范杭州经济开发!区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由杭州】市规划?。局、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以下—简称规划《分局)负责实施下沙!副城范围内(—附图:。)的规划管》。理工作规划分局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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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规,划编制工作
【
(一)【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 【 ,
》。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审查下—沙副城分区规—划,上报市政府批】复;规划分局管辖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规划《分局提出编》制意见,《。确定规划范围并【提交市规划局确【认后统一纳入编制计!划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规划编制中心与!规划分局共同负【责,,由市规划局组织审!查并批复《,重:要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局上报市政府批】复
】。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规划?研究等
【 :
:规划分局管》辖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规划研究等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由规?划分局根据下沙副城!的发:展需要,提出—规划编制计划,报市!。规划局批准后—,由:规划分局会》同市规划编制—中,心组织编制工—作,和成果审查》并报市规划局批【复,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由市规?划局报市《政府批复
!
(《三)规划设计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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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规划设计】招标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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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各类规划调整 !
城】市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的调整由市规划局】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由规划分局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市规划局按照关于】明确控?规局部调整程序【的通知(《杭规发〔2》004〕3》00号)规定—。进行调整《。并批复其他各类规划!。的,调整:,由规划分局—组,织,报市规划局备案!
】二,、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
(一)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通知《书的管理
】。
规划—分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管!。辖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选址凡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由规】划分局进《行选址,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报市规划局】核准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通知【书以:上项目包括道路、】河道:。等市:政工程类项目
!
,
因副城【建设需要突破原【规划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由规划!分,局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市规划】局,确认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通知书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管理 《。。
【。规划分局负责核【发管辖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分局?向市规划局领—取加盖市规划局公】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空】白证),并按—季将上?次领证发放的建【。设项目清《单报送市规划局备案!。 , ,
,
(三【)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
】由规划分局负—责主:持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查,《市规划局参与—规划:。方案控制指标—的调整按市规—划局关于试行〈【。杭州市?各类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杭规发—〔2004〕7【6号)精神执—行,应报市规划局确!认审查结果及—修改后的方案报【。市规划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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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规划《审批:后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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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规划分局负》责管辖范围内批【后,建设项?目的跟踪《检查和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等批后管理工】作
》
考虑—规,划分局的实际—情况,已由市—规划局审批的—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工《作继续由《市规划局负责,规划!分局应协助做好管辖!范围内的规划批【。后,管理工作《
?
(二)本!。。地区涉及人》大、政协提案—、群:众,来信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等工作,《由规划?分局:在市规划局》统一:指导下负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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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责任】落实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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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领导】、部:门责任制市》规划局城乡规划处】负责联系规划分局】,协调有关问题(二!)规划分局采—用市规划《局统一的规划—。审批系统并与市规】划局系统联网—,规划信息共享【。,,信息系统建设由市】规划局信息中心牵头!。负责
!
(三)规》。划分局实《施的行政行为如【与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不相符,市规】划局:可予否决
!
(四)—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如对—规划:分局审批和反馈的】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报【市政府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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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划分局》对下沙副城规—划的实施情况—应不定期地编发【简报,通《报工作 《 ,
(【六)市规《划局对?规划分局建立检查、!。总结实施情况—的工作联《系会议、《年终总结会议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并!定期将实施》情况及考核结果报市!。政,府,抄?送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五、附则 !
:
《
(:一,)本暂行规定—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二,。),本暂行规定涉及【的具体工作》细则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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