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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等部门关于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6〕9!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市—。规划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五:日, 关于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 ? 市规划局 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第!七,十四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5〕3号】)和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机构调整的【批复(?杭编:〔2:005?〕307号)—精神,为规范杭州】经济开发区》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由杭州】市规划局、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以下简?称规划分《局)负责《实施:下沙副城范围内【(附图)的规—划管理工《。作规:划分局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 一、关于规【划编制工作 【   (》。一):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 《    》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审查下沙副城!分区规划,上报市政!府批复;《规划分局管辖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规划分局提出编【制意见,确定规划范!围并提交市规划局确!认后统一纳入编【制计划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规:划编制中心与规划】分局共同负责,【由市规划局组—织审查?并批:复,重要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局上报市政府】批,复    】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规划研究等》    【 ,。规划分?局管辖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规划研?究,等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由规划?分局根?据下沙?副城的发展需要【,提出规划》编制计划《,,报市规?。划局批?准后,由规》划分局会同市规【划编:制中心组织编制【工作和?成果审查并》报,市规划?局批复,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由市—规,划局报市政府批复】 :    (三】)规划设《计招:标,    【 按有?关规划设计》招标的规定办理 !    (【四)各?类规划调《整 》   《城市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的调整由市规!。划局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由规》划,分局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市规划局按照【关于明确控规局【部调整程序的通知】(杭规发〔》2004〕》3,00号)规》定进行?调整:并批复?其他各?类规划的调整,由规!划分局组《织,报?市规划局备案 】   《 二、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    —(,一)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通》知书的?管理 》    》规划分?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管辖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选址凡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由规!。划分局?进行选?址,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报市规】划局核准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通知书以上】项目包括道路、【河道等?市政工程类项—。目 ? : ,。。  因《。副城建?设,需要突破原规划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由规《划,分局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市,规划局确认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通知书》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管理 【 ,  规划分局【负责核发管辖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分局?向市规划局领取【加盖市规划局公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空白证)—,并按季《将,上次领证发放—的建设项目清—单报:送市规划局备案【。  》 , (三)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 》    由规划分!局负责?主持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查,市?规划局参与规—划方案?控,。制指标的调》整按市规划局关【于试行?〈杭州市各类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杭规?发〔2004〕7】6号:)精神执行,应【报市规划局确认【。审查结果及修改后的!方案报市规划局备案!    】三,、关于?规划审批后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    (【一)由规划分局负】责管辖范围》内批后建设项—。目的跟踪检查和【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等,批,后管理工作 】    考虑规】划分局的实际情况】,,已由市规《划局审批的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工作【继续由市规划局负】责,,,。规划分局应协助【做好管辖范围内的规!划批:后管理工《作 ?    (二】)本:地区涉及人大、【。政协提案、群众【来信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等》工作,?由规:。划分局?在市规划《。局统一指导下负责】处理 》    四、关于!责任落实问》题  — ,。。 (一)实—行领导、部门—责任制?市,规划局城乡规划处负!责联系规划分—局,协调有关—问题(二)》规划分局采用市规划!。局统一的规》划审批系统并与市规!划局系统联》网,规划信息—。共享,信《。息系统?建设由市规划局信】息中心?牵头负责 》    (】三)规划《分局实施的行—政行为?如与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不?相符,市规》。划,局可:。予否决? ? ,   (》四)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如对规划分局审【批和反?馈的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报市政府》审定 》 ,   《(五)规划》分局对下沙》副城规?划的:实施情况应不定【期地编发《简报,通报工作 】 :    (六【)市规划局对规划】分,局建立?检,查、总结《实施情况的工作【联系会议、年终总】结会议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并定期》将实施情况》。及考:核结果报市政—府,抄送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五、《附则   】 (一)本暂【行规:定,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二)本!暂行规定涉及的【具体工作细则—另行制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