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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等部门关于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6〕?9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市规划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五日 关于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 市规划局 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第七【十四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5〕3号!)和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机!构调整的批复(【杭编〔2005〕3!。07号)精神,【为规范杭州经济开】。发,。区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由杭《州市规?划局、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以—下简称规划分局【)负责实施下沙副】城范围内(》附图:)的规划《管理工作规划分局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   《 一、关于规!划编:。制工作    !(一)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 【。   ?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审!查下沙?副城分区规划,上】报市政?府批复;规》划,分局管?辖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规?划分局提《出,编制意见,确定规划!范围并提交市规划】局确认后统一纳入】编制计?划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规划编?制,中心与规划分—局共同负责,由【市规划局组织—。审查:并,批复,重要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局上《报,。市政府批《。复 ?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规划研究—等    】 规划分局管—。辖,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规划研究等【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由规?划分局根据下沙副】城的发展需要,提出!。规划编制计划,报】市规:划局批?准后,由规》划分:局会同市规划编【制中心组《织编制工作和成【果审查并《报市规划局批—复,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由!市,规划局报市政—府,批复    ! (三)规划设【计招:标 》   按》有关规划设》计招标的规定—办理: ?    (四【)各类?规划调整 —    城【市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的调整由【市规划局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由》规划分局《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市规?划局按照关于明【确控规局部调整【程序的?通知(杭《规发〔20》04〕3《00号)规定进行】调整并批复其他各类!规划的调整,由规划!。分局组?织,报?市规划局备》案,    二!。、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 ,  (一)—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通知书的—管理   】 , 规划分《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管辖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选?址凡: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由规划分局进!行选:址,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报市规划局核!准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通知书以上项【目包括道路、河道】等,市政工程《类项目? 《   ? 因副?城建设需要》突破原规划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由?。规划分局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市规?划,局确认?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通知书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管理 【 ,    规划】。分局:负责:核发管辖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分局向市规划局领!取加盖市规划局公】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空白证)《,并按季将上次领】证发放的建设项目】清单报送《市规划局《备案 》。  : , , (三)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 】   《由规划分局负责主持!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查,市规】划局参与规划方案控!制指标的调整按市】规划局关《于试行〈杭》州市各类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杭规发〔《20:04〕76号—。)精神执行,应报市!规划局确认审查【结果及?修改后的《方案:。报市规划局备—案  —  : 三、关于规划审批!后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    —(,一)由规划分—局负责管辖范—围内批后建设项【目的跟踪检查和【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等!批后:管理工作《   — 考虑规划分【局,的实际情况,已【由市规划局审批的】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工作继续》由市规划局负责【,规划分局应协助做!好管辖范围内的【规划批后《管理工作 】   《(二)本地区涉【及人大、政协提案】、群众来信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等工作,由规—划分:局在市规划》局,统一指导下负—责处理  】  四、关于【责任落实问题— ,    【(一)实行领导、部!门责任制市规划【局城乡规划处负【。责联系规划》分局,协调有关问题!(二)规划分局【采用市规《划局统一的规划审】批系统并与市规划局!系统联网,规划信】息,共,享,信息系统建设由!。市规划局信息—中心牵头《负责:    】(三)?规划分局实施的行政!行为如与《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不相符,市规划局!可予否决  !  (四》),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如,对规划分局审批【和反馈的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报市政府】审,定 》。   (》。五)规划分局对下沙!副城规划《的实施情《况应不定期地编发】简报,通报工作 】    【(六)市《规划局对规》划分局建《立检查、总结实【施情况的工》。作联:系会议?、年终总结》会议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并定期—将,实,施情况?及考核结果报市政府!,抄送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五、附!则  —  (一)本【暂行规定《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二】)本暂?行规定涉《及,的具体工作细则另】行制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