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
2010年12月22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已经2011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1年6月9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
(2011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