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 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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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保障性住房住宅【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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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按住宅区人》口,规模配?建相:应级:别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具,体项目的配建应按】附录A执行;
! 2.当—住宅区人《口,规模界于组团和【小区之间时除—。配,建,组,团级应配建的—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及规【划用地?周,围的设施条件—增,配小区级的相关项】目;
【 ,3.住宅《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面—积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表6?.0:。.3的千人》指,标的规定;
】 , 4.在》商品房开发》。中搭配?。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其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应纳入—该商品房开发统一】配建
4.】3.2? 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应控制在《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的15《%以:内其中配套商业设】施建筑面积》应控:制在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的10》%以内商业用房不得!出售可对外出租其】收,入,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4.3.3 保【。障性住?房,。。应配套?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以及公共服务的】社区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包括社【区办公、文体活【动、卫生服务、治】安警:务、就业咨询、老】年服务及残疾人康复!等公共用房》
》 1.?保障性?住房:住宅区规模在建筑】面积:。3万m2以》下的社区《用,房建筑面积》至少按15》0,m2的标准提供;】。每递增建筑面积1万!m2社区用房—建筑面积至少相应增!加5:0m:2
— 2.?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按照住宅!区建筑面积2‰【~3‰的标准配置】;3万m2》以下的住宅区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2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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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保障性—住房住宅《区,。公,共活动设施》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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