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节能工作情》况监:督、协调、推动【节能工作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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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建《设、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关事务工作》主管部?门,编制:本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市人民政府建设、】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关事务工作主】管,部门等应《当会同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编—。制相:关领域的节能—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域《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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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其承担的节能目标责!任进行评价考核督】促其落实所承担的】节能:降耗:考核目标
】第十三条《 , 市和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节能工作指—导监督时下》一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提供有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并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对发】现的问题《应当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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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市和区、县》统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能源统计制【度和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开展相关能—耗调查与《统,计工作定期发—布市:和区:、,县,。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等信息
【。第十五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节能【的地方标准》完善节能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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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机】关事务工作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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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实,行,。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制度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统计等【部,门根据全市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共同制定《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
》 , 超:出节:能,。降耗预警控制线时】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统计等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对超过【。节能降耗指标—的高耗能单位采取】应急调控《措,施
》第,十八条 》本市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并按】。规定报市和》。。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节能【审查在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检查节【能评估及其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并将落实情况报【。送原审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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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者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十,。九条 ? 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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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根据国《家发:布的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目《录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发布本市的—淘,汰目录?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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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工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工业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业节能技术政】策指导用能单位【对耗:能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施技术改造推进有利!于节能?的结:构,调整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筑、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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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运输结构和运!力调整对重点交通】运输耗能企业实施】监测和考《核推广节能》环保型运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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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业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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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市机关?事务工作主管部门】和区:、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公共机!构节能规定和标准】组织实施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 , 本市建立和完【善节能服务体—系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节能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活《动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节】能服务机《构应当公《正、客观地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咨询:、设计?、评估、监测、【审,计、认证等服—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负有【节,能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制定与节能有关】的,政策和标准时—应当征?询节能服务机构【、行业组织和节【能,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科学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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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 本市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节,能服务机构通过与用!能单位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与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效益
【 ?。 本市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有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税收扶持和】资,金补助、奖励
】 , : 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支付节能服务机】构的支出《按照国?家有关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规】定予以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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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公布节能政策】、节:能标准定期发布【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等信?息为社会提供节能】指导和服务
!第二十九《条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节,能执法监督工—作严格?履行执?法监督程《。序,;,其所属?节能监察《机构:接受: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节能监察管【理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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