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暴雨强度公式的编制方法
Ⅰ 年多个样法取样
A.0.1 本方法适用于具有10年以上自动雨量记录的地区。
A.0.2 计算降雨历时采用5min、10min、15min、20min、30min、45min、60min、90min、120min共9个历时。计算降雨重现期宜按0.25年、0.33年、0.5年、1年、2年、3年、5年、10年统计。资料条件较好时(资料年数≥20年、子样点的排列比较规律),也可统计高于10年的重现期。
A.0.3 取样方法宜采用年多个样法,每年每个历时选择6个~8个最大值,然后不论年次,将每个历时子样按大小次序排列,再从中选择资料年数的3倍~4倍的最大值,作为统计的基础资料。
A.0.4 选取的各历时降雨资料,应采用频率曲线加以调整。当精度要求不太高时,可采用经验频率曲线;当精度要求较高时,可采用皮尔逊Ⅲ型分布曲线或指数分布曲线等理论频率曲线。根据确定的频率曲线,得出重现期、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三者的关系,即P、i、t关系值。
A.0.5 根据P、i、t关系值求得b、m、A1、C各个参数,可用解析法、图解与计算结合法或图解法等方法进行。将求得的各参数代入 ,即得当地的暴雨强度公式。
A.0.6 计算抽样误差和暴雨公式均方差。宜按绝对均方差计算,也可辅以相对均方差计算。计算重现期在0.25年~10年时,在一般强度的地方,平均绝对方差不宜大于0.05mm/min。在较大强度的地方,平均相对方差不宜大于5%。
Ⅱ 年最大值法取样
A.0.7 本方法适用于具有20年以上自记雨量记录的地区,有条件的地区可用30年以上的雨量系列,暴雨样本选样方法可采用年最大值法。若在时段内任一时段超过历史最大值,宜进行复核修正。
A.0.8 计算降雨历时采用5min、10min、15min、20min、30min、45min、60min、90min、120min、150min、180min共十一个历时。计算降雨重现期宜按2年、3年、5年、10年、20年、30年、50年、100年统计。
A.0.9 选取的各历时降雨资料,应采用经验频率曲线或理论频率曲线加以调整,一般采用理论频率曲线,包括皮尔逊Ⅲ型分布曲线、耿贝尔分布曲线和指数分布曲线。根据确定的频率曲线,得出重现期、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三者的关系,即P、i、t关系值。
A.0.10 根据p、i、t的关系值求得A1、b、C、n各个参数。可采用图解法、解析法、图解与计算结合法等方法进行。为提高暴雨强度公式的精度,一般采用高斯-牛顿法。将求得的各个参数代入,即得当地的暴雨强度公式。
A.0.11 计算抽样误差和暴雨公式均方差。宜按绝对均方差计算,也可辅以相对均方差计算。计算重现期在2年~20年时,在一般强度的地方,平均绝对方差不宜大于0.05mm/min。在较大强度的地方,平均相对方差不宜大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