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14-2006(2016年版) 建标库

7  污泥处理和处置

7.1  一般规定

7.1.1  城镇污水污泥,应根据地区经济条件和环境条件进行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并逐步提高资源化程度。

7.1.2  污泥的处置方式包括作肥料、作建材、作燃料和填埋等,污泥的处理流程应根据污泥的最终处置方式选定。

7.1.3  污泥作肥料时,其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7.1.4  污泥处理构筑物个数不宜少于2个,按同时工作设计。污泥脱水机械可考虑1台备用。

7.1.5  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水应返回污水处理构筑物进行处理。

7.1.6  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宜收集后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