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1,992?年10?月27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3《。年6月24》。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
第三章 【 ,建设
第四章 管!理和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
第三条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编:制城市绿化规—。。。划;负责城市绿化的!行业管理;组织或】者指导城市》绿化建设;查处【城市绿化违法—案,件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损:害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和论证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
,第七: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二:)规划年限和—范围;
》 (:。三,)绿地?系统布局《;
(四—)绿地指标和定额】;
(》五)各类绿地规划;!
(六)—树种规划《;
(七)【。绿地近期建设规【划;
(八)】绿化规划《的实施措施 【。
第八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安!排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在城市新《建区城市绿地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在旧城改造】区城市绿地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城市生产绿地应!当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百分】之二
—第九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充分利用自—然、人文条件—。并与文物古迹的【保护相?结合突出《地方:特色
第三【章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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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建设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 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新建】、扩建、改建的【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现有: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居《住区管理机构—和本单?位负责?建,设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建设应当接受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
【第十三条 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的绿】化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
第十?四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住宅区!开发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完!成绿化?任务
—第十五条 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单位!实行:资格审?查制度资格》审,查由省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应于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报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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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管理和》保护
第十七】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单位《负责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居住区—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变?更城市绿地的必【须征求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补偿重建【绿地的土地和费用
!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
第二十条 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市:政、公?用、通讯、电—力、水利、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在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需要砍伐树!木的可以先》行处理但应当及时】报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备案?
第》二,十一条 城市—。中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和组织】养护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的必须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报上级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城市各类新【建管线应当避让现】。有树木确实》无法避?让的在设《计中及?。施工前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保护措施
电力!。、市政?、,公用、通讯》、消防等《部门:维护管线需要修剪城!市,规划区内的》树木的应《。当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承担修剪费【用的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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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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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第二】十四条 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对违》反已批?准的绿化规划—缩小绿地《面积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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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江苏!省城市绿化保—护,暂行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