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
》宁,规字〔2012〕2!54号?
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分局
【 ,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统一审【批,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颁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凡】是新申报《规划设计方案—的建:设项目均应执行本】。规定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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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
《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 第一《条 为科学》、集约利用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的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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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容积率》。。是指某?。一,基,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权【属,用地:面积:的比值表达公式为
!。
【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建设【项目权属用地面【积
《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中建设单【位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面:。积不:包括规划的城—市道路、河道、【。绿地、中小学等【城市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代《征用地面积
【。
《 第四条 新建建!筑被自?然地形部分》掩埋的?当掩埋长度》。不足本?层,建筑外?墙周:长(局?部凹凸不计入下同)!三,分之一时该层建【筑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掩埋长度】超过本层建筑外墙周!长三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时该层建筑面】积的:二分之一计入容积率!;掩埋?长度超?过本层建筑外—墙周长三《分之二时《该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 其中住!宅建筑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2米以内的建!筑部分?、,。其它建筑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5米以内的建筑!部分视?为被掩埋
】 建设单位为!满足建筑被掩埋需要!而人工堆土的仍按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
》第五条 公共【建筑底层《布置:。净高3.0米以上】架空层的除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分外其余部分!可不计?入容积率《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
《
第六条 【建筑层高《应严格控《制其中住宅建—。筑层高不得超过3】.6米公寓(—包括酒店式公寓)和!办公建筑层高不得超!过4.8米普通【商业(门面房)建】筑层高不得超过【4.8?米超:市、大?型商场、电影院、专!。卖店、餐饮、—。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层高根据审—定的规划方案—确定具体层高
】 以【上各类建筑凡超出上!述规:定的计算《容积:率指标时每》超,出,2.2米《则该层建筑》面积按该层实际建筑!。面积增加1倍计【算不足2.》2米的该层建筑【面积按该层实—际建筑面积》增加0.《5,倍计算;其》。中住宅、公寓建【筑的起居厅办—公、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大型会议室等】公共部分仍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 建筑】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 ,第七:条 建设》项目使用《建筑节能新技—术导致建筑面积增加!的,在符合建筑间距、】退让、高度、—。日,照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情况下增加【。部分:可不计入《容积率但《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建筑面积增》加证明
】
第八》条 对容积率计】算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规划设?计条件中做出特【别,说,明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
《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原“宁规规范字!(20?09)1号文中【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宁规字(2!0,。1,0)64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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