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常州市市区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环境?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市—区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环境的规《划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和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常州:市市区规划新建的住!。。宅用地和商业文【教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环,。境建设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批、》规划:行政许可和实施监】督管理
四、【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环》境规划?控制标准和要求
】
《 ?1,.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环境建设必须】。体现高水平的设计要!求在满?足建筑环境基本功】能,。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城】市景观?和市民活《动、休?闲,等,因素其风《。格必:须与:城市空间、建筑风貌!、人文历《史,等和谐统一
! 2.居住区等各!类用地的绿》。地率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绿化布局》必,须以绿为主》植物种?植应注意乔木、灌】木、草皮、花卉的合!。。理搭配以乔木为主积!极推广屋顶、阳台】及墙:面等立体、垂直绿】化
】 ,3.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绿地优先考虑!临城市?道路布置《。与城:。市公共?空间有机融为—一,体
《
4—.建设项目》利用地下车库顶种】。植绿化?的为保?证高大乔木》的成活率及满足【地下管?线敷设需要其—覆土厚度必须达【到1.5米以上【。
《 :。 5.《底,层架空的《建筑物架空净高不得!。小于4.5米—。必须:。为,居民提供休》闲场所?为城:市提供开放》空间:
》 ?6.临铁路、公路、!航道:的居住?建筑:除应采取隔音措施外!其隔音设施》应与室外《景观环境相协调【 ,
》 7.建》。设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必须满足车!辆通行和消防规【范,要求;步行系—统,及,无,障碍设?。施应结合景》观环境统一设—。计,同步实施;道路【、,场地的铺《装材料应能保证【通行安全《色,彩应与?。景观:环境风格相协调 】
8】.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应尽可能建在!地下:或隐蔽位置;变电所!、,水泵房、《煤,气调压站、垃圾【收集房等配套设施】必须服从地块—整体景观环》。境规划要求;按规划!。配建的?公,共厕所必须保—证,24小时对公众【开放
— 9.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水景设计应【考虑雨水或》中水回收利用技【术以节约利用水【资,源;应设置水处理】设施保证水体清澈无!异味:现象发生;瀑—布、喷泉等邻近居】住建筑?时应:考虑采取隔》音措:施
!10.沿《街、临开敞空间确需!。设置围墙《的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视觉》效果建?成与建筑相协调的】透空围?墙
】 ,11.?居,。住小:区内应按规》定配:套建:设供居民健身的【室外:体育活?动设施?和场:地其布局应与小【区景观环境》。相协调
—
12【.雕塑、小品应【造型优美《其,设计:应考:虑设:置环境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尺度、色—彩、质感等因素 !
五?、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环境规划管理
【。
1】.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的【。同时原则上应—同时:报送室外景观环境规!划设:计方:案该方案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景观》环境方面的专家与】。规划、建筑方案一并!评审(对景》观,环境有特别要求或】建设单位有另外【要求的也可单独组】织,评审)重点对出入】口、临?。街场地铺装、中心绿!地、:水景、雕塑》、小品等景观节【点进行审查
】 2《.建设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规划、!建筑总平面确—定以后对《室外景观环境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单【。独报:审,。。景观环境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 !。
3.!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范围内室外景观环】境、道路、地下管】线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进行!审查后按规定核【发室外景观环—境、道路《。、地下管线等建【。设内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
】 4.—建,设单位在申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后—方可进行室》外景观环境、道路】、,地,下管线的《。建设施工时必须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放、验灰线—
【 5.建设单位在室!外景观环境、道路、!地下管线的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经规划】审定的方《案实施遇到具体【问题:应,及时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申请规划—设计变更 》
6】.,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环境、道路、—地,下管线的建设活【动,实行规划批》后管理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责令停工并提出!整改要求
【
7.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竣】工规:划验收时应》将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环境和其!它配套工程纳入【验收:范围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应限》期,整改后再予验收凡】是没有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竣工规—划验收申请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