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公布 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本—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地下【空间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
法律、法—规对国防、人民【防空、防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情形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
?。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开发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
第四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应当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安全使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优先发?展地下交《通、垃圾处》理、电力《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开发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用地—和,产权管理
市人民】。政府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相应工作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六条 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下空间【。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人民防空规划、【地下交通规划、【地下管线规划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同步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编制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包括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发展战略、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和布:局、交通体系禁止、!限制与适宜建设地下!空间的范围、环境保!护要求和安全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内容!;其中属于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在规:划文本中明确表述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经?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发展—改革、人民防—空、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建设、林业园!林、水?务、交通、》国土房管、文—物、电力《、军事、信》息化、应急管—。理、地铁等单位的意!见并充分听取有【。关区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的意见》
,第八条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范围《、使用性质、总体布!局、开发《强度、出《入口位置和连通方】式等内容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已作出?具体:规定的地块》不再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
第九?。条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坚,持,合理分层原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地下空?间的分层以及—各类:。项目之间的》同层:、相:邻,、连通规《则
第十条》 ,编制地?下空间规划应—当优先安排地下交】通、应急防灾、【公安消防《、公共?安全、人民》防空、垃圾处理【、电力?。设施、通信、—水务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划定【综合管沟等公共工】程和特?殊工程?的,地下空间控制范围
!第十一条《 结建地下》空,间项目?应当随地面建筑一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并与地面建!设工程合《。并办理规划》审批和许可手续
】单建地下《空间项目应当—单独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和《许可手续
》第十二条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当明确地下!空间使用性质、水平!投影范围、垂直空间!范围、?建,设规模、《公建:。配,。套要求、《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的设置?要求等内容
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明确地下—建(构)筑物—水平:投影坐标《、竖向高程、—水平投影最》大面积、建》筑面积、使》用功能、公共—。通道和出入口的【位置、地下空间【之间的连《通要求等内》容
第十三条 结建!地,下空间?。项目地?下室边线与用地界线!和规划控《制线:等的退让距离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城市规划对—。地下空间有统建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提出《的设:置要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明确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等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申领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需利用地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订立!书面地?役权合同
地—下空间分层开发利】用的应当共用—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等设施
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五,条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除符合划拨【条件外应当实行有偿!、有期使用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本市土—地出让金的计收规定!收,取出:让年限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第】十六条 《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和政府储备》用地:。建设经营性单建地】下空间项目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建】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出让
第十—七条 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协议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原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用地》开,发建设地《下空间?项目的
《(,二)与城《。市地下公共》交通设施配套—同步建设、不—能分:割实施的经营性【地下空间
第十八条!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划拨?条件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 】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单建地《下空间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由储备机构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条件
(!。二,)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组织公开出—让
(三)受让人与!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支】付凭证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受让人向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六)—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等—。文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受让人凭土地—登记文件等材料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办理核准】手,续前按照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以—在开工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第二十条 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单建地下空!间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申请】项,。目,立项和环《境影响评价
(【二)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规划条件
(三)】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可以协议出让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发布出】让,预公告
《预公告期间只有一个!意向:用地单位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与意向用》地单位签订出—让合:同;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单位!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按照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四:),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支付凭证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等文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凭土地登记文件等】材,料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二十一】条 :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单!建地下?空间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申请项目立项和环境!影响评价《
(二?)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
(四)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二条 在已取】得合法权属的个人住!宅用地范围内申请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按相关规】。划管:理办法执行除—此之外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其,用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向《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二)持【自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证《或者:集体土地所有证等权!属,凭证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规划条件
(—三)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供地手《续其中项目符—合划拨?目,录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核发《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须实《行有:偿使用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与用地》单,位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四【。)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实行审批】制,或者: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办理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前按》照,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以在开工】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第二》十三条 结》建地下工程随—地面建筑一》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地表土【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四章 工程建设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地下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标—准和规范符合—地下:空间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地下工程建设应当!保证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安全建!设单:位应当对《。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地下管—线、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进,行必要的调》查、记录制定可能】造成损坏或者—重大影响的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建设单《位应当?。在地:下工程开工前将【保护措施《告知相关《建筑物、市政设施、!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
:。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测绘等任务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地下《工程设计应当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当与地面建!设相协调《
地下?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当包含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地下管线、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保护设计专【篇
地下空间工程建!设涉及地下连通工】程的建设单位、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者地上、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履,行地:下连通义《务并确保《连通工程的实施【符合人民防空等专业!设,计规范的要求—先建单位应当—按照专业规范预【留地:下连通工程》的接口后建》单位:应当:负责履行《后续:地下工程《连通:义务
第二十—。七条 地下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
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出具!审,查合格书并》报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地下工】程施工对《于结建地下工—程应当?与地上工程一—并申领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具备:根据地下《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地下管线、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保!护措施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还应具备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地—下工程施《工应当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报批》
第二十九条 地下!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在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按变:更的图纸进》行施工
第三十条】 地下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报请规划、公】安消防、水务、环保!、市政、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通过专项验收后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结建地下《工程应当与》地表:工程一并验收—
第五章 产权【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空间的房地》产权利登记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市房地产登记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办理
第三十【二,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以宗地为》单位并?通过水平投影坐标、!竖向:高程和?水,平投影最大面积确定!其权属范围
第三】十三条 地下空【间权利人应》当持用地审批、【规划报建及验—收等土地、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地下空间】可以凭规划报建【及验:收等:。房屋权属《来源证明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地,下轨道交通站—场和专用人防工程】可以凭符合》国家规定的地下轨道!交通:站场和?专用人防《工程的?建设、验收证明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第】三十四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空间的房!地产权利登记应【当在:登记簿及权利证书】中注明“地》下”属人民防空工程!的还:。。应,。当注明“人防—工程”并记载平时】。用途
第三十—五,条 结建地下空间应!当与地面建》筑,合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地产初始登】记,地面建?筑,已经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地下空间房地产初!。始登:记
第?六章 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地下空间—。建筑物不得办理预】售应当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后方—。可销售、《出租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数量》少于本项目的—房屋套数《的房屋购买人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或者》。租用本项目的一【个,。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单建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不?得进行分《割登记?和分割转让
第三】十七条 《政府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权!利人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因国防、人!民防空、防》灾减:灾、应急处置、通信!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为建设!单位提供便利并不】。得损:坏相关设施》
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保证》各项防护《设施的状态》良好并确保战时能】。。迅速
?第,三十八条 地下空间!物,业和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地下【空间物业和》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保障公共》通道及出入口的开】放性做好地下—空间的标识管理【和指引并配合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单位对相关》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第三十九】。条 :地下空?间物业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对公【众开放的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地下空间以及其他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地!下空间?应当设置以下地下】空间安?全设施、设备并【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完好】
(一)符合—消费技术标准规定】的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
【(二)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标》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三)防水挡板!、沙:袋等物?资,。器材
(四)应【急预案要求地下空间!配备的应急救援设】施器材
(五—)国家、《省以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地下空间安全设【施,、,。设备
?。第四十条 地下【空,间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设置通风》、排烟、排污等【设施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 地下空间应!当,按照排水规划做好防!洪排涝、雨污—分流等工作》
地下空间物业【和,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防汛》规定
(《一)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警报后应当加强!。值班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二)定期组织—。防汛:演练:
(三)《在汛期应当按照防】汛预案?的要求运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令
(【四)国家、省—、市有?关地下空间防汛【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过程中《对已:经依法设立的用益物!。权、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造》成,妨碍或者实》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在城【市和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进行地】下工程建《设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动态!监测的?。
(三)设》。计文件未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
(》四)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
(五【)设计变更未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
(六)【通过专项验收后未】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
(七》)未:按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
第四—十五:条 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而!销售、出租》地下空间建筑物【的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退回违规所得】同时:在,网站和新《闻媒体上曝光—;违法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
》第四:十六条 地下空间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履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义务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七—条 政府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办!理预售、分割—销售、分割转让手续!的,由所在?部门:或者: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工作人员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部门或者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未作规定的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