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公布 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本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地下空间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
法律、!。法规对国防、人民】。防空、防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情形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
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开:发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
第四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应当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安全使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优先!。发,展地:下交通、《垃圾处理、》电力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开发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用地和产权管理!
市人民政府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相应工作—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六条 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下空间【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人民防空规划、地】下交通规《划、地下管线规【划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同《步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编《制,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包括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发!展战略、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和布!局、交通体系禁止】、限制与《适宜建设《地下空间《的范围、环境保护要!求和:安全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内》容;其中属》。于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在规划文》。本中明确《表述: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经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发展《改革、人民防—空、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建设、林【业园林、《。水务、交通、—国土房管、文物、电!力、军事、信—息化、应急管—理,、地铁等单位的意见!并充分?听取有关《区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的意见
第】八,条,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范围?、使用性质、—总体:布局、开发强度、】出入口位置和连通】方,式等内?容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已作】。出具体规《。定的:地块不再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
第:九条: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坚持【合理:分层原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地下空间的分层以】及,各类项目《之间的?同层、相《邻、连?通规则
第十—条 编?制地下空间规—划应当?优先安排地下交通、!应,。急防灾、公安消防、!公,共安全、人民防【空、垃圾处理、电力!设施、通信、水务】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划定综合管【沟等公共工程和特】殊工程的地下—空间控制范围
第】十,一条: 结建地下空间项目!。应当随地面建筑一】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并—与地面?建设工程合并办【理规划审批和许可手!续
单建《地下空间项》目应当单独》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和许可手】续
第十二》条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当明确】地下空间使用性质】。、水平投影》范,围、垂?直空间范围、建设】规模、公《建配:。套要求、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的设】置要求等内容
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明确地下—建(:构):筑物:水平投?影坐标?、竖向高程、—水平投影最大面积】、建筑面积》、使用功能、公共】通道和?出入口?的位置、地下空间】之间的连通要求等内!容
第十三条 结建!地下空间项目—地下室边线与用地界!线和规划控》制线等的退让—距离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城》市规划对地下—空间有统建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提出的—设置要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明确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等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申《领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需利用地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订立书面地役—权合:。同
地下空间—分,层开发利用的应当共!用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等》设施
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五条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除符合划—拨条:件外应当实行有偿】、有期使用》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本市土地出【让金的计《收规定收《取,出让年限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第十六条》 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和:政府储备《。用地建设经》。营性单建地下空间项!目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建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出让!
第十七条》 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协议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原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用地:开发:建设:地下空间《项目的
(》二,)与城市地下公【共,交通设施配》套同步建设、—不能分割实施的经营!性地下空间》
第十八条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划拨条?件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 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单建《地下:。空间: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由储备机构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条件—
(二)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组织公开—出让
(三)受让人!与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支付】凭证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受让【人向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六)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等文【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受】让人凭土地登记【文件等材料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办理》核准手续《前按照?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以在开—工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第二?十,条 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单建地—下空间?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申请项目立项】和环境影《响评:价
:(二)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规划条件
(三)!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可以》协议出让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发布出让预公—告,。
预公告期》间只有一个意向用地!单位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与意向用地单位签!订出让合同;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单《位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按照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四)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支付?凭证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等文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凭土地》登记文件等材料【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二十一?条 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单建地?下,空间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申请项目立项【和环境?。。。影响评价
》(,二)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
(【四)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二条 在【已取得合法权—属的:个人住?宅用地范《围内申?请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按相》关规划?管理办法执行除此之!外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其用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向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二》)持自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证或者?集体:土地所?有证:等权属?凭证: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规划:条件
(三)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供!地手续其中项目符】合划拨目录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核发《。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须】实行有偿使用—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与用地单位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四)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实】行审批制或者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办:理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前按《照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以在开工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第二!十三:条 结建《地,下工程随地面建筑一!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地表土!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四章 工程建设【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地下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标准和规范》。符,合地下空间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地下工程建!设应当保证》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安全建设单【。位应:当对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地下管《线、: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进行必要的】调查、记录》制定:可能:造成损?。坏或:。者,。重大影响的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建设单《。位,应当在地下》。工程开工前》将保:。护措施告知相关建筑!物、市政设施、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
【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测绘等任《务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地!下工程设《计应当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当与地面!建设相协调
地下】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当包含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地:下,管线、?。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保护设!计专篇
地下空间工!。程建设涉及地下连通!工程的建设》单位、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者地上?、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履行地下连》通义务并《确,保连通工程的实施】符合人民防空等专】业设计规范》的要求先建单—位应当按《照专业规范预留地下!连通工?程的接口《。后建单位应当负责履!行后续?地下:工程连通《义务
第二十七条 !地下: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
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出具【审查合格《书并报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地下工程施工—对于:结,建地下工程》应当与地《上工程一并申领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具备》根据地下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地下管线》、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保护措施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还应具?备,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地,下工程施工应—当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报批
第《二十九条 地下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在》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按变更的图—纸进行施工
第【三十条 地下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报请规划—。、公安消防、—水务:、环:保、:市政、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通!过专:项验收后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结建》地下工?程应当与地表工程一!并验收
《第五章 产权—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空间的房地产权】利登:记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市房地产登记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办理
】第三十二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以宗地为—单位并通过水平投】影坐标、竖》向高程和水》平投:影最大面《积确定其《权属范围
》第三十三条》 地下空间》权利:人应当持用地审【。批、规?划报建及验收等土地!、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地下空【间可:以凭:规划报?建,及验收?等房屋权属来源证明!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地下:轨道交通《站场和专用人防工程!可以凭符合》国家规?定的地下轨道交通】站场和专《。用人防工程的建设】、验收证明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第—三十四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空间的房地产权利】登记应当在登记【簿及权利证书—中注明“地下”属人!民防空工程的还应当!注明“人防工程”并!记载平时《用途
第《三十五?条, 结:建地下空间应当与】地,面建:筑,合,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地产《初始登记《地面建筑已》。经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地下空间!房地产初《始登记
第六章 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地:下空间建筑物不得】办,理预售应当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后方可销售—、出租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数量少于本》项目的房屋套—数的房屋购》买人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或者租用本项】目的:一个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单建:。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不得进行分割登】。记和分割转让
第三!十七条? 政府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权利人?。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因国防》、人民?防空、防灾》减灾、应急》处置:、通信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为建设单位提供便利!。并不得损坏相关设】施
: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保证!各项防护设施的【状态良好并确保战】时能迅速《
第三十八》条 地下空间物【业和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地下空间物!业和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保障:公共通道及出入【口的开放性做好【地下空间的》标识管理和》指引并配合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单位对》。相关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第,。三十:。九条: 地下空间物—业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对公众开放的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地下空间《以及其他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地《下空间应当设置以】下地下空间安全设施!、设备并《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完好
《(一)?。符合消费技术标准规!定的:。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
(二)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标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三)防【水挡板、沙》袋等物资器材—
,(,四)应急预案要求】地,下空:间配备的应急救援设!施器材
《。(五)国家》、省以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地下空间安全设!施、设?备
第四《十条 ?。地,下空间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设,置,通风、?排烟、排《污等设施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 地下空【间应当按照排—水规划做好防洪排】涝、雨污《分流等工作
—地下空间物业和【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防汛规定
(一【)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警—报后:应当加强值班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二)定期组【。织防汛演练》
,(三)在汛期应当】按照防?汛预案的要求运【。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令
(!四)国家、省、市】有关地下《空间防汛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过程中对已经依法设!立的:用益物权《、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造成妨》。碍或者实《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在城市和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进行地下工程建设!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动态监【测的
(三)设计】。文件未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
(四)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
(五)设!计变:更,未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
(六)通》过专项验收后未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
(七《)未按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
》第,四十五条《 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而销售、出租地下】。。空间建筑物的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退回!违规所?得,同,时在网站和新闻【。媒,体上曝光;违法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
?第四十六《条, 地下空间》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履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义务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七条》 政府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办?理预:。售、分割《销售、?分割转?让手续的由所在部】门,或者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工作人员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部门或者】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未作规定的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