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公》布, 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本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地!。下空间?。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
法律、法规—对国防、《。人民防空、防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情:形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
—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开发《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
》第四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应》当,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安全使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优先发?展地:下交通、垃》圾处理、电力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开发—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用地和产权管!理
市人民》政府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相应:工作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六条】 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下空?间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人民防空规划—、地下交通规划【、地:下管:线规:划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同?步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编制—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包括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发】。展战略、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和布】局、交通体系禁【止、限制与适—宜建设地下空间【的范围、环》境保护要求》和安全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内容;其【中属于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在规划文】本中:明确表述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经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发展】改革、人民防空、】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建设、林业—园林、水务、—交通、国土房—管、文?物、电力、军事、信!息化、?。应急管理、地—铁等单位的意见并】充分:听,。取有关区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的意见
!第八条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范【围、使?用性质、总体布【。局、开发强度、【。出入口?位置和连通方—式等内容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已作出!具体规定的》地块不再《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
第九—条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坚持合理分》层原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地下【空间的分《层以及?各类项目之间的【。同层、相邻、连通规!则
第十《条 编制地下空间规!划,应当优先安排地下】交,通、应急防》灾、公安消》防、:公共安?全、人?民防空、垃》圾,处理、?电力设施、通—信、水?务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划定综合管》沟等公共工程和特殊!工程:。的地:下空间控制范—围
第十一条— 结建地下空间项】目应当随地面—建筑一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并与地面建设工程!合并办理规划审【批和许可手续—
单建地下空间项】目应当?。单独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和许可!手续
?第十二条《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当明确地下空】间,使用性质、》水平:投影:范,围、垂直空间—范围、建《设规模、公建配【套要求、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的设置】要,。求等内容
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明确地》下建:(构)筑物水平投】影坐标、竖向高程】、水平投影最—大面积、建筑—面积、?使用功能、公—共通道和出入口的】。位置:、地下空间之—间的连?通要求等内容—。
第十三条 结【建,地下:空间项目地下室【。边线:。与用地界线和规划】控制线等的退让距】离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城市规划对地】下空间?有统建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提出的【设置要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明确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等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申领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需利用地!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订立书面地》役权合同
地下空】间分层开《发利用的《。应当共用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等设施
《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五条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除—符合划拨条件外应】当,实行有偿、》有期使用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本市土地出让金!的计收规《定收取出让年限【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第十》六条 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和《。政府储备用地建【设经营性单建—地下空间《。项目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建: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出让
】第,十七条 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协【议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原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用地开发建设—地下空?间,。项目的
(》二,)与城市地》下公共交通设施配套!同步建设、》不能:分割实?施的经?营性地下空》间,
,第十八条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划拨条件】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 !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单建:地,下空间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由储!备机构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条件
(二【),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组织公!开出让?
(三)受让—人与:。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支付凭证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受,让人向?。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六)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等文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受让!。人凭土地登记文件等!材,料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办!理核准手续》。前按照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以》在,开,工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第二十【条 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单建地】。下空间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申请【项目立项和环—境影响评价
(【二):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规划条!件
(三)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可:以协议出让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发布出让预公【告
预公告期间只有!一个意向用地单位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与意向用地单位】签订出让合同;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单位—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按照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四)—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支付凭证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等文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凭土地登【。记文件?等材料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二》十一条 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单建!地下空?。间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申?请,项目立项和》环境:。影,响评价?
(二)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
(四)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二条 》在,已取得合法权属的个!人住宅用地》范围内申请》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按相【关规:划管:理,办法:执行除此之外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其用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向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二)》持自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证或者集!体土地所《有证:等权属凭证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规划条《件
(三)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供地手续其】中项:目符合划拨目录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核发《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须:。实行:。有偿使用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与用地单》位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四)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实行审批】制或者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办理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前按照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以在开工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第二十三条— 结建地下工—程,。。随地面建筑一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地表土》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四【章 工程建设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地!下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标准和规范符合【地,。下空间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地下:工程建设应当保【证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安全建》设单:位应当对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地下管线【、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进行必要的调查、记!录制定可能造成损】坏或者重大影—响的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建,设单位应《当,在地:下工程开工》前将保护措施—告知:相关建筑物》、市政设施、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
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测绘等?任务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地下工程设计应】当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当与地【面建设相协调
地下!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当!包含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地》下管线、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保护设计专篇!
地下空间工程建设!涉及地下连通工程】的建设单位》。。、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者地上、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履》行地下连通义务【并确:保连通工程的实【施,符合人民防空等【专业设计《规范的要求先—建单:位应当按照》专业规范预留—地,下连通工《程的接?口后:建单位应当》负责履行后续地下】工程:连通义务
》第二:。。十七条 地下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
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出具》审查合格书并报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地!下工程施工》对于结建地下工程应!当与:地上工程一并—申领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具》备根据?地下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地下管线、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保护措施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还应具《备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地【下工程?。施工应当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报:批
第二十九—条 地?下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在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按变更的图纸】进行施工
》第三十条 地下【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报请规划、—公安消防、》水务、环保、市政、!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通!。。过专:项验收后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结【建,地下工程应当与【地表工程一并验收
!第五章? 产权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空间的房》地产权利登》记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市—房地产登记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办,理
:第三十二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以宗地—为单:位,并通过水平投影坐标!、竖向?高程和水平投影最】大面积确定其权属】范围
第三十三条】 ,地下空?间权利人应当—持,用地审批、》规划报建及验收【等土地、《。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地《下,空间可?以凭规划报建及验】收等房屋权》属来源证《明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地下【轨道:。交通站场和专用人防!工程可以凭符合国】家规定的《地下轨?道交通站《场和专?用人:防工程的建设、验收!证明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第三十—四,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空间》的房地?产权利登记应当【在登记簿及权利【证书中注明》“,地下”属《人民防空工程的还应!当注:明“人防工程”【并记载平时用途
】第三:十,五条 结建地下【空间应当与地面建筑!合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地产—初始登?记地面建筑已经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地下空!间房:地产初始《登记
第六章 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地,下空间建《筑物不得办理预售】应当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后:方可销?售、出租《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数量少于—本项:目的房屋《套,数的房屋购买人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或者租《用本项?目的一个《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单建?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不得进行分割登【记和分割转让
第三!十七条 《政府: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权利人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因国:防、人民防空、【。防灾减灾、》应急处置、通信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为建设单位!提供便利并不得【损坏相?关设施
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保:证各项防护设施的状!态良好并确保战时能!迅速
第三十八条 !地下空间物业和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地下空—间物业和《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保障公共!通道及?出入口的开放性做好!地,下空间的标》识管理和指引并【配合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单位对相关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第三十九条 !地下空?。间物业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对公众开【放的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地下《空间以?及其他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地》下空间应当设置【以下地下空间安全设!施、设备《并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完好
(一【),符合消?费技术标准》规定的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
》(二)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标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三)防】水挡板、沙袋等物资!器材
(四)—应急预?案要求地《。。下空间配备的应急】救援设?施器材
(五—)国家、省以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地下空间安全!。设施、设备》
第四十条 地下】空间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设置通风、》排烟、?。排污:等设施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 地下空间应当】按照排?。水规划?做好防洪排涝、【雨污分流等》工作
地下空间【物业和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防汛规定【
(:。一)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警报《后应当加强值班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二)定期组【织,。防汛演练
(三【)在:汛,期应当按照防汛预】案的:要求:运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令
(!四):国家、省、市有关地!下空间防汛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过程中对已经依!法设:立的用益物权—、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造成妨《碍或者实《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在】城,市,和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进】行地下工程》建设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动态监【测的
(三)设计文!件未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
(四)—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
】(五)设计变—更未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
(六)通过专】项验收后未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
:(七)?未按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
第四十《五条 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而销售!、出:租地下空间建筑物】的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退:回,违规所得同时在【网站和新闻媒体上】曝,。光;违法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
!第四十六条 地下空!间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履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义》。。务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七:条 政府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办,。理预售、分》割销售?、,分割转让手续的【由所在部门或者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工!作人员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部门或者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未作?规定的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