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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公,。布, 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本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地下空间】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 法《律、:法规对国防、—人民防?空、防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情:形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 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开发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 第四!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应当?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安全使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优先:。发展地下交》通、垃圾处》理、电力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开发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用地和—产权管理 》市人民政府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相应工作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六条【 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下空》间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人民防空规划—、地下交通规划、地!下管线规划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同步—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编制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包括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发:展战略、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和布局!、交:通体系禁止、—限,制与:适宜建设地》下空间的范围、环境!保护要求和安全【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内容;其《中属于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在规:划文本中明确表述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经,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发展改革》、人民防空、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建设》。、,林业园林、水务、交!通、国土房管、文】物、电力、军事、】信息化、应急—管理、地铁等—单位的意《。见并充分听取有关区!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的意》。见 第八条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范围、使用性!质、总体布局、开】发强度、出入口【位置:和连通方式等内容】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已作》出具体规定的地【块不再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 第九条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坚》持合理分层》原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地下空《间的分层《以及各类项目之间】的同层、相邻、连通!规则: 第十?条 编?。制地下空间》规划应当优先安排地!下交通、应急防灾】、公安消防、—公共安全、》人,民防空、垃圾处【理、电力设施—、通信、水务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划定—综合管沟等公共工程!和特殊工《。程的:地下:空间:控制范围 第十一条! 结建地下空间【项目应当《随地面?建筑一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并与地面建设】工程:合并办?理规划?审批和许可手—续 :单建地下空间项【目应当单独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和《许可手续 第十【二条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当明确地下【空,间使用性《质、水平投影范【围、垂直《空间范?围、建设规模、公建!配套要求、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的【设置要求《等内容 《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明确】地下建(构)筑物水!平投影坐《标、竖向《高程、水平投影最大!面积、建《筑面积、使用功能】、公共通道和出入口!的位置、地下空【间之间的连通要【求等内容 第—十三条 结建地【下,空间项目地下室边】线与用地界》线和规划《控制线等《的退让距离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城市?规划对地下空间有统!建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提出?的设置要《。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明确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等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申领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需利用》地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订:立书面地役权合同】 地下空《间分层开发》利用的应《。当共用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等设施 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五条: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除符—合,划拨条件外》。应当实行有偿、有】期使用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本,市,土,地,出让金的计收—规定收取出让年限】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第十六?条 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和政府储备用地【建设:经营性单建地—下空间项目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建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出让 第十七—条 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协议》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原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用】地开发建《。设,地下空间项目的 】(二)与城市地下】公,共,交通设施配套同步建!设、:不能分割实施的经营!性,地下:空间 第《十八条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划【拨条件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 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单建—地下空间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由储】备机:构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条件— (二)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组织公】开出让? (三?)受让人与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支付】凭,。。证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受?让人:向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六)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等文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受让人凭土地!登记文件等材—料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办:理核准手续前按照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以在开《工,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第二十条! 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单建【地下空间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申请项【目,立项和环境影响评】价 (二)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规划条件【 (三?)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可以协议出—让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发布出让预公!。告 预公告期间只有!一个:意,向用地单位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与【意向用地单》位签订?出让合?同;: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单位!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按照: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四)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支付凭—。证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等文《。。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凭土地登记—文件等材料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二十一《条 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单建【地下空间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申请项目立项和环境!影响评价 (二【)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 (四)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二】条 在已取得—合法权?属的个人住宅用【地范围?内申:请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按相关规】划,管理:办法:执行除此之外—。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其,用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一)向】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二)】持自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证或者集体!土地所有《。证等权属《凭证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规划条件 —(三)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供—地手续其《。中项目符合划拨【。目录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核发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须实!行有偿?使用:的国土房管主管部门!与用地单位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四)向】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实行审【批制或者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办理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前按照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以在开工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第二十三条 结!建地下工程随地面】。建,筑,一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地表土—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四章】 工程建设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地下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标准和规】范符合地《下,空,间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地下《工程建设应当—保证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安】全,建设单位应当对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地下管线、】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进行必要的!调查、记录制定可能!造成损坏或者重大影!响的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建设单!位,应当:。在地下工程开工【前将保护措施告知相!关建筑物、市政设施!、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 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测绘【等任务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地下工程设计—应当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当与地面建设相!协调 地下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当,包含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地《下管:线、: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保护设计专篇 地】下空间工程建设涉及!地下连通《工,程的建设单位—、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者地?上、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履行地下连】通义务?并确保连通工—程的实施符合人民】防空等专业设—计规范的《要求先建《单位应当按照专业规!范预留地下连通工】程的接口《后建单?位应当负责》履行后续地下工程连!通义务 第二—十七条? 地下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 《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出具审查合格书【并报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地下工程施工【对于结?建地下工程应—当与地?上工:程,一并申领《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具备根据!地下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地【下管线、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保护措【施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还《应具:备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地!下工程施《工,应当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报批 第二十】九条 ?。地下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在: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按:变更的图纸进行【施工 第三十条【 地下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报请规划!。、公安消防》、水务、《环保、市《政,、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通过!专项验收后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结《建地下工程》应当与地《表,工程一并验收 【第五章 产权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空间:的房:地产权利《登记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市房地产《登,。记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办理 —第三:十二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以宗—地为单位《并通过水《平投影坐标》、竖:向高程和水》平投影?最大面积确》定其权属范围 第】三,十三条? 地下空《间权利人《应当:持,用地审批、规划报建!及验收?等土地、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地下空间》可以凭规划》报,建及验?收等房屋权》属,来源证明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地下轨《道交:通站场和专》用人防工《。程可以凭符合国家规!定的地下轨道交【通站场和《专用人?。防工程的《。建设、验收证明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第三!十四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空间!的房地产权利—登记应当在登—。记簿及权利证书中】注明“地下”属人民!防空工程的还应当注!明“人防工程”并记!载平时用途 —第三十?。五条 结建地下空间!应当与地面建筑【合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地产【初,始登记地面建—筑已经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地下空间房地—产初始登《记, 第六章《 ,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地下空间建筑【物不得办理预售应】当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后方可销售!、出租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数量少于本—项目的房屋套数的房!屋购买人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或者租用本项目【的一:个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单建—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不得》进行分割《登记和分《割转让 第三十七】条 政府《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权利人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因国防、《人民防空、防灾减】灾、:应急处置、通信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为建设单位提【供,便利并不得》损坏相关设》施 :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保证各项防护【设施的状态良—好并确保战时能迅】速 第三十八条 】地下空间物业—和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地《下空间物业》和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保障【。公共通道及》出入口的《开,放,性做:好地下空间》的标识管理和—指引并配合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单位!对相:关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第三十—九条 地下》空间物业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对公众开放的—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地下空间以及【其,他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地下》空间应当设》置,以下地下《空,间安全设施》。、设备并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完好 (一—)符合消费技术标】准规定的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 (—二)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标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三)防水挡板、【沙袋等物资器材 (!四)应急《预案要?求地下空《间,配备的应《急救:援设施器材》 (:五)国家、省—以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地—下空:间安全设施》、设备 第四—。十条 地下空—间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设置通风、—排,。烟、排污等》设施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 ,地,下,空,间应当按《照排:水规划做好防洪排】涝、雨污分流—等工作 地》。下空:间物业?和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防》汛,规定 (一》)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警报后应当【加强值班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二】),定期组织防》汛演练 (三—)在汛期应当按照防!汛预案的《要求运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令 (?四)国家《、省:、,市有:关地下空间防汛【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过】程中对已经依法设立!的用益?物权、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造成妨碍或者—实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在城【市,和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进行地下工程建】设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动【态监:测的 (三)设计】文件未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 (—四)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 《。(五:)设计变更》未,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 (!六)通过专项—验收后未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 (七)未按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 第四十五条— 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而销售、》出租地下空》。间建筑物的》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退回违规《所得同时在网站【和新闻媒体上—曝光;违法》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 第四十】。六条 ?地下空间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履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义务: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国土房管》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七条 政府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办《理,预售、?分割销售、分—割转让手续的由【所在部门或者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工!作,人员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部《门或者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未作规定的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