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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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规〔《20:07〕18 —。。号
第一条— 为规范规划设计行!为,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济宁《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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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容积率!的,计算各县(市)城】市规划区可参—照,执行
】 第三条 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之和
】
?第四:条 住宅建》筑层高?大于:。3.6米且小—于等于4.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容积率?;,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等于5.《4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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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条 》办公建筑层高大【于,4.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容积率;》层,高大于5.4—。米且小于等于6【.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容积率!
— ,。 第六条《 商业建筑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容:积率;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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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办公、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公共部分》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第!八条 建筑》物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坪标高【。1,.5米以上时(含】1.:5米)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若因地—势原因室外》地坪高低有变—化时按上述规定分】别计算
! 第九条 本规则!由,济宁:。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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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规则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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