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
—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下称规划委员会)!对规划?工作重大《事宜进行《审议规划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务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及社会【人士参加其中非公】。务员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
— : 规划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举行全!体会议和《常务:工作会议规划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为市人民》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审批和决策的】主,要,。依,据
—
第十条《 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主持负?。责,审议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审批的各【项城:市规划审议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
第十《一条 市规划委【员会常务工作会议】由主任?。主,持市规划、土—地、建设部门负责人!。参加有关旗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列【席主:要负责审议》市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申请
】
第十二条】 各旗?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旗【城,。市规划工作重大【事宜的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