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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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规发—〔2010〕6 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规划院、【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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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切实保—证,建设:项目科?学可行?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石家:庄市: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制?订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暂行办法】。该办法已征询—石家庄?市规划审《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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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暂《行,办法: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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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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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切实保证项目—建设科学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建设要求是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约定条件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和实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划核—。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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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在市政府实!施,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范围内凡《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国土部门应在进行土!地出让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条件;其《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编制—规划和设计方—案前申请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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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规划《条件的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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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用地范围!、面积、性质—和,兼容性?要求需要项目代征代!拆城市道路、绿地】和公建用地要求;】
! (二?)土:地开发?利用控制《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间距—、绿地率以》及建筑退《红线、蓝线》、绿线、《紫线等要求》;
】 (三》)道路交通设置要】求包括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和?广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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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设施配置要求包!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休闲、管理、生【活,。服务、应急避难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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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邮政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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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政管网?。设,计要:求包括管线引入方】向,、敷设要求》等;
》
【(七)城市设计要求!包括建?筑体量、《风格、色彩和景【观风貌等要求—;
【 (八)其他!要求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地下空—间利用等《
第【五条办理规划条件的!时限办理一般项目规!划条:件的:总时限为《10 个工作日特殊!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时,限,可适当?。。延长:
】 市城乡》规划局接到》申请后应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复核、》现,场踏勘以及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初步!拟定: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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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划《条件初步拟》定后:应征询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意见市城乡规划局在!。完成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对规划条件》意见的收集》工作: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规划条【件的:修改完?善和审查签批程【序形:成正式规划条件需要!组织论证的论证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第六:条规划条件征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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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规划条【件征询意见的范【围
】 》1、用地规》模1 公《顷以上或《建设规模2 —万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建设项目应征询!建设项目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意见;
【
: 《 2、建设规【模10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应征询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民政、城管、公【安、:交管、?邮政等部门的—意,见;
?。
—。。 》3、建?设规模?5 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建项目应征询】交管部门《的意见;
【。
? 4【、工业项目、危【险品仓储项目应征询!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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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涉及】河道、防洪》的项目应征》。求水利部门》。意见;
】
: 6、涉及!水源地保《护的建设《项目、现状污染源周!边的建?设,项目应?征询环保部门意见;!
— 7、】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应征询《地震部门《意见;
—
? , 8—、,涉及历史文化—。遗产的项目应征询】文物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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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征询其他有》关部门意见》
,。
《
》(二)规划》。条件征询意见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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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规划条件征】询意见以公函—形式:进行;
《
【 : 2、《征询意见《公函应?包括征?询意见?函、建设项目基本概!况、:规划条件征询意见稿!、示意图和规划条件!说明;
】
: , , 3、》征询意见公》函通:过政府文件交换系统!送达并同时在—政府内网发送
】
】(三)相关部—门和政府《应指定?。专人负?责规划条件征—询意:见的反?馈工:作并按职责科学合理!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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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对规划》条件进行《修改的须《说明修?改,理,由和依据并》以公函形式反馈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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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规划条件!征询意见的处—理
【 ? 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市城—。。乡规:划局应予以采纳;超!出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但确有必要进行修】改的市城乡规—划局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论证!可行的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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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应,。将意见采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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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规》划条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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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设计【条件出具《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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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上位城市《规划变?更,;,
《
2!。、因相?关规定、规》范或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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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因城市建设【和公众利益需要;】
,
:
!。4,、变更后《可明显增加》公益性设施》及用地;
【
,
】5、因客观条件必须!调整的其他情况【
— : (?二)变更规划条【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申请【变更规划条件应【。向规划?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
城乡!规划局?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进行】认真研究确认规划】条件变更是否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进行变》更
! 变?更规划条件不涉及强!制性内容的》规划部门在》组织论证、征—求意见后可批准【变更: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
【 变?更规划条件涉及强制!性内容的应》。履,行,下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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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论证规划部【门组织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调整:方案进行技术论证】
:。。
《 强》制性内容不满足安全!、交通、环保、【绿化、建筑间距【、相邻?用地空间权益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条件的不【得调整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
【 ? 规划条件》变更前应首》先履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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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部门联审《变更的内容》涉,及有关部门的—须重新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 》3,、专家?评议规?划部门应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织!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
4】、公众?参与:变更内容涉及公众利!益或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应进行公示或【组织听证公示或听】证过程中群众反【对意见?较为:一致的原则上不得】。调整:
— 《 :5、请示上报—规划部门应当综【合相:关部门、专家、【公众、利害关系【人等多方意见—。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建议?提交:市,规划审批委》。员会研究《
《
,。。
, : , (三)规划—条件变更后应履【行相应的土》地手续
—
《 : : 1:。、公开出让土地须由!政府收回原出—让土地重新履行【公开招拍挂程序;】
【 》。2、协?议出:让土:地规划部门须—告知国土部》门国土部门与—建设单位《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完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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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规划条件有效期六个!月逾:期须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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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本暂!行办法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暂行:办法:自201《0年1 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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