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暂行【办法的?通知 】石规发〔20—10〕6 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规划院、信【息中心 】    《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切?实保证建设》项目科学可行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石家】庄市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制:订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暂行办法《该,办法已?征询石家庄市规划审!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 ? 附件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暂行办法 !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 , 附:件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暂行》办,法 《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切】实保证项《目,建设科学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 , 第二条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建设要求是—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约?定条件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和实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划核实的依【据 第三!条在市政府实—施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范围内?凡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国土《部门:应在进行土地出让】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条件;其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编,制规划和设计方案】前申请?规划条件《 《 第四条规划条】。件的内?容应包括 【     【(一)项目用地【范围、面积、性质】和兼容性《要求需要《项目代征代》。拆城市道路》。。、绿地和公建用地要!求;  !   (《二)土地开发利用】控制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间距、绿地率以及!建筑退红线、蓝线、!。绿线、紫线等—要求; 》    【 (三)道路交【通设置要《求包括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和广场等—。; —     》(四)公共设施配】置要:求包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休闲、管理、生活】服务:、应:急避难设施等;【 》     (五)】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邮政等设施】; ?     (!六)市政管网设【计要求?包括管线引入方向】、敷设要求等;【 —  :  (七)城市设计!要求包括建筑—体量、风格、色【彩和景观风貌—。等要求; 【 ?  :  (八)其他要求!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地下空间》利用:等 ?。 《第五条办理规划条】件的时限办理—一,般项目规划》条件的总时限为【10 个工》。作日特殊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时限可适当—延长  !   市城乡规【划局接到申请后应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复核、现场踏勘【以,。及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初步拟—。定规划条件 【    【 规划?条件初步拟定—后应征询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意见!市城:乡规划局《在完:成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对?规划条件意》。见,的收集工《作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规—划条:件的:修,改完善和《审查签?批,程序形成正》式规划条件需要组】织论证?的论:证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 第?。六,条规划条件征询意见!。  【   (一)规【划条:件征询意见》的,。范围 —   《    1》。、用地规《模1 公顷以上【或,建设规模2》 万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建设项目应征—询建:。设项目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意见】; :    】   2《、建设规模10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应征询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民政、城管、】公安、交管、邮政】等部门的意》。见; 》 ?   ?   3、》建,设规:模5 ?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建项目应征—询交管部门的意见;!  【     4、工】业项目、危险品【仓储项目应征—询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意》见; —      【 5、涉及河道、】防洪的项目应征求水!利部门意见; 【  — ,   ? 6、涉及水源【地保护?。的建设项《目、现?状污染?源周边的建设项【目应征询环保部门】意见; 【。       】7、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应征询地震部门】意见; 》  》  :   8、》。涉及历史《文化遗产的项目应征!询文物部门意—见;:   】    9、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征询—。其他有关部门意见】 — ,  : (二?)规划条件征询意见!的形:式 : ?    》。   1、规划条件!。征询意见以》公函形式进行; 】 《       【2、征询《意见公函应包括征】询意见?函、建?设项目基本》概,。况、规划条件征询意!见稿、示意图和规】划条件说明;—  【     3—、征询意《见公:函通过政府》文件:交换系统送达并【同,时在:政府内网发》送 —     (三)】相关部门和政府应】指定专?人负:责规划条件征询意见!的反馈工作并按职责!。科学合理《提出意见 !。   ?  需要《对,规划条件进行—修改:的须说?明修改理由和—依据并?以公函形式》。反馈:市城乡规划》局 : 《     (—四)规划条件征询】意见:的处理 《   【  :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市城《乡规划局应予以采纳!;超出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但确有必要—进行修?改的市城乡规划局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论证可行《的予以?采纳 ? 》    市城乡规】划局应将意见—。采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区(县)人【民政府 — 第八条—规划条件变更 【 》 ,。  : (:一)规划设》计条件出具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    1、—因,上位城市规划变更】; : 》      2、因!相关规定《、规范或政策—调整:; 《 ,   《    3》、因城市《建设和公《众利益需要; 【 :       !4、变更后可—明显增加公益性【设,施及用地; —。  —    《。 5:、因客观《条件必须调》整的其他情况 【    】 (二)变更规【划条: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申请《。变更规划条件应【。向规划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 ,。  :   城乡规划局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进?行认真研究确认【规划条?件变更是否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进行变更【 》     变更【规划条件不涉及强制!性,内容的规划》部门在组织》论证、征《求意:见,后可批?准变更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     变】更规划条件涉及强】制性内容的应履行下!列程序 —     【  1、技术论证规!划部:门组织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调整方案进行】技术:论证 】   ? 强制?性,内容不?满足安全、》交通、环保、绿化、!建,筑间距、《相邻用地空间权【益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条件的不得—调整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 —   ? 规划条件》变更前应首先履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程序【。  【     2—、部门?联审变更的内容【涉及有关《部,门的须重新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 ,  :   3《。、,专家评?议规划部门应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织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     【  4、公众—参与:。变更内容涉及公【众利:益或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应进行》公示:或,组织听证公示或【。听证过?程中群众反对意【见较为一致》的原则上不得调整 ! 《       5】、请示上报规划部】门应当综合》相关:部门、专家、公众、!利害关系《人,等多:方意见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建》议提交?市规:划,审批委员会研究【   】  (三)规划【。条件变更后应履【行相应的土地手续】  【    《 1:、,。公开出让土地须由】。政府收回原出让【。土地重新履行公【开招拍挂程序—; ?   —。    2、协议出!让土:地规:划部门?须告知国土部门国】土部:门,与建设单位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完善相—关程序? ,。 第九条规!划条件有效期六个月!逾期:须重新核定》 —第十条本暂行办法】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十?一,。条本暂?行办法?自2:010年1 —月1 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