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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夜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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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绿地及【其他户外《设施实施夜景照【明建设的应当符合夜!景照:明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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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主要》道路两侧及景观区域!。内的新建、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夜:。景照明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夜!景照明工程与新建建!(构)?筑物本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 : 本市主要道路两侧!。及,景观区域内》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照夜景—照明规划要求逐步】实,施夜景照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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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 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绿地及其他户【外设施实《施,夜景照明建设的应】当,由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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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本市繁】华道路两侧及—重点景?观区域内的夜—景照明设施应当纳】入夜景照明智能监】控系统由《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管理;未】纳入夜景《照明智能《监控系统的夜—景照:明设施应《按照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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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夜【景照明设施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应—当,加强夜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保持夜景照明设施!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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