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市城—乡规划局《接,到报建规划》项目后首先依据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初审—经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的方案》。提交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最后将初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和修改方案上】报,规划:。。审批:委员会审定提—交专家论证会论证和!审批委员《会审:议的时间不计—入市城乡《规划局法《定审:批时限
!第十条 》规划审批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由主—任或由?主任指?定,副,主任召?集并由市城》乡规划局邀请建设】部规划督察员参【加,参加会议《的委员人数不少【于委员总数》。的2/3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获》得参:。加会议人数》的2/3以上且【不少于委员》总数的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规划审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审批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规划审》批委:员会会议期间—可邀请有关职—能部门代表或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代表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向委员!介绍有关审议—项目的背景、—过程和技术内容并】解答:委员的?提问
】第十二条 规划审!批委员会会议的基】本议事?规则:是
《
:
《 (1)办公室提出!会议议程报主—任同意后提前2【天将审议项目的有关!材料送达主》任和:副主任并提前1【。天将:会议安排通知—。各位委员
】
》 ,(,2)与会委员履行签!到,手续到会《委员符合法定—人,数,会议方可召开
】。
【 (3)《与会委员《审议会?议材料对《审议:项目进行表决委【员在表决时必—须明确?表态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所有列席会议!的代表均须在委员开!始表决之前退出会场!。
— ? (4)宣布表决结!果会后形《。成审定意见并由主】任或由?主任授权副主任【签署
—
第十三条 】委员原则上不得缺席!规,划审批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议召开前半—天以书面形式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
?
第十四条 规】划审批委《。员会会议实行—回,避制度凡《审议项目与委员本】人,。或,其所在?的组织有利益关系的!有关委员应在会【议召:开前半天《。以书面形式向会议】。召集人申请回避【也可由会议召—集人提请其回—避
:
第—十五条 规划【审批委员会》会议的审《议事项原则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作出表决由办!公室按与会》的2/3以上委员同!意的表决结果形【。。成审议意见文稿报主!任正式签署印发时抄!报,市委:主要领?导
【第十六条 —规划审批委员会会议!的资料均属政府内部!文件委员《应妥善保管在会后】将会议?。资料全部交》回由办公室》按,密级要?求统一?管,理对会议材料—的查阅、咨》询由办公室负责受】理
?
,
第十七—条 经规划—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草案】由,市城乡规划局—根据审定《意见:组织修改完善经【公,示后批准
》
,
第十八【条 报请规划审】批委员?会审定的项目必须提!出三个以上的设计方!案其:中一个必须委—托国:外设计公司设—计,报审材料包括文【本、图册和模—型文本包括规划【设计条件、初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规划》方案设?计说明等图》。册包括现状分—析图、规划方案总平!面图、鸟瞰》图或效果图、景【观,及结构功能分析【图等相关图纸重要】项目:。必要时提供实—体模型
—
第十九条 !。参加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委员:会会议的详情—和内:容凡:。有关委员《会会议资料》的查询均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答复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项目》由办公室负责发【布新闻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