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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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规划审!批委员会委员由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包括《市长、常务市—长、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发改、【财政:。、建设、国土—、交通?、交管、城》管、园?林、:环保等部门)和【市内各区的主要负责!人及特聘专家组成】规划审批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市长》担任:;设副?主任2名由》政府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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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规划审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处理】规划:。审批委员会》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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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规划审—批委员会各项章程、!工作规则等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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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负责?规划审批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会议筹》备、会议记》录和审定意见—的,起草:以及会议《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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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负—责规划?审批委员《会,对外:的业务?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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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负责规划【审,批委员会的》换届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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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聘任、增补、!取消委员《资格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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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负—责规划审《批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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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审,。批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提名报规划审批【委员会批准后—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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