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工程!建设违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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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1,3,日,市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0!年4:月17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惩!。处违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根据行】政监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工】程建设?违规行为的处理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第四条 本规—定由监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对单!位负责人《、主管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建设有关项目建议书!(,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土!地、初步设计、开】。工,计划、许可证照【等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或者采用欺—骗等手?段取得有《关手续、许可证【照,的;
(】二,), 不按质量、安全】标准勘察、设计影】。响工:程质量或安》全的;
》 (三) 越】权、滥用职权—以及违反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许可证照或者故【意刁难、拖延办理】影响工?程,建设:的;
? : (四《) 违反规定在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场所进行交易的;
! ? (五) 》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违【反规定干《预招投标工》作、指定《工程:承包单位《。影响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
(六【) 违反规》定,。对应:招标:的工程不实行招标或!者,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不实行公!开招标以及违反【。规定将?工程肢解发》包的;
【 (七) 违—反规定擅自招标【、虚:假招标或者与投标】者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
, : :(八) 在招投标】监督管理《中失职造成》危害后果的;
【 : (九) 违反规!定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等级或不符【合,资质等级《单位承包的;—
(十【) 弄?虚作假、以多个身】份参与投标或者投标!者相互串通损—害招标者以》及其他投标者—利,。益的;
— (十一》) 定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发放【中标通知书或—者改变招投标文件】内容签定合》同的;
】(十二) 》违法转包、分包所承!包工程的;
】。。。 (十三)— 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的》。;
(十】。。四) 弄虚》作假:列支成本费》用,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
! 《(十五) 违—反规定指定》。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十六)! 生产、提》供,、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 (:十,。七) 不《。按工程设计》图纸:、质量安全标准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影响工程》质,量或安全的》;
(【十八)? 不按合同约定、】设,计图:纸和有?关标准实施工程监理!的;
(】十九)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或者变更使用!功能的;
!(二十)《 指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按【有关标准设计、施工!、监理的;》
(二十】。一) 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或使用》建设工程的;
! (二十二)【 ,建设工程未》按规定审计擅自进】行工:程决算的;
】。 (二《十三) 在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中】失,职对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的;
【 (?二十四)《 按规定应当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而不实?施监督管理》或者不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监督管理【降低质量、安全要】求的:;
(二十!五) 未按有关评】验标:准、程序以及弄虚】作,假核定等级或—者对不?合,格工程出具质—量、安?全合格文件的;
! (二十六)】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买卖、!转让、出租》、涂改?或者伪造资》格(资质)》证书、批《件、营业执》照、:银行帐号、印鉴的】;
《 (二十七—。) 违反规定—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者擅—自减免应当缴—纳,的工程建《设有关税费》。的
第六》条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人员有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以及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接受!礼,。。品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等行?为的依照其它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条 —依照本规定负有【对违规行为》人实:。施处分的机关、【。单位故意拖延不【作处分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本规定第二条】规定以外的人员的工!程建设违规行为的处!理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九条 建【设工程违规行为【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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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被处分人—员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有,权按照法定的—程序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一)! 单位负责人指【工程建设违规行【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
: (二—) 主管人》指,按照单?位,分,工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
(!三) 直接责—任人:指具体承《办该事项的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