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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市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2011《〕第:17号 》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邢台?市,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市 长 》刘大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邢台市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的—决定     】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府令〔20!10〕第1》1号)市政府决定】。。对邢台市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 一、将第】一条中的依据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  :。 ? 二、将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承—包,、租赁和拍卖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 ,   ? ?三、将?第十二条修改为“治!理开发四荒资—源,应,当符合水土》保持规划《、水资?源规划以《及环境?保护规划等 【    承!包、租?赁和:购买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四荒资!。源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其治理开发修建的】工程应当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标准?” : ?   ? 四、》将第十三条修改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环】保、农业开发—、扶贫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有关规划的【治理开发者在资【金和技术《上予以支《持”    ! 五《、删除?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内》容 ?    【 六、将《第二:十条修改《为,“治:理开发者不按水土保!持规划治理开发【。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水《土流失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 ?七,、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的崩塌、《滑坡危?险区或泥石流易发区!。。取土、挖沙、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 , 八、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在承包》、租赁?或购买的《四荒资源内》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 此外对个别!文字予以修改 】  ?。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 , 邢台市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订《并对:条款排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 , 邢台》市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   —(,2,003?年,3月31日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201《1年12月1—9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邢台市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 第一条 为调动广!大群:众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的积极性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四!荒资源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包括【荒地、荒坡、—荒沙、荒草和荒水】等 ?   《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    — 第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四荒!资,源的治?理开发和《监督检查工》作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环保、农业】开发、扶贫等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四荒资【源的治?。理开发工作》 : , ,   《第五:条,。。 治:理开发四荒资源应】以,治理水土流失为前】提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科学管理以保护四】荒资源的永续利用 !。   【。 第?六条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国土资源!、农:业、林业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对:四荒:资源的范围、等级】进行评价制》定治理开发规—划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 治理开发规划应!包,。括治理开发范—围、要求《、年限、方式、【措施、?标准和实施步骤 !  ?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与治理开发》四荒资源的权利鼓励!外,商和外资企》业,参与治理开发四荒资!源 《。    第—八条 ?治理开发四荒资【。源应遵照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 》 :   治理开发所!种的林木及其收益】归治理者所有因【治理开发而增加【的土地由治理—开,发者:使用 —   ? 第九条 治理【开,发四荒资源应根据】治理开发规》划群众?。意见:和,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使用权?。等多种方式 【 :   《第十条 承》包、租?。赁、拍卖四荒—资源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使用权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十年?使用期?满后:承包、租赁和购买四!荒资源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有优先续包】、续租和购买权 !    在使用!期限内对于实行【承,包、:租,赁,和股份合作方式治理!的可以依法继—承、转让或转租【;对于购买使用权】的依法享有继—承、转让、》。抵,押、参股联营—的权利  】  需要进行转让!、抵押、《参,股联营的应》经村民委员会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抵押登记 【    第十一!条,。 承包和租赁四荒】资源由村民》委,员会与承包》、承租者签订合同】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通】过拍:。卖取得四荒资源【使用权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承【包、:。租赁和拍《。卖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 第十二条 治】理开发四荒资—源应当符合水—土保持规划、水【资源规划《以及环境保护规划等! ,    承包!、租赁和购》买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四荒资!源,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其治!理开发修建的工【程应当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标准 — :   第》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环保、农】。业开发、扶贫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有《关,规划的治理开—发者在?资金:和技术上予以—支持 》    》第十四条 在山【丘,区治理开发者修建】梯田:或水平沟时应对隔】离,带,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提,倡舍饲养《殖禁止在四荒资【源,。内放牧? ,    第十!五条: 治理开发—四荒资?源禁止破坏林草【植被、?道路和农用水利、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禁止将四荒资】源改作非农用途【。 :。    》 禁止在承包、租】赁或购买的四—荒资源地上从事采矿!、采石、取》土、挖?沙等:生产建设活动—   — 第?。十六条 禁止—在承:包、租赁或购买【的四:。荒资:。源内: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    第十!七条 村民委员【会收取的四荒资源承!包费、租赁费和拍卖!资金实行《村有乡?管必须?用于四荒《资源的治理开发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向群众公》布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审计制度—对违:反规:。。定,。使用四?荒资源资金》或贪污、挪用的【依法追究责任 】。    第【十,。八条 ?治理开发者不按水土!保持规划治理开【发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水土【流失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 破:坏林:草,植被、道路和水【利、水土保持—。设施的以及在其他四!荒资源区域内取【土、挖沙、采石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按有关规定处理】   — 第二十条— 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的崩】塌、滑坡《危险区或泥》石流易发区取土【、挖:沙、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二十一条 在—承包、?。租赁或购《买的四?。荒资源内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 :。 ,   《第二:十二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未按!规划治?。理开发四荒资源、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 — ,   《 , 第二十三》条 :在治理开发四荒资】源的:工作中取得显—着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邢台市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3《。〕第1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