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邢》台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2012【〕第:3号
?
: 邢台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15日—市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刘大群—
?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一条 【。 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美化城市环!境,促进户外广告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在城市】道路、广场、建筑】物、构筑《物上: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条幅》等为载?体和在交通》工具上设置》的广告(含》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和门店》牌匾:)
? —本办法所称大型【户外广告是》指面积大于十五【平方米的户外广【告(:门店牌匾除外)【
,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活动
】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是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
规划、】工商、公安、财政】、物:。价,。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第五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安全牢固、》外形:美观、内《容合法、文字规范】。的原则
!市城管执法》局会同规划、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年!度设置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设置:户外:广,告应:符合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年?度设置?计划
《
:第六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向市城管执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
《 设置?大型以外的其—他户外广告应当符合!邢台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和【城市管理阶段性工】作要求
《
?第七条 在下列】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位置的使用权—由市城管执》法局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实行》有偿使用
! (一?)城市道路、广场、!绿地、河《道等公共场》地;
?
, (二)【公交站台、公用【。。电话亭、《出租车停靠站、邮】政信箱、供配电【。箱、阅报栏等公用设!施;
— (三)》公共建筑物、构筑】物
》 对原已批—准设置且《未,到期限的广告—设施可对《设置成?本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或由设置者】继续使用至期满后由!市城管执法局—收回其位置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
【
第八?。条 因《政府:需要专门《发,布公益广告和门店】牌匾的?广告设置位置不纳入!有偿使用范围
【
?第九条 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凡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广,告经营者均有权参加!户外广告设置—权的投标、竞买活动!投标人、竞买人除】应交纳报《名费用和《。。履约保证《金外应提交下列资料!
《 (一《。)身份证明材料【;
— (: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单位?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 取得】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的:中标人?、,买受:人应当在《十,日内持?中标、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市城管执法【局签订户外广告设置!位,置有偿使用合—同书: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逾期未支付【的,中标人、买受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投标人】、竞买人参加招标、!拍卖未成交》的市城?管执:法局应在招标—、,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中标、竞买成【交的履?。约保:证金用于冲抵成交】价款
《
第十二条— , 户外广告设置位】置有偿使用》所得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
: 市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应加强》。对户外?广告收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
第十三条 【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向市?城管执法《局提供下列》资料
】(一)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及联【系电话;
【 (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
(【三)广告场地使【用协议书;
! (四)广告设】置,。的位置?、,规格、颜色》及,效,果图等材料
!第十四条 》 市城管执法局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审核并出书【面决定?。
?。 ?。(一:)审核?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二)派员现场—勘,察后填写审核意见;!
—(三)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决定
—
:
第十五条 设置!者应按批准的方案和!要求:进行施工制作户外广!告设施竣《工后应在十五日【内向市城管执法【局,申请竣工验收;市】。城管执法局应—在十:五日内予以验收
】
:
第十六条 申请!单位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未设【置户外广告的—视为放弃广告设【置权如再需要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设置】。期满如?需延长期《限的申请单位应于】设置期满前》十五:日内到审批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七条 》设置者更《换广告画面应持下】列资料?向市城管执法局提】出申请
《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变更:后的户外广告—登记:证;
】(二)广《告,画面彩色效果—图,;
【。(三)更换数量及】位置示?意图:
第十八条】 设?置户外广告不得有】。下列:妨碍安全视距、破】坏城市风貌》、景观和影响—市,容环境、道路—通行等情形
—
《 (一?)利用或遮》挡路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
【(二:)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
》。
(—三)在交通车辆前、!后,档,风玻璃及两侧车窗上!喷涂、粘贴广告【;,
—(四)影响》原建筑物、》构筑物容貌》;
《 ?(五)在《危险建筑《物、构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
第《十九条 《 在居住区及其周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避免噪》声污染、《光污染和遮挡日照等!对居民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第二:十条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规范保】证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和牢固
! ?建设和?维护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是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责?任人应当定期巡视和!维护:保持: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整洁?、,美观: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出—现,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新》
,
》对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期限以《。邢台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的《规定为准;经招【标、拍?卖的户外广告设置期!限以市政府》批准的招标、拍【卖方案为准》。。设置期限届满应【及时拆?除广告设施;—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设置期!限的应当事先报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 , , 因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公益活【动或展销会等活动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应在设置期满【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拆除—
第二—十三:条 : 通过招标、拍【卖取得的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确需转!。。让的中标《人、买受人应在【七日内到市城管【执法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 市城—管执法局应当—在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时预留—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的设置位置!用于:设置公益广告—牌和公共广告栏
】
经营性】的户外广《。。告设施闲置期间【应当无?偿用于公益广告
】
? :公益广告的内容由】市城管执《法,。局协商有《关,部门确定
—
第二十五条 】 设置户外广—告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市安?全技术标《准的出现空》置、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的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灯箱等出现断亮【、,。残损的由市城—。管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灯,箱等出现断亮、残损!的并:应,责令其在修》复前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管执法局责令限期拆!除;对拒不拆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所需费用及财产损!失由设置者承—担
(一!)设置期限》届满未在《规定:时限内拆除的;
! (》二)在已确定—有偿使用《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
? :(,三)中标《人、:买受:人取得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后擅自变更、】转,让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的
第二十!七,条 在城市—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招牌!、指示牌、》画廊、橱窗、霓虹】灯、灯箱、条幅【、旗帜、显》示屏幕、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应当》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设置者对陈旧毁!损、色彩《剥蚀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整修》、清洗、更改;【对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加固】或者拆除
【 ?利用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广告应当在市【城管:执法局规定的期【限和地点《设置:期满后及时撤除
! ?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城】。管执法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八条 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市—城管执法局责令限】期,。拆除处以五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费用由设置者承】担;未按《批准事?项设置的责令改正】
第》二十九条 市城管!执,法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机【。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市?城管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04年1【2月30日》公布:的邢:。台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4〕第1】2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