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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关于简化《审批:环节的有关规定(】试行)
印!发关于简化审—批环节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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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规发】[2007]—39号
《。
直属各单位各分】局,。机关各处室
! 为提《高审批效率,优化经!济,环,境经局党委局行政】研究制定了关于简化!审批环节的有—。关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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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自【从实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简易程序—以来对缩《短审批周期加快办】卷效率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和经济建】设优化?经济环境《在总结试行“—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就》简化审批环节—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会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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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设《计竞选范围调整【为二环线以内用【地面积超过4公顷】二环线以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单栋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或,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单栋综》合楼: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按—照竞选中标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报审的原则上不再组!。织会:议评审;农民—安置项目和工业【项目不进行》设计竞选
】 (【。。。二,。)用地面积超—过2公顷、小于4】公顷的建设》项目其总图和单【体方案(含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和管线》综合)实行会议合】并,审查;其中工业项目!不另审总图凭我局】用地规划管理处【签章确认的总—图直接进窗办理【报建图审查总图及】单体的并《联审查?意,见一并征求
! —(三:)用地面积不—超出2公顷》、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住宅小【区以及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未临?城市主次干》道的住宅项目经处例!。会审议?。后可不组织会议审】查
】 (《四)凡符合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建设项—目一般采用》相关处室会签—审查方式如需召【开会议评审其总图】和,单体方案《(含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和管线综合)可】一并审查在完成会议!评审:或方案签报后—直接进窗办理
!。 《 (五)涉及】。控规非?重大调整(包括【规划支路调整)的项!目,原则上不《召开:咨询:会,由相关处室会签审】查
《 二、关—于报建审查
】 (】一)已报《市政府审定》。的项目拟《调整方?。案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在规】划要点?核准范?围内调整幅度不【超过5%且建—筑高度、立面效果和!绿地率?指标:基本不?。变经:局领导同意》可直接进入项目报建!阶段
】 , , (?二)净用地》面,积不超?过3公顷《的建设项目如—容积:率调整幅度不超过1!0%:不超:出规划要点10%的!由相关处《室会签审查不再【审总图;容积—率调整不超》出规划要点5—%的由经《办处室?直,接办理
! ? (:三)凡在道》路上线资《料有效期内申请规】划要点及蓝线延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的项目和【已取:。得蓝线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名!称变更?可由我局《用地规划管理—处签审后转综合处(!窗口:)加盖局业务—。审查:章,不另进窗《办理
《 ? (四)对!历史遗留问题和主体!竣工的违法》建设补办项目—可根据实测》结果在最新》道,路上线图(含—现状地形叠加)【手,工绘制建筑定位【红,。线图
— 》 (五)《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项【目局:部设计变《。更,不涉:。及建筑占地》面积改变《或总建筑面积变化】不超过?3%的经审查同意】后可酌情免除放线】、核面等手续;设计!变更内容或调整【范,围较小经审》查符合相关部门原审!意见的可《不另:征相:关部门意见直—接进窗办理一个阶段!办结:
: , — (六)《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的项目使用—性质变更或》局部调整不大—的可由经办人直【接提:交处例会讨论在落实!处例会意见后直接进!三阶段办理
】 : (—。七,)如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我局审?批图纸有极小微差】确需我局《予以认定办理产权的!可,由我局建筑》。规划管理处》和法:。规处:共同:签审后转综合处(】窗口)加盖局业务审!查章不另进窗—办理
》 — (八)住宅小区】建筑环境设计—审查范围按用地【面积超?过3:公顷:控制(3《公,顷及以下项目—如,对,临街建筑夜》景亮:化有特殊《要求的附建》筑夜景亮化设计专篇!随三阶?段建筑卷一并报批】存档)
】。。 三、《关于交通影》响评价除城》市规划部门或交警部!门认为?确属交通敏感—、饱和地段、严重影!响交通的重要—。项目以及涉及重大规!划调整的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单独组织—交评的会议》审查
》 ,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发布前【我局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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