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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关于简化审批【环节的有关规定【(试行)
!。印发关?于简化审批环节【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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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规发[2007]3!9号:
:直属各单位各分【局机关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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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审批》效率,优化经济环境!经局党委《局行政?研究制定了关于【简化审批环》节的:有关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 《自从实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简易》程,序以来?对缩短审批周期加快!办卷效率《。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和】经济建设《优化经济环境在总】结试:。行“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就,简化审批环节—作如下规定
】 ?一、关?于会:议审查
》。 ? ? (一)》设计竞选范围调整】为二环线以内用地】面积:超过4公顷二环线】以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单》栋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或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单栋:综,合楼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按照竞选中标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报审的原则上不】再组织?会议评审;》农民安置项目—和工业项目不进【行设计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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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用地面积超过2公】顷、小于4公顷的】。建设项目其总图【和单体方案(含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和《管线:综合)实行会议合并!。审,查;其中工》业项目不另》审总图凭《我局用地规划管理】处签章确《认,的总:。图直:接进窗办理报建图审!查总图及单体的【并联:审查意见一并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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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用地面积不》超,出2公顷、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住宅小区以—及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未临城—市主次干道的住【宅项目经处例会【审议后可不组织会】议审查
—。 【(四)凡符合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建设项—目一般?采用相关处室会签】审查方式如需召【开会:议评审其总》图和单体《方,案(含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和管线综合)可!一,并审查在完成—会议:评审或方案》签,报后直接进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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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涉及控】规非:重大调整(包—。括规划支路调整)的!项目原则上不召开咨!询会由?相关处室会签审查】
《 二、《关于:报建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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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已报市政府!审定的?项目拟?调整方案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在规划要》点核:准范围内调》整幅度?不超过?5%且建筑》高度、立面效—果和绿地《率指标基本不变经】局领导?同,意可直接进》入项目报建阶段
! 》 (《二)净用地面积不超!过3公顷的》建设项目如容积率】调整幅度不超—过10%《不超出规划要点10!%的由?相关处室《。会签审查不再审总图!;容积率调整不超出!规划要?点,5,%的:由经办处室直接办理!。
! (三?)凡在道路上—线资料?有效期?内申请规划要点及蓝!线延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的项目和》已取得蓝《线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名称变更《。可由我局用地规划】管理处签审》后转综合处(窗口】)加盖局业务审查】章不另进窗办—理,
】 (四《)对历?史遗留?问,题和主体《竣工的?违法建设补办—项目可根《。据实测结果在—最新道路上》线图(含现状地形】。叠加)手工绘—制建筑定位红—线图
《 , , 》 (五)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项目局【部,设计变更不涉—及建筑?占地面积改变或【总,建筑面积《变化不超《过,3,%的经审查同意【后可酌情免》除放线、《核面等手续;设计变!更内容或调整—范围较小经审查符合!相关部?门原审意见的可不】另,征相关部门意见直接!。进窗:办理:一个阶段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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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的项目使用性质变!更或局部调整—不大:的可由经办人直【接提交处例会讨论】在落实处例会意【见后:直,。接进三阶段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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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如】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我局审—。批图纸有极》小微差确需我局【予以认?定办理产《权的可由我局建筑规!划管理处和法规处】共同签审《后转综合处(窗口】)加盖局业务审查】。章不另?进窗办理
— : ? ?(八)住《宅小区建筑》环,境设计审查》范围:按用地面《积超:过3公顷《。控制(3公顷及以】下项目如对临街【。建筑夜景《亮化有特殊要—求的附建筑夜景亮化!设计专篇随三阶段】建筑卷一并报批存】档)
【 , 三、关于》。交通:影响评价除城市【规划部?门,或交:警部门?认为确属交通敏感】、饱和地段、严【重影响?交通的重要》项目以及涉及重大】规划调整的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单独《组织交评的会—议审:查
? :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发布前我局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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