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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城区公—。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 则     【    第一条 】  :。为加强市城区公厕】管理提高城》区公厕卫《生水平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市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区范围内!的公:厕管理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城《区公厕是指在城区】范围内设置》的供居民和流动人】口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道路、广【。场、:车站、宾馆、商【业,综合楼?宇、:饭店、影剧院、公】园、体育《场馆、娱乐》场所、展览馆—等)附设的公厕 】 第四条《   城区公厕建】设实行政府投资【和社会融资相—结合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建设城区【公厕 ? 第五条《   城区公厕【建设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区公!厕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城区公!厕建设专项规—。划的制?定、实施和公—。厕 工程批后规划管!理工作; 》 甘:州区政府负责城区】。公厕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区公厕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和《城区公厕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厕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及!设备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 ,  :第二章  公厕【的规划和建设  】  :     第七条 !  城区《。公厕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建改《并重、?方便:群,众、卫?生适用、水厕为【。主,、便利排运》、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 ,第八条 《  城区公厕规划】应根据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以及公共【场所人流特》点等因素依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公共?建筑:设计规范进行—编,制并纳入城》市,专项规划或》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实施 第九【条   下列—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公厕! :(,一)城市广场、【公园绿地、旅游风】景区和城区主干道】两,侧;: (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商业综《合楼宇、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影:剧院、体育》。馆(场)《、展览馆; 【(,三,)各类市场、大中型!停车场; 》  (《四)各类《住宅区及社区 人!流量密?集、建厕地点难以】落实的?繁,。。华地段?沿街:公共建筑附设的内】部厕所?应当向社会开放【使用 城区—。公厕设置《。应当符?合卫生防《疫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第十条】   城区》道路两侧公厕应按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进行规划【和设:置 (一)人流】量较大的《繁华地?段按每300 50!0米 的距》离设置1座流动【。人,口密度?大的街道应小于 】300米 一般街道!按每750 10】00米 《的距离设《置1:。座; (二)【旧城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得少于《3座: (三)面积在 !1万平方米 以上】的,。。城市公共绿地按每】 1:万平方米 用地或】每间隔 25—0米 设置1座 !城区广?场,周边按前款第(一)!项规定标准设置【   第《十一条   城区】。。道路两侧规划布局独!立公:厕时:应将距离公厕外墙3!米以内的空地—规划为绿化》用地 第》十二条  对独【立公厕周《围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批时应考虑】公厕使?用功能不得影响公】厕使用?和公:厕维修?。维护及公《厕附属设施清理【 第十三条  城!区公:。。厕设:计应当采用高效、】节,水型:卫生:设备和?粪便储?存、处理设》施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区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 建设?。单位经?批准征用的土地(】含城市公厕规—划用地)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公厕规划要求【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 :。 第十五条 — ,城区:公厕建设、维—修和管理责任 【 (一)《城区:内按规划《单,独建设的公厕纳入】城市建设计划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可,安排:公益岗?位由专人负责保【洁、维护和日常管】理;: (二)各—类市场、大中型停】。车场内规划的公【厕由其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建设、维《修和管理;》 (三)住宅小区!内规划的公厕由其开!发,商投资建《设建:成后移交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和管?理; (》四,)公:园、旅游景区内的公!厕由:其,主管部?门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建设、—维,修和管理; —    (》。五)城区公共—绿地内规划》的公厕由园林部门建!设、维修《和管理;   【 , (六)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附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建设【、维修和管理 】本,条前款第二、三、五!项中的公厕建设、】维修、管理其—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可委《托,第三方代《。建、:维修和管理 —。 第十六条 — 城区公厕建—设应当符合建设部】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中的》一、二类《公厕标准其中大型】。文化娱乐场所、公园!、广:场、机场、》车站、体《育馆(场)、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公厕】应当:。。符合一?类公厕标《。准,有条:件的应新建》。生态公厕一类公厕及!人流量较大的繁【华地段的二》。类公厕应设置供残疾!人使用的《专用厕位和无障碍通!道 对现有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公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市建设局、!规划局编《制改造计划 第十!七条  城区公厕】建,设应做到造型—美观:、,卫生适用繁华路段】、窗口?地段:、公:园、旅游景区的公厕!应提:高建造?标准有条件的—公厕四周应植—树、种花《、种草以美化—环境 禁止新建】旱厕、简厕等—不符合城区公—厕设计标准的公【厕 ?第十八条  应当设!置而未设置公厕的场!所、公共建筑或者】原有的公厕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公厕建设!规划的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改建 !。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责任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责任分?。工负责改建或—者重建拆除重建【时应:当修建临时公厕 】 第十?九条  人流—量大、公厕数—量不足的地段甘州】区,政府应设立流动公】厕设立流动》公厕应经市规—划局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条【。  城区《公,厕必须?设,置明显的《、符合公《。共信息标志》图形符号规定的【标志便于使》用者寻?。找,。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损坏、拆除、【迁移、封闭公厕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迁方】案经市?城管执法部门同意】后按“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确有:困,难不能先建》的可先采取临时【性过渡措施》。 :第,二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同时配套【。或附设公厕的公【厕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建设公《厕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妨碍经【批准按?规,定设置?的,公厕建设  —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凡涉:及,新建、扩《建、改建《公厕的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时市规划局应通】。知市城?管执:法,部,门参与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四条  —供水、供电》、供热?部门应保障城区公厕!的水、电《、暖:供应 第二—十五条  》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对城区公—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好公厕档案!      —    《 ,第,三章: 公厕的保洁—和使用 《     》   ?第二十六《条  城区公—厕保洁实行专人【。负责:并逐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公厕内、外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备、设施保持完】好 城区公厕保洁!标准由甘州区政府】制定实施 第二十!七条  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对公【厕,卫生及设备、设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督促责任单位!及时纠正 》    第二十【。八条 ? 公厕卫生管理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    (一—)有保洁制度并有专!人保洁和管》理;     (】二)各类设》施完好、整》洁;:     (三)地!面没有痰迹和杂【物墙面没有污迹和蛛!网吊灰;《   ?  (四《),蹲坑没有积》粪、:粪疤、?尿碱、?蝇蛆基本无臭;  !   (《五)下水通畅贮【粪,池有盖粪便》不满溢 第二十九!条 公厕使用严禁下!列行为 (一【)在:公厕墙壁和其他设】施上涂抹《。、,。刻画、张贴; 】(二)在公厕—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三)在!便器、?便池、粪井内倾倒污!物; ? (:四)在便池外便溺】; (五)损坏】公厕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  城区【公厕应当按规定【时间开放不得随意停!用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停【。。用的应当经》市城管执法部门批准! 公厕《开放时间《由市城管执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十:一条 ?  除特《殊情况外沿街单【位、商业服务窗【口单位、《加油站、宾》馆饭店等公共建【筑内:部厕所应当对—外开放     】第三十?二条  经批准实行!收费管理的公—厕应当有专人—管理公布收费标准、!管理规定、保洁【制度、保洁》人员、监督电—话接受监《督     收费公!厕开放时间》由市城管执法部门】审定老人、儿童、残!疾人和?。现役军人免费使用收!费公:厕 第三十—三条  《免费公厕《由甘州区政府保【。障正常的运行—费用并安排公益岗位!人员进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 — 按:规划投资建设城区公!厕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 (一)单一—性的公?厕,按实际?占地面积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综合建【筑物中的公厕或一栋!。建筑物底层》按规划带建的公【厕其用地按分摊【面积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    (二)【单独建设《的公共?水,厕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结建费、垃—圾处:理费;供水》、,供热:、供电、排水设【施就近接入》城市管网投资者仅承!担城市管网到水厕的!工料费   —  市?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在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从简办?理城区公厕建—设相关手续 【     》  第四章 —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建设部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六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市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建设部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第《三,十七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收费或者《滥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第:三十八条 》 对辱骂、殴打环】境卫生专业人员阻】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九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章?  :附  则 》      —  第四十条   !各县城?区公厕?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