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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令》 , 第45《号 :     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20》11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市? 长 张晓麟 【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马鞍山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下列—。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 ,  (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    】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超过!50%或者》不足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 ,  (三)其他投】资建:设或者代《建由:政府回?购的:建设项?目,; :  :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 第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调查 ?    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施工、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第五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资主体的财政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市,审计机关是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县区审计—机关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市?。审计机关可以将审】计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授?权或者?委托:县区审计机关审【计,也可以直接》审计属于《县区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但》。应当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县区—审计机关依据市审】计机关?委托实施的审计审计!结,果应当?报市审计机》关审定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依《法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编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及执行—、隐:蔽,工程交接《、工程变更等重【。要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其内审《机构应当主动—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第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制度审?。计,机关可以按投资【规模大小采》取不同的《审计方式具体的审计!方,式包括审计机关自】。有人员审计、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建设单位自审后!审计机关抽查或【备案等 《    在》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专业资格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的相关人!员的指导与监—督     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 — 第八条《 审计机关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包括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聘请相》关人员及购置—必要专用设》备等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具体!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由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建设项—目审计视同年度【项目计划管理   !。  审计《机关编?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意?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应当—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审计机关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项》目的实施情况—报送:审,。计机关 第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申报制—度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管理》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直】接向审计机关申报】审计    —。 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资》料,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送审计资料的应】当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经】了解、核实后给【予书面回复明确延迟!报送审计资料时间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报【送审计资料》。又不:书面报告《延迟报送的原因或者!超过审?计部门回复规—定的延迟时间—的审计机关应向建设!单位发送书面催【审函;到期仍不报送!的审计机关可—以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 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组织单位内审—机构或者《有关人员《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审计—机关报送完资料【后,原则上不允许再补】充资:料但补充报送—的,资料系证明或解【释之前所报》资,料,的除外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自审后审计》机关抽?查或备案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审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组】织其内审机构或者】委托在?审计机关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审计结果报审—。计,。机关:备案登记接受—审计机关抽查认证 !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按照统筹管【理和分级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统筹《管理是指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由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和】管理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 分级实施》是指按照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审:。计机关、《建设单位或其主【管g="EN—-U:。S" style】=,"ms?。o-bidi-f】ont-size】: 14.5pt"!>1亿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含—征迁费用)》直接实施《跟踪审计;对1亿】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跟踪】审计的审计实—施前:应到市审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市审计机关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择服?务单:位服务内容仅限【于过程?中,的跟踪审计服—务不得对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开》展审计其审计质量】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县区《审计机关跟踪审【计的投?资规模由县区—政府自行《确定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下》列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   (一)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  :  (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 (三)征地、【。拆迁费用管理及使】用情况;  —   ?(四)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建设成本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  (五)工程价款!结算:、支:付以及工程造价控】制情况;    】 (六?),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保管?和使用情《况;  《。   (七》)竣工决《。算,报表的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    《(八)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   (九)经济、!社会、?环境等?投资效益情况—;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可以?对下列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    (》一)专项建设资【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情况;】  :   ?(二)?涉及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事项;!     (三【)政:府指:定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重:要事项实施》审计或者《审计:调查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资料; 】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合同】。、概(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监理—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资料;  】   ?(三)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限 】    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在审计结束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者竣工决算并保留!。一定比例《的,待结算价款》 保留的待》结算价款《可以与工程质量保】。证金等统筹安排并在!审计:后结:清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模确定审计期限【审计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因】特殊情况《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单位支付结算款项以!及建设项目竣工后】。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并作为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依据之一   【  对重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审计机关竣【工决算审《计后有关部门方【可批准财务决算【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或抽查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或抽查结果—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审计机关处】。理,、处罚职权范围内的!由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不属于【审计机关处理—、处罚职权范围内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要求申报审计并】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据?实结:算对已多付的工程价!。。款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或者依—法予以收缴;对少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的审】减率[?(建设单位》送审金额《。-审计机关审—定金:。。。额):/建设单位送审金额!×,100%《]超过?10%(不含)的施!工单位?应当支付高估冒算】违约金?高,估冒算违约金按【照审减率10%以上!部分审减额》的10%收取—。并由建设单位代扣】上缴:财政 ? ,  : 建设单《位在向审计》机关申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合同(协议)中【明确前款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     (二!)隐瞒?被审计单位和建设项!目存在的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  ? ,  (三《)明知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回】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   (四》)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   (五)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聘请的相关人【员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行为之—一的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停止》其承:担的工作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2月16日【市政府令第41号发!布的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