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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令 ! 第45号  】  : 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2011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市 长《 张晓麟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 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马鞍山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下,列,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 ,  : (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  《。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超过【50%或者不足【。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三)其他投资建【设或:者代建由政府—回购的建设项—目;   》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第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调查? ,    《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施工、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第五: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资主!体的财政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市审【计机:关是: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县区审计《机关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市审计机关可以【将审计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授权或者委托县!区审:计机关审计也可以直!接审计属于》。县区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但应?当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县区:审计机关《。依据市?审计机关《委托实施的审计审计!结果应当报》市审:计机关审《定 :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依法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编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及执:行、隐蔽工程—交接、工程变更等】重要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其内审机《构应当主动》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第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制度?审计机关可》以按投资规模大小采!取不同的审计—方式:具体的审计方—式包括审计机关自】。有人员审计、—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建设单位自》审后审计机关—抽查或备案等  】   在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专业资格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的相关人—员的指导与监督  !   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 》 第八条 》审,计机关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包括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聘请相关人员!。及购置?必要专用设备等【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具体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由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建设项目审》计视同年度项目计划!管理  《   审计》机关编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意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应当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审计机关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项目的《实施情况报送—审计机关 第【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申报制度—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管理: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直接向审【计机关申报审计【     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资料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送审计资料》的应当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经:了解、核实后给【予书:面回:复明确延迟报送审】计资料时间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报!送审计资《料又不书面报—告延迟报送的原因】或者超过《审计部门回复—规,定的延迟时间—。的,审计机关应向建【设单位发送书面催审!函;到期仍不报送的!审计机关可以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 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组织单—位内审机构或—者有关人员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审计机】关报送完《资料后原《则上不允许再补充】资,料但补充《报送的?资料系证明或解释之!前所报资《料的除外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自审后审计机关!抽,查或备案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审?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组,织其内审《机构或?者委托在审计—机关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审计结【果报审计机关备案登!记接受审计机关抽查!认证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按照统筹管理和分级!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统筹管《理是指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由?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和管理《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 分级实施》是指按照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审计机关—、建设单《位或其主《管g="EN-US!" st《y,le="mso-】bidi-fo【。n,t-size—: 14.5pt"!>1亿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含征迁费用)直接!实施跟?踪,审计;?对1亿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跟踪》审,计,的审计?实施:前应:到市审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市审计机关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择服务《单位服务《内容仅限于过程中的!跟踪审?计服务不得对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开展审》计其审计质量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县:区审计机关跟踪审】计的投资规模由县】区,。政府自行确定 【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下列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一)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征:地,、拆迁费用管—理及使?用情况;     !(四)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建设?成本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五)工程价款【。结,算、支付以及工程造!价控制情况;  】   (六)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保【。。管和使用《情况;  》   (七》),竣工决算报表—的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    《(八)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九【。)经济、社会、【环境等投《资效益情况; 【。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可!以对下列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    (一)专项!建设:资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涉及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事项;  》   (三)政府指!定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重要:事项实施审计—或者审计调查—具有下列权限   !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资,料;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合同、概!(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监理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资料】;     (三】)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限     !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在审计结束!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者竣工决算并保】留一定比例的待结】算价款? 保留的待结算价】款可以与《工程:质量保证《金等统筹安排—并在:审,计,后结清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模确定审计—期,限审计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因特殊情况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单位支付结】算款项以《及建:设项目竣工后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并作为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依?据之一  》   ?对重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审计【机关竣工《。。。决算审计后有关部】门方可批准》财务决算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或!抽查: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或抽查结果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审计机关处理、处】罚职权范《围内的由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不【属于审计机》关处理、处》罚职权范围内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要求申报审【计并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据实结?算对已多付的—工程价款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或者依法—予,以收缴;对少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的审减《率,[(建设单位送【审金额-审计机关审!定金额?)/建设单位送审金!额×100》%,]超过10%(【不,含)的施工单位应】当支付高估冒算【违约金高估》。冒算违约金按照审减!。率10%以上部分】审减额的1》0%收取并由建【设单位?代扣上缴财政  】  : ,建,。设单位在向审计机关!申,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合同》(协议)中明确【。前款: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  》   (《二):隐瞒被审计单位和建!设项目存在的—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明知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回!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  (?四)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 (:五)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   (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聘请的相关人】员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行为之一的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停止其承担的工作】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2月16日—市政府令第41【号发布的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