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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令 !第45号    ! 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2011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张》晓麟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马鞍山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下【列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 ,  (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   《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超】过5:。。0%或者不足—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  (三)》其他投资建设或者】代建:由政府回购的建设项!目,;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 第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调查    !。 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施工】、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 第:五,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资【主,。体的财政《。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市审《计机关是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县区审计机关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市—审计机?关可以将审计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授权或者!。委托县区审计机关审!计也可以直》。接审计属于》县区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但应当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县区审【。计机关依据》市审计?机关委托《实施的审计审—计结果应《当报市审计》机关审定《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依法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编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及执行、隐》蔽工程交接、工【程变更等重要—。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其内审《机构应当主动—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制度审计机关【可以:按投:资规模大小采取不同!的审计方式具体的】审计方式《包括审计机关自有】人员审?计、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建设单位》自审后审《。计机关抽查或备案】等 :。    在》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专业】资,格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的:相关人?员的指导与监督【。。     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 第八条 审计!机关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包括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聘请相关人员】及购置?必要专用设备—等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具体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由—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建设项目审计视同】年度项?目计划?管理  《   审计机关编】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意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应当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审计机关《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项目的实施情况报】送,审计机关 —。第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申报制度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管理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直接《向审计机关》申报审计《。 ,  :  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资》料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送审计【资料的应当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经了解【、,核实后给予书—面回:复,明确延迟报》送审计?资,料时间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报送审计资料】又不书面报告延迟】报送:的原因或者》超过审计部门—回复规定《的,延迟时间的审—计机关应向》建设单位《发,送书面催《审,。函;到期《仍不报?。送的审计机关可【以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 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组织单位内—审机构或者有关人】员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审?计机关报送完资【料,后原:则上不?。允许:再补充资料但补充】报送的?资料系?证,明或:解释之?前所报资料》的除:。外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自审后审计机关抽】查或备案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审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组织其》内审机构或》者委托在审计机【关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审计【结果:报审计机关备案【登记:接受审计机关抽查】认证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按照》统筹:管理和分级》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统筹管理是指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由【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和管理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   ? 分级实施是—指按照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审计》机,关、建设单位—或其主管《g,="EN-US"】 style—="mso》-bidi-f【ont-siz【e: 14.—5p:t">1亿》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含,征迁费用)直接实】施,。跟踪审计;对—1亿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跟踪审计《的审计?实施前应到市审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市审计机关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择服务单【。。。位服务内《容仅限于过程中的】跟踪审?计服务不得》对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开展审计其审计质!。。量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县区—审计:。机关跟踪审》计的投资规模由县】区政府自《行确定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下列《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 (一)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  (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  (三)征—地、拆迁费用—管,理及使用情况—;     (【四)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建设成本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   (五)工【程价款结算、—。。支付以?及工:程,造价控制情况—;     —(六)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保管和使【用情况;《。     (七)竣!工决算报表的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八】)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 (九?)经济、社会、环境!等,投,资效益情况;  】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可!以对下列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一)专《项,建设资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情况;    】 (二)涉及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事》项;:     (—三)政府《指定: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重要事—。项实施审计或者【。。审计调查具有下【。列权限 《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资料;—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合?同、概(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监,理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资料;?     (三【。)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限    ! 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在审计结束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者竣工【决算并?。保留一定比例—的待结算价》款 保留的待—。结算价款《可以与工程质量保证!金,等统筹安排并—在审计后《结清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模确定审【。计期限审计》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因特殊情况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单位支付结算】款项以及建设项【。目,竣工后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并:作为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依据?之,一    》。 对重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审计机关竣!工决算审计后有关】部门方可批》。准财务决《算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 ,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或!抽查: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或抽查结果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审计【机关处理《。、处:罚职权范围内的【由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不—属于:审计机关处》理、处罚职权—范围内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要《求申报审计并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据实?结算对已《多付的工《程价款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或者依法》予以收缴;》对少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的审减》率[(建设单位【送审金额-审计【机关审定金额)【/建设单位送审金额!×100%]—超,过10%(不含【)的施?工单位应当支付高】估冒算违约金高估冒!算违约金按照审减率!10%以《上部分审减额的10!。%收取并《由,建,设单位代扣上缴财政!     建设单】位在向审计机关申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合同(协议)】中明确前款规定 】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   —  (二)隐—瞒被审计单位和建设!项,目存在的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明知》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回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 , (五)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   (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聘【请的相关人》员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行!为之一的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停【止其承担的》工,作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2!月16日市政府令】第41?号发布的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