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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令, 第4《。5号     】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20?11: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市 长 张晓麟】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 ?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马鞍山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下【列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  (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超过50【。%或者不足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 (三)其他投资】建设:或,者代建由《政府回购的建设项】目;    —。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第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调查    ! 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施?工、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第五—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资?主,体的财政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市审—计机关是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县,区审计机关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市审计!机,关可以将《。审,计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授权或者!委托县区审》计,机关审计也可以【直接审计属于县区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但应当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县区审计机关依据】市审计?机关委托实施的审计!审计结?果应当报市》审计机关审定 【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依法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编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及执行【、,隐蔽:工程交接、》。工程变更等重要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其》内审机构应当主动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制度审计机【关可以按投资规【模大小采取不同【的审计?方式具?体的:审计方?式包括审计机关【自有人?员审计、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建设《单位自?审,后审计机关抽查或备!案等     在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专业资格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的相关【人员的指导与监督 ! ,   ?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 ?第八条 审计机【关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包括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聘,请相关人《员及购置必》要专用设备等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具】体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由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建设:项目审计视同年度】项目计划管理  】   ?审计:。机关编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意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应当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审计机关】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项目的?实施情况报送—审计机关 第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申报制?度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管—理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直接向审计—机关申报审》计     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资料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送:审计资料的》应当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经:了解、核实后—给予书面回复—明确延迟报送审【计资料时间》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报送审》计资料又不书—面报告延迟报送的】原因或者超过审【计,部门回复规定—的延迟?。时间的审计》机关应向建设—单位发送书面催审】函;到期仍不报送】的,审计机关可以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 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组织单位内【。。审机构或者有—关人员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审计!机关报送完资料【后原:则上不允许》再补充资料但—。补,。充报送的资料系【证,明或解释之前—所报资?料的除外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自审后审计机关抽查!。或备案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审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组织其内》审,机构或者委托在审计!。机关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审计结果报审】计机关?备案:登,记,接受审计机关抽【查认证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按照统筹管—理和分级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统!筹管理是指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由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和管理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    分级实施】是指按照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审计机关、建】设单位或其主—管,g="EN-US】" style=】"mso-bidi!。-fon《t-si《ze: 14.5】。pt"?>1亿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含征【迁费:用)直?。接,实施跟踪《审计:;对1亿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跟踪审计《的审计实施前应到】市审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市审【计机关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择服务单位》服务内容仅限于过程!中,的跟踪?审计服务不》得对: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开展?审计其审计》质量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县区审计机!关跟:踪审计的《投资规模由县—区政府?自行确定《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下《列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 (一)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 , , (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征地、拆》迁费用管理及使用】情况;?     (四【),。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建设—。成本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五)工!程,价款结算、支付以及!工程造价控》制,情况;    【 (六)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保管和使《用情:况;     (】七)竣工决算报表】的,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    《(八:)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  :(九)经《济、社会、环境【等投资效益情况;】。    《。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可,以对下列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  (一)专—。项建:设资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情况;  !   (二)涉【及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事项;】     (—三)政府《指定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重要【事项实施审计或者】。审计调查具有下列】权限 ?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资料;   】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合同、?概,(,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监理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资料;   】  (三《)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限   》 , 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在审计结束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者竣:工决算并保》留一定比《例的待结算价款【。 保留的《待结算价款》可以与工程质—。。量保证金等统筹安排!并在审计后结清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模确【定审计期限审计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因特殊情况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单】位支付?结算款项以》及建设项目竣工【后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并作为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依据之一   】  对重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审》。计机关竣工决—算审计后有关部门】方可批?准财务决《算,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或抽:查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或抽—查结果?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审计机关!处,理、处罚职》。权范围?内的由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不属于审】计,机关处理、处罚职权!范围内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要求—申报审计并》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据》实结算对已多付的工!程价款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或者依法】予以收缴;》对少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的审减《率[(建设单—位,。送审金额-审计机】关审定金额)/【建,设单位送《审,金额×100%]】超过10《%,(不含)的》施工单位《应当支付高估冒算违!约金高?估,冒算违约金》按照审减率10%以!上部分审减额的1】。0%收取并由—建设单位代扣上缴财!政   《 , 建设单位在向审】计,。机关:申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合同—(协:议)中明《确前款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     (】二)隐瞒被审计【单位和建设项目【存在的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  ?   (三)—明知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回?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  (五)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聘请的相关!人员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行为之】一的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停止其》承担的工作》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2月16日市—政府令第《41号发布的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