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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审批分类、办理时!限及审批《依据
—
,一、规划审批分类
!
】 ,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 规划设计—条件
】。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 方案报审》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 《
—
】
! 《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报送
《 :
二、规划审!批办理时《限
? :
,
】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 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准予批《准的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 (二)规划设】计条件
—
!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规划设计】条件或作出》不予核发的决定
】
,
《 ?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
自受理—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准予批准】的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四)方案报审
【
,。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含召开!专家评审会、规划】委员会所需时—。间)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 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准》予批准的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六,) 规划—。核实
—
,。
:
》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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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 资】料报送
》
》
资料!报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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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
】
!
1、规—划审批?应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完毕在法定!。办理时限《。内不能办理完毕【的经:合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
】 :。2、规划《审批:中,涉及联合审》。批的应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45—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市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
】
? :
,
, 3、规》划审批?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必—须告:知,申请:人理由
—
【
? 4、规划》方案报审中需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会和全》体委:员会审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规》划部门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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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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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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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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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安徽省】城市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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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
! 6?、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
】
】7、合肥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
:
》
8、》合肥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
!9、:与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