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用词说明
【
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必须”【
? 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该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应”:
?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宜”【
《 《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可】”
《。 反—面词采用“》不可”?
,
?
2 本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采用)”或“!应符:。。合……规定(或【要,求)”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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