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系统验收
【
7.?1 一?般规定
!7.1.1 对要求!设置能?耗监测系《统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纳入竣工《验收内容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 : 7.?1.2 新建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验收应纳入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的,专项验收不另—作能耗监测》。系统验收《既有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应根据【验收条件和验收内】容进行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 7.—1.3 改》扩建及既有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 》7.:1.4 改扩—建及既?有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完工后实施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7.—。1.5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联合【进,行竣工验《收,
】7.1.《6 验?收不合?格项应发出整改【通知实施单》位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期限予以整改整改】后应组织复验直【至合格
《
? 7.—1.7 所有—验收应做好记录签署!文件立卷归档
】 ,。 7.【1.8? 竣工验收未通过不!予进行工程质量竣工!备案
》
:
7.?2 工程验收
! 7.2.1】 验收条件如下
! 1! 完成楼宇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工作】
,
: 2 !计量装?置在真?实条件下试运行满1!月以上?对于有明显用能周】期变:化的计量装置可【独立验收
】 3 】设计:。、施工资《。料齐:全
7】.2.2 验—收内:容如下
— ? , , 1 应根据工程!特点分期进行对影响!工,。程安全和系统性【能的工序必须在【本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 :。 2 工程验【收包括?以下部分
》
! 1)设【备进:场应进行系》统设备验收》核,。对产:品,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检查计量装置和系】统设备选择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第4.2 【条,的规定其型号、【规格和技《术性能参《数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其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
【 2)计!量装置?和系统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安?装质量验收
】 ? 【 3)在隐》蔽工程?隐蔽前应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 7.2.】3 系统试运—。行,结束后系统性能均符!。合设计、施工要求的!合格可安排竣工【验收若?发现不合格项—则应严格《整改直至合格
!。
7.3 竣工验收!
,
, ? 7:.3.1 改扩建及!既有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工,程移交用户前应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在既有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 7.3.2】 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
— 1 》设计文件、变更【文件
【 :。 2《 经修改并校对准确!。的工程竣工》图纸、资料
【 ? ? 3? 系统主要材料、设!备、: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或检验资料
! 4! 系统操作和设【备维护说明书—
【 5 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
? , : ? 6 现场检测【报告
》
》 ? 7 ?由省/?市级数?。据,中心提供《的数据采集正确【、数:据传输稳定的—证,。明,
,
7.【3.3 工》程竣工图纸、资料一!式三份经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存【档备查
!7.3.4》 工程移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完成对运行人—。员技术培训
【 【 2: 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落实专人操作【、维护建立系统操】作、管理、保养制度!
— 3 工程设!计、:。实施单位签署并履行!售后技术《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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