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系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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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对要求设—置能耗监测》系统: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纳入》竣工验收内容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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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2 新建—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验收应》纳入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的专项!验收不另作能耗【监测系统验收既【有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应根!据验收条《件和验收内容进【行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 7:.1:.3 ?改扩建及既有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 , :7.1.4 改扩】建及既有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完—工后实施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 7.》1.5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联!合进:。行,竣工验收
— , 》7.1.6 验收不!合格项应发出—整,。改通知实施》单,位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期限予以整》改整改后应组—织复验直《至合格
! 7.1.7【 所有验收应做【好记录签《署文件立卷归档
】
— 7.1.8 竣工!验收未通过不予进】行工程质量竣工【备案
—
7.2 工程验!。。收
》 7.2.1 】。验收条件如下
! 1】 完:成楼:宇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工—作
《 2 !计量装?置在真实条件下试】。运行满1《月以上?对于有明显用能周期!变,化的计量装置可独】。立验收
— 【3 :。设计:、,施工资料齐全—。
: 7.2.2! 验收内《容如下
— 1 !应根据工程特—点分期进行》对,影响工程《安,全,和系:统性能的《工序必须在本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 2 》工程验收包》括以下部分》
【 《 , 1)设备进场应!进行系?统设备验收核对产】品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检查【计量装置和系—统设备选择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第4.2 条的规!定其型?号、规?格和:技术性能参》数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其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
— 【2)计量《装置和系统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安装质量》验收
【 , 3!)在隐蔽《工程隐蔽前应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 7.2.》3 系统《试运行结《束后系统《性能均符合设—计、:施工要求的合—格可安排竣》工验收若《发现不合《格项则应严格整【改直至合格
—
7.3 竣工!验收:
7【.3.1 改扩建及!既有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工程?移交用户前》应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在既有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 7.3.》2 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
】 1 设《计文件、变更文件】
】 2 经修改【并校对?准确的?工程竣工图》纸、资料
! ?。 3 系统主要】材料、设备》、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或检验资料》
,
?。 , 》4 系统操作和设备!维护说明书》
【 ?5 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
— 【。6, 现场检测》报,。告
《
》 ? 7 由省/市级】数,据中心提《供的数?据采集正确、—数据传输稳定的证明!
》。 7.3《.3 工程》竣,。工图纸、《资料一式三份经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存档备》查
《 7《.3.4 工程移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完成对运行人员【技术培训
》
《 2 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落实专人操作、维!护建立系统操作、】。管理:、保养制度
! 3【 工程设计、实施单!位签署并履行售后】技术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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