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 —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的》通知
【
公厅消发】〔2011》〕319《号
?各市、州消防支【队各有关单位
! : 消防水《池是消防给水的重要!设施但?在具体?工,程设计中由于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文不能涵盖【所有情况加之设【计人员理解》和认识上的差别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各异:个别工程甚至有违反!。国家:规范的情况发生为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确保我省【。消防给水工》程的设计质量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年!版):中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外经国家》规,。范管理组、设计【、科研、咨询、管理!等单位有关》。专家认真《。研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梳理、《明,确和细化《形成了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现印发!全省执行
【 ?各地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及时将意见和—资料反馈省消—防,总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1 一般!规定:
,
1.1 !为正确、完整地理解!。、执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关于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原】则使消防水》池设计更具合—。理性与可行性结合】四川省实际制订【本补充技术措—施
— 1.2《 本补充技术—。措,施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工业建筑》和其他建筑消—防水池设计》有必要时可参照本补!充技:术措施执行
】 ?。1.3? 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必须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具【体工程?设计执行《。规范原则要》求时应符合本补【充技术措《施的要?求
2 【室内消防《用水量
—。 2.1 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建筑物内火灾延续!时间需要同时—开启:的不同作用的水【灭火系统《。消防用水总量最【大的一?个防火分区经—计算确?定,
》 2.2 不—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如【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等系统?等应按同时开启叠加!计算消?防用:水量
》。 , 2.3 相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如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雨淋灭《火系统、高大—空间场?所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应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系统与【其他不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同时【。开启叠加计算消防用!水量
【 2:.4 当多层公【共建筑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采用【储存室内、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合建消防水池时!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表,8,.2.2-2—中减少5L/s但不!应小于10L/s】
《 2?.5 高层公—。共建筑未列名—称的建筑物的室【内、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表7.2《。.,2中高层建筑类别】第三部份《。(一类)确》定即建?筑高度≤50m时室!外30 《L,/s、室内3—0 L/s》;建筑高度》>5:0m时室外》30 L/s、【室内:40 L/》s
?
3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
【
? 3.1 一般情!况下消防水》池应储存室外及室内!消防用水量其有【。效容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3.2 高层建筑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考虑【。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3.】3 多?。层建:筑消防水池同—时符合下列要求【时其有效容》。积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 3?.3.1 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可?根据消防《有效:压力或设《计流速来《计算补水量各种管】材每小时补水—量可:参照表3.3—.1:采用
表3.3】.1:。 各种管材—补水量(m3/h】),
》
:
公—。称管径?管材
】 DN?5O
— D《N70?*
》 DN100】
—。 DN125
】。
? DN《150
【
! , 镀锌?焊接钢管
】 : 7.9 》
?。 ?12:.9 ?
—31.0
】。 , 4?7,.,7
— 68.4 【
》。
》 铸铁管
!
, ? 6.8
【 1》5.5
— ? 28.0
【
44.】0
》 63.0
!
!。 : 塑?料管 ?
》。 9.4
【。 《1,4.0
— 30—.0
】 48.《6
【 63.0
【
! 钢塑—复合管
【 : 7.1
】 12》.0
《
29【.6
】 46.0
【
64.】0
《。
《
*铸《。铁管公称管径为DN!。7,5,
【 3.3.【2, 消防水池应设【两条补水管且分【。。别从环状管网的不】同管段取《水补充水量应—按管径较小的补水管!计,算当从环状管网同一!管段上设补》水管时两条补水管】之间:应设阀 】
— , 《 3.3.3【 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且宜按?。。1m/s计算—
4— 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和取水口【(井)?
》。 4:.1 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民用建筑《群可共用消》防水池?其保:护范围为建筑固定】消防水泵的供—水范围消《防水泵扬《程不应大于》2.:4,0M:Pa共用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可与—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共同计算
》
? 4.2 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是消防】水池的取水口(井)!至,建筑物最近一处【外墙的?直线距离
》
4—.3 消防水—池的取水口(井)】应,满足消?。防,车泵:的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m!四川省消防》车取水处地面至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与当》地海拔?高度、消《防车允?许最大吸水高度【等有关可参考—表4:.3数据
表4.!3 四川省海拔!高,度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关系表
】
《
《 海拔》高度:(m)
— 200 】
,
300 !
50】0
》 ?7,00
— 100—0,
1】500
! 200《0
3!000 《
? 4《000
【
?
》 ?大,气,压(m·H》2O)
— 《10:。.1
》 10—.0
【 9.7
【。
: 9.5—
【9.2
— 8.—6
】。8.:4,。。。。
【7.3
》
6—.3
《
! 消防—车,允许最大吸水—高度(?m)
【。 6?.8:。。。2,。
? , 6.72 】
: ? 6.42
【
6—.22
】 5.92
! ? 5.?32:。。
《 5.1—2
【 4.02
【
《。 3.98 —
,
》
《 消防车取水!处地面至水池最低】有效水位最大—深度:(m) 《
5【。.5:
5.!。5
— 5.0
! , 5.《0 :
4.】5
【 ,4.0
— 4.0 】
?。 3.6 【
3.6!
!
》 4:.4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符合下列条》件应设置《取水口?(井)
《。
? ? : 4.?。4.1?。 储存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合建?消防水池;》
》 : 4.》4.2 仅》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分建水池;】
,
【 4?.4.3 当建筑】条件确有《困难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供—建筑固定消防泵取】水的分建消防—水池没有《设置取水《口(井)时供—消,防车取水的室外【消防水池除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外尚应【增加储存《50%的室》内消:水栓用水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