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
?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的通:知
【
?公,。厅消发〔2011〕!319号《
各市、州消防支!队,各有关单位
! , 消防水《池是消防给水的重要!设施但在具》体,工程设计中由于【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文不能!涵盖所有情况加之】设计:人员理解和认—识上的?差别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各异个别工】程甚至有《违反:国,家规:范的情况发生为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确保我!省消防给《水工程?的设:计质量?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年版)!中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外经国家规】范管理组、设计、科!研、咨询、管理【等单位有关》专家认真《研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梳理、明》确和细化形成—了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现印发全省》执行
《 , 各地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及时:将意见和资料反【馈,。。省消防总《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1? :一般规?定
1】.1 为正》确、完整地》理解、执《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关于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原则使消》防水池设计更具合理!性与可行性结合【四,川省实际制订本补充!技术:措施
— 1.2 本补】充技术措《施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工业建筑和其—他建筑消防水池设计!。有,必要时可参照本补充!技术措?。施执行
】。 1.3 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必须!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具体—工程设计执行规【范原:则,要求时应《符合本补充》技,术措施的要求
【
?2 室内消防—用,水量
2!.1: 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建筑物内火灾!延续时间需》要同时开启》的不同作《用的水灭《火系统消防用—水总量最大》的,一个防火分区经计】算确定
》 2.2 】不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如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等系统】等应按同时》开启叠加计算消防】用,水量
】2.3 《相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如—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雨:淋灭火系统、高大空!间场:所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应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系统与其《。他不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同时开启叠加计!算消防用水量
【
? 2.4 当【多层公共建筑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采用【储存室内、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合建消防水池时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表,8.2.2-2中减!少5L/s但不应】小于10L》/s
— 2.5》 ,高,层公共建筑未列名】称,的,建筑物?。的室内、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表7.【2.2中高层建筑类!别第三部份(一【类)确?定即:建筑高度《≤50m《时室外?3,0 L/《s、室内30 【L/s;建》筑,。高度>50m—时室外30》 L/s、室内40! L/?s
3—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
】 3.》1 一般情况—下消防水《池,应储存室外及—室内消防《用水量其有》效容: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 3.2 高【层建筑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考虑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 3.3— 多层?建筑:。。消防水池同时—符合下列要》求时其有效容积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 3!.3.?1, 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可根据消防有】效,压力:或设计流速来—计算补水量各—种管材?每小时补水量可参】照表3?.,3.1采用
—
表:3.3?.1 各种管材】补水量(《m3/h)
! :
,。
》公称管径管材 【
DN5!O
?
DN70!*
】DN100
【
DN1】25
】 DN1《。50
!
》 镀锌焊—接钢管
! 7.9 》
《 12.》9,
— 31?.0
【 47.7
】
: 68.4【
【
《 铸铁管 】
—6.8 《
《 15.5
】
28【。.0:
? 44.0】
《 , 6?3.0
】
】 塑料《管
?
: : ,9.4
》
? 1?4.0
! 30.《。0
》 48.6【
6】3.0
!
【 钢塑复合—管,
《 7.1
! : 1?。2,.,0
《 《29.6
—
4—6.0
! 64?.0
】
*铸铁管公】称管径为D》N7:5
《 3.!3.2 消》防水池应设两—条补水管且分别从】环状管网的》不同管?段取水补充》水量应按管径较小的!补水管计算当从环】状,管网同?一管段?上设补水《管,时两条补水管之间】。应设阀 !
】 3.—3,.3: ,。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且宜—按1m/s计算
!。
:
4 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和取水—口(井)《
4【。.1 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民用建筑群】可共用消防水池其】保,护范围?为建筑固定消防水泵!的,。供水:范围消防水》泵,扬程:不应大于2.40M!Pa共用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可与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共同计算】
》。 4.2 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是消防水池的—取水口(井》)至建筑物最近一】处外墙的直线—距离
《 , 4.3 【消防水池的取水口(!井)应?满足消防车泵的【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m四川省《消防车取水处地【面至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与当地海拔》高,度、消防《车,允许最大吸水高度】等有关可参考表4】.3数?据
表4.3 】 , 四川省海》拔,高度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关系表》
《
海!拔高度(m)—
:
: : 200
【 3》00
!500?
:
: ?700
— 1》000 《
: 150【0,。
《 2《000
》
? 300》0
【。 40?00
—。
:
【 大气《压,(m:·H2O《)
】10.1《。
1】0,.0
》 9》.7
】 9:.5
!9.2 《
: 8.6【
? 8.4
!
7.【。3
】6,.3
!
?
: 消防车允【许最大吸水》高度:(m) 《
6.】82
!。6.72《
【6,.42 《
,
6—.22
【 5.92【
:
5.32!
5.!12
】 4.02
【。
3—.9:8
】
》 ?。消防车取水》处地面至水池最【低有效水位》。最大:。深度(m)》
【5.5
》
5—.5
【 5.0
【
5—.0
【 4.5
【
, ? 4.0
】 4.》0
【 ,。3.6
】 3.6
! ,。
— : , 4:.4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符合》下列条件应设置取】水口(井)》
【 :。 ,4,。。.,4.1 储》存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合建消!防水池?;
《 4.!4.2 仅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分建水池;
】 》 4.4.3】 当建筑条》件确有困难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供建?筑固定消防泵—取水:的分:建消防水池没有设置!取,水口(井)时供【消防:。车取水的室外消防】水池:除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外尚应增加储【存,50%的室内消水】栓用水?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