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 ,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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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厅消发〔2【0,11〕319号
】
各市、州》消防支队各》有关单位
! 消防水池是—。消防:给水的重要设—施但在具体》工程设计中由于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文?不能:涵盖所有情况加之】设计人员理》解和认识上的差【别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各异个!别工程甚至有违反国!家规:范的情况发生为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确保我《。省消防给水工程的】。设计质量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年版)中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外经—。国家规范管理组、设!计、科研、咨询【、管理等单位有【关专家认《真研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梳理、】明确和细化形成了】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现印发全省执—行
— ,各地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及】时将:意见和资料反馈省】消,防总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
1 一般规【定
1.!1 为正确、完整地!理解:、执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关》于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原则使!消防水?池设:计更具合理》性与可行性结合四】川,省实际?制订:本补充技术》措,施
:
《 1:.2 本补》充技术措施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工业建筑》和其他建筑消—防水池设计有—必要:时可参照本补充技术!措,施执行
— 1.3 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必须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具体工程—设计执行规范原则】要求时应符合—本补充技术措施的要!求
:
,
2 《室内消防用水量
! :。。。 2.1》 ,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建筑物内火灾!延续时间需要同时开!启的不同作用—的水灭火系统—消防用?水总量最大的一【个防火分区经计算确!定
— 2.2 不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如《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等系统等应【按同时开启叠加计算!消防用水量
! 2.3 相【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如【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雨淋灭》火系:统、高大空间场所】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应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系统—与其他不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同时开》启叠加计算消防用】水量:
,
2.【4 :当多层公共》建筑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采用!储存室内、》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合:建消防水池时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表:8.2.2》-2:。中减少5L/s但不!应,小于10L/s【
2【.,。5 高层公共建【筑,未列:名称的建筑物的室内!、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表】。。7.:2.2中高层建【筑类别第《三部份(一类)确定!。。即建筑高度≤50m!时,室外30 L/【s、:室内30 》L/s?;建筑高度>50】m时室?外30 L/s、室!内40? L/s
【
3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
!
3.1 !一般情况《下消防?水池应储存室—外及:室内消?。防用水量其》。。有效容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 3.2 【。高层建筑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考【虑,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 3.—3 多层《建筑消防水池同时】符,合下列要求时其【有效容积《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
】。 3.3.》1 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可根》据消防有效压力或设!。计流速来计算补水】量各种管材每小【时补:水量可参照》表,3.:3,.1采用
—表3.3.1— 各种《管材补水量(m3】/,h)
【
公称!管径管材
】。 DN5—O
— DN70* 】
D【N100
【 DN—1,25
《
DN1】5,0,
—
》 镀》锌焊接钢管
! 7.》9
】12.9
—
》。31.0
! :47.?7
?
, 68.【4
》
! 铸铁管
! 6.8
】
15【.5
!28.?0,
44!.0 ?
—63:.0 ?
:
—
塑【料管
— 9.4
! , 14》。.,0
》 ?30:.,0
?
48【。.6 ?
: 《63.0 》。。
,
》。
?
: ?钢塑复合《管
》 7.》1
】12.0
—
? 2?9.6 《
: 4》6.0 《
: 6》4.0
—
《
*铸《铁管公称管径—为DN75》
— 3》.3.2 》。消防水池应设—。两条:补水管且分别—从环:状,管网的不《同管:段取水补充水—量应按管径》较小的补水管计算】当,从环状管网同—一管段上设补—水管时两条补水管之!间应设阀《 》
】。 : 3.3.3】 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且宜按1m/!s计算?
4— 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和取水口(井】)
《 4.1 【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民用建?筑群可共用消防水】池其保护《范围为建筑固—。。定,消防水泵的供水范围!消防水泵扬程不应大!于2.40MPa】共用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可与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共】同计算
《
, 4.2 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是消防水》池的:取,水口(井)至建筑】物最:。近一处外墙的—直线距离
】 4.《3 消防水池的【取水口?(井:)应满足消防车【泵的: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m四川【省消防车《取水处地面至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与当地海【拔高度、消防车允许!最大吸?水高度等有关可参考!表4.3数据
表!。4.3 四川】省海拔高度》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关系】表
?
【 海《。拔,高度(m)》
:。
: 200—
《 , 300 —
: 5》00
—。 , , 700
】。 1000
!
: 1《500
! 2000 —
300!0 :
400!0,
:。
》
— 大?气压(m·H—2O)
【 10.1【 ,
10】。.0
【 :9.:。7
》 :。 9.?5 :
9.2!
— 8.6《
《 8.4 【
? 7《。。.3
《
》6.3
!。。
《
? 消防车允—许最大吸水高度(m!)
】6.82
! 6.72
】
? 6.42
! : 6.22
】
? 5.92 【。
《 5?.32?
5.!12
!4.02
—
: 3.》98
—。
!。 , 消防车取水处【地面至水池最低【有效水位最大—深度(?。m)
— , 5.5
【
5—.5
!5.:0,
? 《5.0
》
4.【5,
— 4.?0
— 4?.0
— 3.6— ,
》。 3.6《
】
4.!4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符合下列条件应】设置取水口(井)】
,
— ?4.4.1 储存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合建消防【水池;
— ? 4.4【.2 仅《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分建水池》;
:
— 4.4.3】 当建筑《条件确?有困难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供建筑【。固,定消防泵取》水的分建消防水【池没有设置取水口(!井,)时:供消防车取水的室】外消防水池除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外尚应增加》储存:50%的室内消水栓!用水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