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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
: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的》通知
《
—。
公厅消发》〔201《1〕319号—
各市、州消防】支队各?有关单?位
消】防水池是消防—。给水的重要》。设,施但在具体工程【设计中由于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文不:能涵盖?所有情况加之设【计人员理解和认识上!的差别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各异个别工程甚至!有违反?国家规范《的情况发生》为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确保我省消》防给水工程的设计质!量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年版)【中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外经—国,家规范管理组、【设,计、:科研:、咨询、管理等单位!有关专家认真研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梳理、明确和细化】形成了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现印发全省【执行
— 各地《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及时—将意见?和资料?反,馈省消防总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
1: :一般规定
!。 1:.1 为正确、完】整地理解、执—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关于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原则—使消防水池设计更】具合理性《与可:行性结合四川省实际!制订本补充》技术措?施
》。。 1?.2: 本补充技》术措施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工业建筑和其他!建筑消防水池设计有!。必要时可《参照本?补充技术《措施执行
【 1.3 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必须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具?体工程设计》执行规范原则要求时!应符合?本补充技术措施的】要求
2 室!内消防用水》量
:
, 2》.1 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建筑【物,内火灾延续时间需】要同时?开启的不同作用的水!灭火系统消》防用水总量》最大:的一个防《火分区经计算确【定
【2.2 不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如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等!系统等应按同时开启!叠加计算《消防:用水量
》。 《2.:3 相?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如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雨淋灭火系统、高!大空间场所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应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系统与其他不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同时开启叠加计!算消防用水量—
—。2.4 当多层公】共,建筑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采用储存》室内:。、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合》建消:防水:池时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表8.2.2-】。2中减少《。5L/s但不应小于!10L?。/s
?。
, 2.5 】高层公共建筑—未列名?称的建?筑,。物的室内、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表7》.2.2中》高层建筑类别第三部!份(一类《)确定?即,。建筑高?度≤50m时室外3!0 L/s、室【内30 L》/s;建筑高度【>50m时室外30!。。 L/?s、:室内40 L/s】。
,
:
3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
— 3.1》 一:般情况下消防水池】。应储存室外及室【内消:防用水量《其,有效:容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 , 3《。.2 高层建筑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考—虑,。。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 : 3.3 多层】建筑消防水池同【时符合下列要求时】其,有效容积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 《 , ?3,.3.1 》 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可根据消防有效压】力或设计流速来【计算:补水量各种管材每】小时补水量》可参照表3.3.】1采用
》表3.3《.1 各种—管材补水《量(m3/h)
!
【 公称管径【管材:
:
《 DN?5O
《
DN7】0*
】 DN100 【
,
D—N125
【。 D》N150
—
?
【 , 镀锌焊接钢管 !
》 7.9
】 : 12?.,9
》。 31》.0
】 47?.7
!68.4 》
!
, 铸》铁管
《
: ?6.8
】。。 15.5—
? 2》8.0
— , 44》.0
【。 :6,3.0
—
《
《 ? 塑料管
! 9.《4
】1,4.0
! 3:0.0
】。 48《.6
【 63.0—
—
》 《钢,塑复合?。管
7!.,1
1!2.0
! 29.6》
【46.0
—
64.0!。
?
》
*铸铁管公—称,管径:为,DN75
》
【 3.3.—2 消防水池应设两!条补水管《且分:别从环状管网的不同!管段取水补充水【量,应按管径较小—的补水管计算当从】环状管网同一管【。段上设补水》管时两条补水管之间!应设阀?
】
! ,3.3.3 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且宜按1m【/s:计,算
4 】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和!取水口?(井)?
: 4》.1 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民用建【筑,群可共用消防水池其!保护范围为建筑【固定消防水泵的供水!范围消?防水泵扬程不应【大于:2.40MPa【共用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可与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共同—计算
【。 4.2《 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是消防水池的取!水口:(井:)至:建,。。筑物最近一处外墙】的直线距离
】 : 4.3 》消防:水池的取水口—(井)应《满,足消防车泵》的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m四川省消防!车取水处《地面至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与当地!海拔高度、消防【车允:许最大吸水高—度等有关可参考【表4.3数据—
表4.3 【 四川省海拔【高度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关系表
—
—
:。 海拔高—度,(m)
》
》200
】 300
【
50【0
7!00
》 1000】
15!0,0
— 2000
!。 3000 !
《 4000
】
【
》 大气压(m—·H2O)
】 ,。 10.—1
《 1》0.0?
:
9.7】
:
9—.5:
:
9.2 !
: 8.—6
8!.4
!7.:3
【 6.3
】
《
消】防车:允许最大《。吸水高度(m—)
【 6.82
】 《6.72
【 6.42 !
6【.22?
5】.92
! 5.3《2
5!.12? ,
? 4.0—2
— 3.98—
?
! 消《防车取水处地面至水!池最低有效水位【最大深?度(m)《
5.!5
《 5.5 】
5.】0
《 ? 5.0
【 , ?4.5
】 4.0》
《 ?4.0 《
—3.6
》
3.6】 ,
? ,。
》。
? , 4.4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符!合下列条件》应设置取水口—(井)
— 4.!4.1 储》存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合建消防水】池;
《 】4.4.2》 仅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分建水池;【
【 4.4.3 !当建筑?条件确有困难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供建筑固定消【防泵取水《的分建消防》水池没有设置取水】口(井)《时,供消防?车取水的《室外消?防水池除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外尚应增—加,储存50%的室内】消水栓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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