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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 《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的通知 【 》公厅消发〔》2011〕》319?号, 各市《、州消防《支队各有《关单位    】 消防水池是—消防给水《的重要设施但在具体!工程设计中》由于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文不?能涵盖所有情况【加之设计人员理【解,和认识上的差别【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各异个别》工程:甚至有违反国家规范!的情况发生为—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确保】我,省消防给水工程的设!计质量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年版?)中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外经国》家规范管理》组、设计、科研、】咨询、管理等单【位有关专家认真【研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梳理、明确【和,细化形成了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现印发全省》执行     】各,地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及时将意见和资】料反馈省消防—总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1 一—般规定 》    1.—1, 为正?确、完整地理解【、执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关于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原则使消防水池】设计更具合理—性与可行《性结:合四川省实际制订】本补充技术措—施     1】.2 本补充技术】措施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工业建】筑和其他建筑消【防,水池设计有必要时】可,参,照本补充技》术措施?执行     1!.3 ?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必须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具体工程设计执行】规范原则要求时【应符合?。。本补充?技术措?。施的要求 2! 室内消防用水【量     【2.1 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建筑【物内火灾延》续时间需要》同时开启的》不同作?用的水?灭火:系统消?防用水总量最大【的一个?防火分区经计算【确定  》   2.2—。 不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如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等系》统等应按同》时开启叠加计算【消防用?水量    【 2.3 相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如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雨淋灭—火系统?、高大空间场所【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应?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系!。统与其?他不同作用》的灭火系《统同时开《启叠加?计算消防用水量 !    2》.4 ?当多层公共建—筑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采用《储,。存室内、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合建》。消防水池《时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表8!.2.2-2中减少!5L/s但不应【小于10《L,/s    【 ,2.5 高层—公共建筑未列名称】的建筑物的室内、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表7.2.】2中:高层建筑类别第三】部份(一类)确【定即:。建筑高度《≤50m《时室:外30 L/s、】室内30《 L/s;建筑高度!>50?m时室外30 L】/s:、室内4《0 L/《s 3—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 —    3.1 】一般情况下消防水】池应储存室外及【室内:消防用水量其有效容!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     》3.2 高层建筑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考虑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   3.3 多层!建筑消?防水池同时符合下列!要求时其有效容积】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       【  3.《3,.1  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可根据消防有效!压力或设《计流速来计》算补水量各种管【材每小时《补水量可《参照表3.3.1】采用 表3.3.!1 ?各种管材补水量【(m3?/h) 【 ? , 公称管径】管材 — : DN5O ! DN》70*? DN!。100 【 DN》12:5 : 《。 DN《15:0 — 》 》镀锌焊接钢管 】 7—.9 !12:.9 《 ? 31《.0 《 47.7! 《 , 6?8.4 ! , 铸!铁管 — 6《.8 ? 《 15.5 】 ? :28.0 ! 44.0—。 《 , 63.0 ! 【 》。塑,料管 】 9:.4 《 《 14.0 】 《30.0 】 48.—。6 6!3.0 ! 》 钢塑—复,合管: , 》 7.1《 12!.0 !29:.6 — , 46.0— 【64.?0 : *!铸,铁管公称管》径为DN75—   《    《。  3.3》.2 消防水池【应设两条补水管【且分别从《环状管网的不同管】。段取水补《充水量应按管径【较小的补水管计算】当从环状《管网:同一管段《。上设补水管时两条】补水:。管之间应《设阀 ?     》 ,      】 ,。  3.3.3【 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且宜按!1m/s《计算 》 :4 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和取水口(井—)   》  4?。.1 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民用《建筑群可《共用消防水池其保】护范围为建筑固【定消防?水泵:的供:水范围?消防水泵扬程不【应,。大于:2.40MPa共】用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可与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共同!计算    【 4.?2 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是消》防水池?的取:水,口(井)至建筑【物最近?一处外墙《的,直线距离 —    4.—3 消防《水池的取水口(井】)应满足消防—车泵的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m四川?省消防车《取水处地《面至: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与当:地海拔高度》、消防车允许最大吸!水高度等有关可【参考表4.3数【据 ?表4.?3  四川省海】拔高度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关系表 ! , — 海拔高》度(m) — 200 ! 3【00:。 》 500》 《 , 700 【 100】0 1!500? 》 :。。200?。0 — , 3000 ! 400—0, 】 大】气,压,(m·H2》O) 》 10.【1 : 1【0.0 【 9.7 【 》 9.5《 — ,9.2 —。 8》.6 》。 8》.4 《 》7.3 ! ,6,。.3 —。 ! 消防《车允许最大吸水【高度(?m) — 6《.8:2 《 《6.72 ! 6.42—。 》 :6.22 — 5.9】2 【 5.32》 《 , 5.《12 — 4.0—2 ? 》3.98 — ? : :。 ? 消《防,车取:水处地面至水池【最低:有效水位最大深度(!m): 5】.5: 5.!5 : 》 5.0 》 5.0!。 4.!5, 4】.,0 ? 4—.0 — 3《.6 — ?3.6 【 ?    【 4.4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符合!下,列条件应《设置取水口》(,井)     】  :  4.《4.1? 储存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合建消防水池【; :  : ,。。   ?   4.》4.2 仅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分建水—池;    【     4.4】.3 当建筑—条件确有困难—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供建筑固》定消防泵《取水的分建消防水】池,没有设置取水口(井!。),。时供消防车取水的】室,外消防水池除—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外尚应》增加:储存50%的室内】消水栓用水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