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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城市城市规!。。。划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规定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规划实施—。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建!设的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我局批准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许可事项
】 第三条 局机关】直接: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科【室,。负责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并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 第四条 承办科】室应:当主要?通过书面《检查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资料—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 通过书面【。检查方?。式尚不能满足监督检!查要求或者根据对具!。体事项监督检—查的实际需》。要承办科室可—以,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或实】地,检查
》第五条 承》办科:室应:当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公共信息《网络资源和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与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
】 承办?科室实施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需要被《许可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允许被许可人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
》 第:六条 承办科室【要建立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的书】面,记录和归档》制度书面记》。录应登载以下信息
! (一)被许可!。。人名称?、地址;
》。。 (二《)准予?。许可的事项》;, ,
: (:三):准予许可的有效期;! ,
(四)被许可!人申报的业绩、【资历等有关材—料;
《 (五)实施【监督检查情况;
! (六)监督【检查结果; —
, (七)》承办司局认为需要登!载,的其:。他信息?
《书面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书面记【录档案
承】办,。科室:应,当,指定:人员管理监督—。检查记?录档案并负责—接,待公众查《阅的工作
— :第七:条 承办《科室要?。在书面记录》和归档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不良信用公告制度】凡经核实的》被许可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情况?。均应载入该被—许可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并依法予以公—开披:露
第》八条 承办科室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被?。许可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事实、《处理结果及》建,议等及时报告局【法规监察科由局法】。规监察科对》该许可事项》。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函—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公众举》报制度局公》布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并指定》人员负责受》理公:众有关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情况的举】报承办科室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和—处理
《 第十条 承办科】室要建立健全依【法撤销、注销行政许!可的工作机制对各项!准予行政许可—。。的,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依!据职权?撤销:有关行政许可及【时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 对》被许可人实施—监督:检查应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眼于提—高管理效能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工—作人员对被许可人实!施,监督检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市城市《规划局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