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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城市住宅区
】
第四十八条 !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布局的要求】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效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期》。开发、配套》建设
《 —(二)为便于居住】区管:理和综合《服务建筑基地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且:。与周围?建筑功能不能配套】不,得作为住宅区进【行零星开发
! (三)住宅区】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光照、通风、防灾和!私密性及《。健身娱?乐的要求《并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创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第四十九条【。 城市居住区应根据!城市:现有或规划布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和》承载容量的》具体情况《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应配—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和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第五十条 参与居住!用,地,平衡的四《项基本?用地为?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其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7-1《的规:定
表7-1【 居住用地平衡指标! 单位%《
! 名称
!
《
》
《 居住区【
: : 小区
】 居住组团—
】。
: 用地构【成,。
: :
】
】 1、住《宅用地
】 ,
《 50-【60
5!5-65
】 70-80
!
—
《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 ,15:-25
!12-22
】 6-12
!
! : 3、?道路用?地
【
?。
10-】1,8
【9,-,。17
7!-,15
!。
【4、公共绿地
!
【 7》.5-18
】 ?5-15
》
《 3-6
】
《
: 居住区【用地
》 100
】 , 1《00:
10】0
》
,
》
第?五,十一条 建筑—。基地内有兼容布【置,的小区其《居住:用地部分住宅建【筑净密度《的最大值多层不【应大于28》%,中高层不《应大于25%高层不!。应大于2《。0%混合层取两者指!标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线
第五十!二条 住宅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绿地率不低】。于35%
第【五十三条 居住区】。内公共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中心绿地以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和其它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居住区级公园不小】于1000》0平方米《小区内小游园—不小于4《00:0平方米组团公共】绿地不小于400平!。方米
?
《 (《二)绿地四边最小宽!度不小于《。10米且最少应【有一条与相邻—。级,别的道路相邻
! (三)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并考】虑便于居民游—憩、散步和交往【之用
】 (四)组团绿地!面积应?。满,足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影响线范!围之:外,
? (五)公!共绿地的位置和规模!应根据城市级—公共:绿地的布局》。综合确定
第五】十四条 居住—区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区总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平方米】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第】五十五条 小区道】路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用于?消防、救护以及【商,业运输和《垃圾清运等功能【的需要
《
第五十六条 小】区的道路可分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居住区道路宽度!不宜小于20米;
!
, : ? (二)小区—。路路面?宽度6?-10米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米无供—热,管线:不宜小于《10米;
! , , (三)组》团路路面宽度4【-6米?。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米无供热管线】不宜小于8米;
】
》 :(四)宅间》小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3米
》。
第五十七条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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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机动车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且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不宜小于》7,5度;
》 —(二:)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大于:120米并在尽【端,设置12乘1—2的回车场地;【
? 《 (三)《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以在梯?步旁设?置推自行车的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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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小区内并应考【虑无障碍通》道
第《五十八条 小—。区内:的道路?应考虑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管(杆)线、燃】。气、通讯的设置【。位置在采暖供热【区还应考虑设置供热!管线位置同时还要考!虑电视?智能化等《管线的设置和预【留埋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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